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卫生系统星级青年文明号考核评选办法解读刘晓黔2008.5.9提纲:一、概念二、申报三、竞标答辩四、现场考核五、综合评估六、青年文明号的管理七、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几点建议一、概念•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是指佛山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工作岗位上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先进青年集体(科室、病区、班组)。1、青年文明号概念一、概念概念•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实行号长负责制,青年文明号号长必须是该集体的负责人或团支部书记。号长负责青年文明号的日常组织、管理活动。号长须报青年文明号组织管理部门审批并通过号长培训。2、号长的概念一、概念•佛山市卫生系统星级“青年文明号”是卫生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延伸和补充。首次申报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根据竞标答辩和现场考核实际分数,给予相应的星级。获得三星级的集体1年后可申报四星级,获得四星级的集体2年后可申报五星级。。3、星级“青年文明号”概念一、概念分级标准•由低到高分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级。•三星级:考评分数为90≤95分。•四星级:考评分数为9598分。•五星级:考评分数98分以上(含98分)。分级要求及考评方法•三星级:•a、获得三星级的集体,每年由考评小组复核一次。•b、考评成绩达不到三星级分数要求的,限期一个月整改后由考评小组重新考核。•c、重新考核分数仍达不到三星级要求的,予以摘牌。•d、三星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满一年后,通过考评小组的复核,可填报《佛山市卫生系统星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向市卫生局团工委申报,参加四星级的评审考核。分级要求及考评方法•四星级:•a、获得四星级的集体,每两年由考评小组复核一次。期间委托各区卫生局团委(市直单位委托该单位团组织)每年组织考评。考评成绩保持在星级评分标准内的,报市卫生局团工委备案即可。•b、考评成绩达不到四星级分数要求的,限期一个月整改后由所在单位团组织重新考核。•c、重新考核分数仍达不到四星级要求的,报市卫生局团工委重新定级并更换星级牌。分数到不到90分的,予以摘牌。•d、四星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满两年后,通过考评小组的复核,可填报《佛山市卫生系统星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向市卫生局团工委申报,参加五星级的评审考核。分级要求及考评方法•五星级:•a、获得五星级的集体,每三年由考评小组复核一次。期间委托各区卫生局团委(市直单位委托该单位团组织)每年组织考评。考评成绩保持在星级评分标准内的,报市卫生局团工委备案即可。•b、考评成绩达不到五星级分数要求的,限期一个月整改后由考评小组组织考核。•c、考评小组考核分数仍达不到五星级要求的,按实际考评分数重新定级并更换星级牌。分数到不到90分的,予以摘牌。•d、获得五星级的集体,符合省级“青年文明号”报名条件,有资格参加省级“青年文明号”评选。二、申报•1、获得区级青年文明号满一年以上的创建集体;•2、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50%,青年文明号号长年龄不超过35周岁;•3、申报集体必须是3人以上集体;•4、自评分在90分以上;(一)市级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市级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5、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二、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6、全体成员广泛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青年人才效益显著;二、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7、在工作中表现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社会效益、业务效益、人才效益;•8、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显著;二、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9、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创建工作规范,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健全规范的创建制度,浓郁的创建氛围;•10、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青年工作扎实有效,青年群体精神饱满、团结和谐、积极活跃。二、申报(二)申报程序•申报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经本单位团组织、党组织及所在地的区卫生局和团区委推荐,上报申报材料、标书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申报不得越级申报,各区卫生局团委收集并整理好本区申报(含复核)的材料统一上报到市卫生局团工委。市直单位的可直接向市卫生局团工委申报。二、申报(三)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局团工委根据《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确认其评选资格。二、申报(四)申报材料•书面材料•1)申报表;•2)自评分表;•3)号长审批表;•4)集体成员表;•5)工作总结。二、申报(五)标书包含的内容•1、基本情况•创建集体中青年比例是否达标,是否设有专门的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是否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创建主题、口号、目标、标志和服务承诺等;是否有具体可行的创建措施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创建措施是否得以落实。二、申报(五)标书包含的内容•2、创建思路•(1)是否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2)是否有制定滚动的创建计划,是否有定期进行阶段性总结;是否有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制度;是否建立了激励、约束并举的运行机制。•(3)是否有鼓励青年成长成才的岗位培训计划和科学合理可行的业务学习计划等。二、申报(五)标书包含的内容•3、特色服务•(1)是否有开展两项以上的独创特色服务活动。•(2)开展该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所取得的成效。•(3)开展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二、申报(五)标书包含的内容•4、创建效果•(1)业务效益:•根据创建的活动方案,能否达到预期创建目标和完成创建计划;在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工作效率是否有新突破、新进展;工作质量是否呈明显梯度增长。二、申报创建集体成员业务能力是否不断增强,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是否明显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和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参与意识是否增强;是否涌现出先进个人,并被上级党政部门表彰;服务对象满意度是否有明显提高,社会影响力是否增强。(2)人才效益二、申报(3)社会效益•创建集体开展卫生文化建设是否扎实有效;有无定期组织青年开展志愿者活动,活动是否有创新、出亮点,效果显著;创建集体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是否领先于同一行业、同一领域;是否受到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各区卫生局统一收集资料,并建立电子档案。市直单位的电子档案由本单位建立。二、申报三、竞标答辩竞标分占总分数的30%。1、竞标采用答辩会的方式进行。竞标答辩会由市卫生局团工委和共青团佛山市委联合组织。2、每个参加竞标的单位,均应按照有关要求按时递交标书。竞标答辩时设一名主汇报人,一名副汇报人。每个单位竞标答辩时间为7分钟,其中5分钟介绍标书(用多媒体的形式汇报),2分钟回答评审专家提问。3、评审专家根据《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竞标答辩评分标准》对参加单位进行评分。(一)程序三、竞标答辩标书内容占50分,答辩人资格、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时间控制、主副答辩人配合等占50分(二)汇报与答辩的分值三、竞标答辩对所有申报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单位,由市卫生系统“号、手”创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小组,根据《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现场考核标准及评分方法》,进行现场考核评分。现场考核分占总分数的70%.四、现场考核1、听取创建单位负责人对创建活动的工作汇报;2、查阅创建单位有关创建活动资料;3、现场查看活动落实情况;4、根据《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现场考核标准及评分方法》进行评分。(一)现场考核程序四、现场考核1、综合指标部分:1)成立领导小组文件;2)活动经费保障情况资料;3)每年度的计划、措施、复核、总结;4)活动的主题、口号、创建标志、服务承诺;5)青年文明号知识的学习、培训记录。(二)现场检查应提供的资料四、现场考核2、岗位文明部分:1)政治学习记录;2)医德医风,行业作风措施以及学习记录;3)岗位文明服务用语;4)青年文明号服务卡;5)便民、利民措施。(二)现场检查应提供的资料四、现场考核3、岗位技能部分:1)培养青年人才或岗位能手规划、计划、措施;2)业务考核原始记录以及汇总表;3)集体青年撰写并发表的论文汇总表;4)医疗差错原始记录。(二)现场检查应提供的资料四、现场考核4、岗位效益部分:1)满意度调查原始资料;2)市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证书;3)近三年取得的社会效益指标。4)近三年取得的人才效益情况;5)近三年业务效益指标;(二)现场检查应提供的资料四、现场考核5、团的建设部分:1)《团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2)“三会一课”原始记录;3)团费收缴情况记录;4)推优记录;5)特色服务情况;6)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二)现场检查应提供的资料四、现场考核6、附加分部分:1)获得有关单位表彰的文件和证书;2)获得新闻媒体宣传的资料复印件;(二)现场检查应提供的资料四、现场考核1、创建集体成员佩带青年文明号标志情况;2、团员佩带团徽情况;3、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使用情况;4、意见箱设置和收集处理情况;5、需上墙的:主题、口号、服务承诺;宣传栏;便民、利民措施;(三)现场氛围和现场考核四、现场考核检查小组,根据现场考核得分(占70%)、竞标答辩得分(占30%)情况,由高到低确定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名单,并上报市卫生系统“号、手”创建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名额和名单。五、综合评估1、联合命名、表彰制度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按照《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细则》和《佛山市卫生系统星级“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竞标答辩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进行认真的检查验收,经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考核、批准,由市卫生局和团市委联合进行命名、表彰。六、青年文明号的管理2、激励制度对受表彰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并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对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负责人和“青年岗位能手”要加以重点培养,提供学习和锻炼机会。六、青年文明号的管理3、挂牌制度正在创建的青年集体要统一挂“争创青年文明号”标牌,最好注明当前是争创哪级青年文明号。凡获得各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要挂相应级别的“青年文明号”牌匾。牌匾按标准统一制作,悬挂在岗位现场,接受社会监督。六、青年文明号的管理4、监督监察制度对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的日常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系统内组织检查与聘请监督员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同时接受佛山市青年文明号监督委员会监督。六、青年文明号的管理5、复核制度“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已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每年要通过市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复核,由市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考核和重新命名。符合标准的保留其荣誉称号,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称号并摘掉牌匾。六、青年文明号的管理6、自然退出制度“青年文明号”某些自然条件发生以下任何一种变化,即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称号,摘除其青年文明号牌匾,允许其将“青年文明号”牌匾留作纪念留存,但不得再在公共场所悬挂,同时由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颁发纪念证书。六、青年文明号的管理6、自然退出制度1)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50%;2)号长年龄超过35周岁;3)集体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高于50%;4)集体因实际需要解散、改组、变更工作任务。六、青年文明号的管理7、摘牌制度凡“青年文明号”集体或其成员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由佛山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撤销其“青年文明号”称号,强制摘除其“青年文明号”牌匾,并将牌匾收回。六、青年文明号的管理7、摘牌制度1)该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受到党、政、团纪处分的;2)发生重大医疗责任和技术事故及火灾等重大事故;3)发生损害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