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10-01-03保育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育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保育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职业功能增加教育内容,由单一的服务技能扩展到教育功能。----增加健康管理与教育职业功能,满足社会日益重视儿童健康管理的需求。----各职业功能的工作内容有所增加,满足新时期职业工作内容不断发展的需要。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广州大学、河南春苗职业培训学校、郑州市教工幼儿园、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7研究所幼儿园、郑州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开封市基础教育教研室、大地幼教机构、上海青浦世界外国语幼儿园。主要起草人有:叶平枝、程冠三、戴红梅、张爱英、石吟、张世卿、段桂琴、刘振民、原炜、王茜等。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福建师范大学、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河南大学、郑州人民医院、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托幼协会、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沧州市第一幼儿园、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郑州师范学院、河南省水利厅幼儿园、南京市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商丘市第二幼儿园。审定人员有:丁海东、王书荃、岳亚平、苗萍、张传霞、胡育、解慧、杨艳华、宋丽莉、陈国维、郑文璐、鲁艺、王亚哲、张岩。参与编审人员有:张灵芝、贾成千。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保育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报批稿)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保育员1.2职业编码4-10-01-031.3职业定义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及其他保育机构中,从事儿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自理能力培养和辅助教育工作的人员。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6职业能力特征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热爱儿童,有责任心,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观察力敏锐,身体灵活。1.7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8.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1.8.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机考等方式进行,技能考核采用模拟操作、实际操作或笔试的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①相关职业:包括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护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下同。②本专业:包括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下同。③相关专业:中职相关专业包括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助产;高职高专相关专业包括: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教育学,下同。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采用模拟操作或实际操作时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每组考评员人数不低于3人;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时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1.8.4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考核时间:笔试考核不少于90min,模拟操作考核或实际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30min。1.8.5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应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采取模拟操作考核或实际操作考核的,应在具有必要的流动水源,具有玩具、婴幼儿睡眠和进餐物品、桌椅及其他物品,且室内卫生和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的场所进行。技能考核采取笔试形式的,应在配备投影仪和音、视频播放设备的标准教室进行。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为人师表,遵纪守法。(2)关爱儿童,平等尊重。(3)勤奋好学,恪尽职守。(4)认真观察,合规操作。(5)文明礼貌,友善协作。2.2基础知识2.2.1婴幼儿生理、心理教育基本知识(1)婴幼儿生理学知识。(2)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3)婴幼儿心理学知识。(4)婴幼儿教育学知识。2.2.2常见病及常见传染病基础知识(1)婴幼儿常见病及其保健知识。(2)婴幼儿常见传染病及其预防知识。2.2.3婴幼儿安全知识(1)婴幼儿安全常识。(2)婴幼儿伤害预防及紧急处理。2.2.4婴幼儿营养学知识(1)婴幼儿的营养需要。(2)婴幼儿常见营养问题及合理膳食。2.2.5婴幼儿发育行为知识(1)婴幼儿发育行为基础知识。(2)婴幼儿发育和行为障碍。2.2.6相关环境知识(1)学前教育机构的环境及其利用知识。(2)班级环境及其利用知识。2.2.7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相关知识。(5)《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知识。(6)《幼儿园饮食卫生条例》的相关知识。(7)《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相关知识。(8)《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相关知识。(9)《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相关知识。(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相关知识。(11)《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相关知识。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五级/初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卫生管理与教育1.1清洁1.1.1能按程序清洁婴幼儿活动场所及各类设施、用具、玩具,保持室内无污垢、无异味、无蚊蝇,地面干燥、洁净1.1.2能清洁、整理、分类摆放日常用品,使其井然有序1.1.3能按时、按要求开窗通风1.1.4能在婴幼儿一日生活中指导幼儿正确洗手、洗脸、漱口和擦鼻涕,帮助其养成良好习惯1.1.1清洁卫生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1.1.2除“四害”相关知识1.1.3病毒和细菌感染传播知识1.1.4开窗通风的作用1.1.5正确的洗手、洗脸、漱口的步骤和方法1.2消毒1.2.1能对婴幼儿活动场所及各类设施、用具和玩具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1.2.2能配制常用消毒液1.2.1常用消毒液的作用1.2.2托幼机构常用的消毒方法1.2.3传染病传染传播的知识1.3物品管理1.3.1能保管班级的卫生消毒用品、清洁工具及危险品1.3.2能发现物品使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处理1.3.1清洁卫生物品保管方法1.3.2常见清洁、消毒危险品的特性及安全管理的流程2.生活管理与教育2.1进餐管理与指导2.1.1能保证饭菜的温度适宜2.1.2能按照婴幼儿不同年龄要求分发餐具2.1.3能根据婴幼儿的个别需要分发、添加饭菜2.1.4能指导婴幼儿正确进餐2.1.5能指导幼儿饭后漱口、正确使用餐巾2.1.1合理营养膳食的重要性2.1.2不同年龄婴幼儿的进餐特点2.1.3良好进餐习惯养成规范2.1.4分发饭菜的程序和要求2.1.5幼儿自理能力培养及不同阶段应知应会内容2.2饮水管理与指导2.2.1能按要求清洗饮水设备2.2.2能根据婴幼儿的活动量、天气、饮食等情况提供温度适宜的饮水2.2.3能指导婴幼儿饮水,帮助其养成良好的饮水习惯2.2.1饮水对婴幼儿健康的作用2.2.2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下婴幼儿的饮水量知识2.2.3婴幼儿饮水心理需求的知识2.3盥洗、如厕管理与指导2.3.1能指导婴幼儿正确盥洗2.3.2能指导婴幼儿独立安全使用蹲便、排便及便后清洁2.3.3能提醒婴幼儿及时如厕2.3.1婴幼儿盥洗的要求2.3.2婴幼儿排泄的生理卫生常识及两便清洁方法2.3.3婴幼儿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的保健知识2.4睡眠照料2.4.1能为婴幼儿营造良好安全的睡眠环境2.4.2能帮助婴幼儿穿脱衣服、鞋子,晾被、叠被、整理铺床2.4.3能做好婴幼儿的睡眠护理,如纠正不良睡姿等2.4.4能指导婴幼儿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2.4.1穿脱衣服、鞋子的程序和注意事项2.4.2准备及整理睡眠室、寝具的程序和要求2.4.3婴幼儿睡眠特点和安全睡眠常识2.4.4婴幼儿睡眠心理与习惯养成方式2.5物品管理2.5.1能够保管好班级的设备、用具,做到不丢失、不损坏2.5.2能发现物品使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处理2.5.1生活物品保管方式2.5.2常见生活危险品的正确放置方式及使用方法3.健康管理与教育3.1健康观察3.1.1能协助教师进行晨、午、晚检并做好登记工作3.1.2能结合婴幼儿精神、情绪、饮食、睡眠、大小便和体温等,对婴幼儿健康状况进行全日观察3.1.1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的知识与基本流程3.1.2危害婴幼儿安全的常见物品种类3.1.3婴幼儿身心健康相关知识3.1.4婴幼儿健康基本体征指标3.2体格检查3.2.1能配合教师和保健医(员)对婴幼儿进行定期体检3.2.2能对婴幼儿进行水浴、空气浴、日光浴“三浴”锻炼3.2.1婴幼儿定期体检知识3.2.2“三浴”锻炼3.3情绪管理3.3.1能营造不同场景下婴幼儿愉快的健康心理环境3.3.2能体察婴幼儿的心理感受,给予及时的安慰3.3.3能通过榜样示范等形式帮助幼儿掌握一些简单的情绪管理方法3.3.1婴幼儿心理环境营造和心理保健的知识3.3.2婴幼儿个别心理需求识别与满足方法3.3.3婴幼儿情绪管理的知识4.辅助4.1辅助室内教育活动4.1.1能够按照教师的要求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和活动结束后的整理工作4.1.2能够纠正婴幼儿的不良姿势4.1.3能检查活动场地地面及桌椅、教具等,排除安全隐患4.1.1婴幼儿室内活动材料的选择4.1.2室内活动及应注意的常见问题4.1.3安全排查标准及要求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