仁文明委〔2011〕4号仁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细则》的通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今年是我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为了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顺利实现创建目标,现将《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细则》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一、指导思想以《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为依据,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完善创建全省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成效,促进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体系的圆满完成。二、考核对象各创建责任单位。以《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中所涉及单位及部门为准。三、考核内容《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中各项责任指标及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详见《仁怀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细则》。四、考核方式(一)考核由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督查工作组组织,从市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抽调干部组成督查考核组。采取定期督查考核、随机督查考核与专项督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督查考核原则上每月考核一次。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检查与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督查考核主要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工作中进行考核。(二)各创建责任单位基础得分为100分,根据考核办法,视工作完成情况加减分。五、考核结果运用(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作为各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市委对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二)不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对创建工作不重视产、存在严重问题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市创建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情况说明,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全市通报。(三)对未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或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由市创建领导小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视情况提交市纪检、监察或组织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附: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细则仁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1年7月22日仁怀市201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细则今年是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为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调动各级各部门投身创建工作的积极性,结合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制定本细则。一、考核对象及内容1、考核对象:各创建责任单位。2、考核内容:以《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为依据,对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实施全方位督查考核。二、考核办法1、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检查与调查问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2、市创文办明查暗访。三、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一)对牵头市直部门和责任单位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1、成立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3分)评分标准:未成立机构扣1分,无分管领导扣1分,无固定工作人员扣1分。2、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台帐。(2分)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无台帐扣2分。3、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10分)评分标准:创建工作档案资料每少一项扣2分,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扣2分。4、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5分)评分标准:无故未按时整改的每个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5、工作中积极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5分)评分标准:工作不配合2分,出现推诿现象扣3分。6、单位干部对创文工作“应知应会”的知晓率为100%,对创文工作的支持率为100%.(5分)评分标准:知晓率及支持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7、按照《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要求完成创建任务。(70分)评分标准:少完成一项任务扣10分,扣完为止。(二)对乡镇(街道)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1、创建文明城市机构建全(1分),人员到位(1分),有经费保障(1分),创建活动制度健全。(1分)评分标准:查阅相关资料,缺项扣除相应分值。2、制定工作方案(1分),创建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位。(1分)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创建工作未分工扣0.5分,没有落实到位扣0.5分。3、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6分)评分标准:创建资料不齐全的根据情况扣2至5分,管理不规范扣2分。4、《仁怀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仁怀市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责任分解》中所列内容。(70分)评分标准:一项不达标扣5分,扣完为止。5、社区宣传栏整洁美观(2分),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内容(2分),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1次。(2分)评分标准:无创文宣传栏扣2分,宣传栏脏乱、破损扣1分,宣传内容不及时更新扣2分。6、辖区内公共单位创建氛围浓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4分)评分标准:无宣传板块,没有发放宣传资料,创建工作氛围不浓厚扣3分,单位没有开展创建活动扣2分。7、家庭美德知晓率≥80%,市民对创建工作支持率>80%。(8分)评分标准:根据调查结果评分,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三)加减分因素1、创建工作受到市直有关职能部门通报表扬(批评)的,每次加(减)5分。2、创建工作得到市区领导批示表扬(批评)的,每次加(减)3分。3、创建工作经验被市精神文明简报刊发的加1分,最高加5分。4、创建工作被新闻媒体正(反)面报道的每篇加(减)2分。主题词:创建文明城市考核细则2011年△通知仁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1年7月日印发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