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租赁合同(2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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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合同鉴定租赁合同(2篇范例)【前言导读】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的“鉴定租赁合同(2篇范例)”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呢!私家住宅房屋鉴定租赁合同范本1订立合同双方: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2.甲、乙双方议定。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精品合同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3.由乙方负责维修;4.甲乙双方议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方承担();所有权属___方()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范文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精品合同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损失鉴定之异议书2《西安市未央区某足浴会所动产搬迁费和商铺装修价值评估报告》之异议书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统称“我方”)与西安市未央区某足浴会所(以下统称“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对方申请对涉案房屋某足浴会所动产搬迁和商铺装修价值进行评估。贵院委托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正衡评报字2016008号评估报告书,该报告书中认定涉案动产搬迁费用为11130元,涉案房屋(不含一楼转租部分)装修价值为451318元,另涉及24979元一楼转租部分商铺装修价值,交由法院裁定。我方对该评估报告不予认可,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异议:一、评估基准日应为2015年12月30日,而非2015年2月10日。对方承租我方门面房作足浴会所经营期间,严重违精品合同反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房屋使用费支付时间的约定,鉴于其严重违约行为,我方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合同。虽然对方书面承诺2015年2月10日完成搬迁,但其并未按承诺期限移交房屋。经我方数次发函催促,对方仍拒不交还房屋,在此期间,其依旧行使着对涉案房屋的控制权和使用权。此次评估目的也是为了确定被评估资产在当前状态下评估当日搬迁或重置的价值,因此,评估涉案房屋装修价值和动产搬迁费的基准日应为实际评估之日,即2015年12月30日。已使用年限应从2011年12月8日计算至2015年12月30日,历时4年零22天。二、成新率的确定不应按理论成新率(年限折旧法)计算。年限折旧法实际上即相当于财务上的直线折旧法,其各年的折旧额(损耗值)是相等的。以此方法作为房屋尤其是商业用房装修价值评估成新率肯定不妥。因为任何设备材料的使用都是一个从新到旧直至报废的过程,随着时间的延续,设备的各种损耗必定越来越大,而这种损耗决不是按年、月计算的平均值。另外,涉案房屋经济耐用年限年计算错误。第一,我方将房屋交付对方使用时,已完成主体结构、水电铺设、隔墙设置等土建工程,对方仅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室内装饰装修,不存在任何新建土建工程之说;第二,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轻质隔墙属于装饰装修工程,贵公司将本次评估范围内轻质隔墙认定为土建工程是错误的。本次评估范围全部为装饰装修工程,按照规定,一般五星级以下商业地产的装修工程经济耐用年限为8年,已使用年限为4年零22天,即使按理论成新率的标准计算,得出的房屋成新率不超过50%。三、涉案动产大部分由我方雇佣的人员所搬迁,其中6580元搬迁费用应予以扣减。2016年1月26日、27日,我方雇佣十几名人员,在对方要求下将电视机、麻将机、华美冰柜、足浴沙发、石狮子等拆装,并协助搬运,且对方当场即将电脑一台、电视机24台、空调26台、窗帘30幅、暖气片予以变卖。因此,动产搬迁费用评估明细表所列1-4项,19项涉及的6580元可搬迁动产拆装、搬运费用,我方已实际承担,故应予以扣减。四、商铺装修价值评估明细表(不含一楼转租部分)中所涉大部分项目重置价值单价过高,部分项目材质认定错误,应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应操作规范予以调整。(一)涉案房屋装修使用的地砖全为玻化砖,而非抛釉砖,应按玻化砖计算重置价值单价。精品合同在贵院庭审过程中,对方将其单方委托的陕西中天银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中天银评估字2015(0006)号拆迁评估报告(以下简称“中天银评估报告”)作为证据向法庭出示,该报告显示涉案房屋地砖为600*600的玻化砖,单价为80元/㎡。众所周知,玻化砖是全瓷面砖,质地坚硬,耐磨性强,吸水率低,抛釉砖在纹理和图案上较为美观,但实用性和经济性不及玻化砖,所以,作普通足浴会所使用的地面,对方也的确选择了玻化砖。但正衡评估报告却将玻化砖认定为价值高达元/㎡的抛釉砖,该项目与事实严重不符,应当据实予以核减。(二)房屋在承租给对方使用时即具有隔墙,评估明细表所列的隔墙(含轻质、砖砌)费用128936元应不予认可。据涉案房屋建设施工和竣工图纸显示,房屋在承租给对方使用时均有隔墙,属于房屋主体建设工程部分。若对方声称将原有隔墙拆除重建或改造,评估机构也应当将原有隔墙价值部分予以扣除。退一万步讲,即使存在轻质和砖砌隔墙,评估机构认定的重置价值单价也不符合市场行情。中天银评估报告认定轻质隔墙板单价为160元/㎡,而贵公司认定轻质隔墙重置单价为元/㎡,砖砌隔墙为元/㎡,足足超过数倍之余,让人不得不对其真实性、公平性、客观性产生怀疑。(三)复合木门重置单价1200元/套的标准过高,应予以调整。中天银评估报告认定实木复合成套门为750元/套,贵机构却认定复合木门重置单价为1200元/套,同为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为何金额差距如此之大?但不得不承认,1200元/套的复合木门用作工装,确属罕见。(四)木纤维板和pvc吊顶数量与事实严重不符,不予认可。贵公司认定木纤维板吊顶为㎡,pvc吊顶为㎡,合计面积为㎡。值得注意的是,涉案房屋建筑面积总共方为768㎡,吊顶面积却占到%,与客观情况严重不符。并且,评估当日,三方确定的木纤维板吊顶面积为㎡。(五)有框玻璃地弹门861元/㎡的重置单价认定过高,应予调整。中天银评估报告认定有框玻璃地弹门280元/㎡,而贵公司认定有框玻璃地弹门861元/㎡,该认定价格过高,应当予以调整。(六)一楼景观池、仿真树认定价格过高,应予以调整。贵公司认定一楼景观池重置价值为14100元,仿精品合同真树为3500元,但对方作为证据提交的中天银评估报告认定景观池造价为3618元,仿真树为1800元,对方既然作为证据提供,说明其认可各项目记载的单价,但贵公司认定的价值远远高出对方心里预估的价格,显失公平、合理。(七)暖气片属于可搬迁、可变现动产,贵公司认定的供暖管网18303元费用应予以扣除。2016年1月26、27日,对方在房屋搬迁过程中,已当场将暖气片予以变卖折现,该费用当然应予以扣除,否则对方将因同一事物得到双份补偿。退一万步讲,即使要认定暖气片的价值,也不应当是18303元。根据中天银评估报告显示,暖气片价值共计3920元。我方恳请贵公司依据事实如实评估价值,切勿虚高,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八)电气照明和水路系统重置价值计算方法存在严重错误,所涉费用43022元不予认可。贵公司按每平方米60元造价计算出电气照明系统重置价值为39022元,该计算方法严重错误。我方将涉案房屋承租给对方做足浴会所使用时,已将一、二楼电气照明和水路铺设完成,完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该部分费用由我方实际支出,理应予以扣除。另外,实务操作中,电路改造均按实际发生的量乘以单价计算费用,对方主张有电路和水路改造情况,应提供改造线路图,方可计算费用,否则不应认可。(九)弱电系统(广播系统、网络系统和无线电视费)不属于评估范围,所涉费用13007元不予认可。从实务操作来讲,网络系统和无线电视费均按实际使用年限支付费用,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能纳入评估范畴。另外,广播系统应属于电路改造系统的一部分,不应再次重复罗列计算费用。(十)涉案房屋不存在换气系统,贵公司评估的45525元换气系统费用不予认可。涉案房屋南北通透,透气性好,在能满足基本需求的情况下,为何画蛇添足,不惜花费巨额资金添加换气系统?另外,对方提交的中天银评估报告所列项目中,也未曾出现过换气系统。在申请方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换气系统存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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