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XXXX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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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永煤控股〔2013〕54号关于印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子公司、单位,机关部(处)室:现将《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文件2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推进主动预防和自主管理,努力构建理念先进、机制科学、抓手有力、基础扎实、效果显著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照《河南煤业化工集团2013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河南煤业化工〔2013〕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成立安全“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曹志安尚战军副组长:强岱民成员: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及安监局、生产部(通防处、地测处)、机电部、基建部、职工培训学校、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工会、规划发展部、技术信息中心、宣传部、企管部、财务部等部室负责人。安全“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局,安监局局长杨联合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安全“双基”建设与考核的组织和实施。第三条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实行百分制,按月考核,逐月兑现。考核结果与单位安全结构工资、班子成员安全“双基”建设奖罚挂钩。安全结构工资挂钩比例:煤业公司(矿井)30%、3地面生产单位20%。1.煤业子公司、本部矿井以90分为基准分;每高于基准分1分,奖励该单位安全结构工资5%,承包集团成员正职奖励1200元/人,高突矿井或有高突矿井的煤业子公司总工程师奖励1100元/人,安全副职、享受正职待遇的其他班子成员、非高突矿井的煤业子公司、矿井总工程师奖励1000元/人,生产、机电、开拓基建副职奖励950元/人,其他成员750元/人;每低于基准分1分,扣减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承包集团成员按奖励标准对等扣罚。2.地面生产单位(化工)以95分为基准分;每高于基准分1分,奖励该单位安全结构工资5%,承包集团成员正职奖励600元/人,享受正职待遇的其他班子成员奖励550元/人,生产、安全、技术、机电副职奖励500元/人,其他成员400元/人;每低于基准分1分,扣减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承包集团成员按奖励标准对等扣罚。3.为突出系统自主管理,实行公司考核子公司正职、正职考核副职,并逐级向基层延伸的责任化考核机制。公司按照个人考核得分占60%、单位“双基”考核得分占40%的原则,直接兑现承包集团班子正职个人月度“双基”奖罚。副职月度“双基”奖罚由公司依据单位“双基”考核情况审批奖罚总额,经承包集团正职依据副职月度个人“双基”考核得分、岗位风险程度、分配系数等指标进行二次分配后,报公司安监局汇总执行。4各单位要以安全计划管理为切入点,完善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导向,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质量纳入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4.机关部室的考核:生产部室以90分为基准分,非生产部室以95分为基准分。机关部室奖罚标准另行制定。第四条考核方法1.考核范围:公司所属煤业子公司、本部生产基建矿井、化工企业、地面生产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永煤公司机关相关部室。对基层单位所属机关部(科)室、区队(分厂、车间)、班组采取抽查方式;省外煤业子公司实行不定期抽查。2.考核组织: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坚持面对基层、面对现场,围绕安全管理定位和职责范围,逐级检查考核,问题成因倒查。每月8日前由公司总经理、安监局局长牵头,在各专业系统分管领导组织下,机关业务部室负责,在相关业务部门配合下,按照“五化”考核要求,采取“多合一”检查、专项检查、解剖式检查等方式,在听取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汇报、查阅机关相关部室资料的基础上,每个煤业子公司随机抽查1-2个矿井,地面生产单位(化工)抽查3-4个分厂(车间),对分管专业系统对标考核。(1)煤业子公司、矿井:分别由安监局、生产部(通防处、地测处)、机电部、培训学校、工会负责,相关部室配合,分别对安全管理系统、采掘系统、一通三防系统、地测防治水系统、机5电运输系统、安全培训系统、群众安全系统及班子正职进行考核。(2)化工单位:由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由机电部、培训学校、工会等部室配合,分别对安全管理、生产、设备、培训、群众安全系统及班子正职进行考核。(3)选煤厂:由生产部选煤专业负责,安监局、培训学校、机电部、人力资源等部室配合,分别对单位和班子正职进行考核。(4)供电处、铁运处、机修厂、电厂(含裕东电厂):由机电部负责,安监局、培训学校、技术信息中心等部室配合,分别对单位和班子正职进行进行考核。(5)机关部室:分别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考核和在总经理、安监局局长领导下,安监局组织考核,两种形式各占50%,考核结合煤化集团考核结果、岗位职责、安全效果进行。(6)新疆、贵州、内蒙煤业子公司执行自主考核,每月将自主考核结果报公司安监局。公司每半年至少抽查考核一次。3.为体现“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突出系统自控,强化安全责任,公司安全“双基”建设实行专业系统量化对标考核。公司机关各生产业务部室根据分管专业,在公司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的同时,对各煤业子公司、矿井、化工单位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对标排序。各专业系统权重分配如下表:6机关部室专业系统考核权重分配表煤业子公司矿井安全管理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群众安全系统权重35%15%15%15%10%5%5%化工单位安全管理生产设备培训群众安全系统权重50%15%15%10%10%安监局对重大隐患、事故的考核项属于硬性指标,不在权重的考核范围。4.各专业系统对煤业子公司、矿井、化工单位均按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由考核部室负责人签名后报安监局,由安监局按照相应专业系统对煤业子公司、矿井、化工单位安全“双基”考核权重统一核算最终结果;其中,对重大隐患、安全事故考核项属于硬性考核,不在权重考核范围。煤业子公司、矿井、化工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得分=100分-∑(各系统权重扣分)-∑(重大隐患、事故扣分)±∑(重点工作加、减分)。选煤厂等地面生产单位的考核结果,经分管领导同意,由生7产部(选煤)、机电部部室负责人签名后报安监局。5.每月10日前,由安监局按照考核结果,制定奖罚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兑现。第五条为促进安全“五自”管理,提高子公司、矿井和基层单位检查考核质量,推行公司安全“双基”建设考核问题与子公司考核结果、基层单位自检结果和现场联合检查情况“三对比”制度。1.与子公司考核结果对比。子公司对基层单位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重大隐患,正在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且已责任倒查并纳入子公司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的,在公司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时不扣分。2.与基层单位考核结果对比。基层单位安全“双基”建设自检或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已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正在按照“五定”原则积极落实整改的,在公司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发现时不扣分、不通报。3.与现场联合检查情况对比。公司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时,子公司、矿井、单位机关部室陪检人员,认真、主动检查,汇报、填写的安全隐患整改三联单与公司考核人员一致的问题和隐患,减半扣分。第六条安全“双基”考核执行专业对标、奖惩共担、问题倒查、责任追溯制度,上级考核存在问题归口落实、逐级考核,责任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次月安全“双基”考核。8代表永煤公司参加河南煤化集团“双基”考核,本部矿井以94.2分为基准分,煤业子公司以93.2分为基准分,高于基准分时,超过部分永煤公司给予同等分数奖励;低于基准分时,低于部分永煤公司给予同等分数处罚;特殊情况经永煤公司研究执行。没有被接受考核的单位,但被河南煤化“双基”考核加分、扣分时,永煤公司给予2倍的奖罚。河南煤化专业对标排序每出现一个倒数第一名的专业扣煤业子公司对应专业系统5分,本部矿井专业系统扣5分;每出现一个第一名的专业奖励煤业子公司对应专业系统5分,本部矿井专业系统奖3分。河南煤化“双基”考核对永煤公司机关部室内业检查奖罚1分,永煤公司考核时奖罚2分;在考核矿井或子公司时,专业对标排序出现倒数第一名的,公司对分管专业部室考核扣1分,出现第一名的,公司对分管专业部室考核奖励1分。第七条积极鼓励企业创新和推广安全管理项目。企业在推行集团公司“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中,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或推广“实用、有效”的安全管理项目,经永煤公司、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或者被省厅局评审认可的项目,在“双基”建设考核时给予适当加分。第八条安全“双基”建设要突出“安全、实用、有效”的原则,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现象之一的,视严重程度,在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时扣1-3分:1.停产静态迎检、地面或井下列队迎接检查或特意安排员工9向检查考核人员敬礼、问好的;2.井下出现摆花、绘画和新的装修等不良现象的;3.汇报情况不属实或考核发现管理过程弄虚作假的。4.正职对副职、副职对分管系统考核不能亲力亲为、不认真、考核结果严重脱离实际的。第九条各煤业子公司、矿(厂、处)、化工企业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单位及正职对副职的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实施办法并认真落实。公司将把各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第十条本办法自二〇一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原办法(永煤控股[2012]211号文)即行废止。解释权属永煤公司。附件:1.永煤公司2013年煤业子公司、矿井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2.永煤公司2013年化工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评分办法3.永煤公司2013年地面生产单位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4.永煤公司2013年煤业子公司、矿井、地面(化工)生产单位行政正职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5.永煤公司2013年煤业子公司、矿井、地面(化工)生产单位党委书记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106.永煤公司2013年机关部室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主题词:管理安全双基建设△通知主办:安监局2013年1月30日印发附件1:永煤公司2013年煤业子公司、矿井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永煤公司2013年煤业子公司、矿井安全管理系统“双基”建设对标考核标准(1)序号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分数评分办法一、基本要求1、成立安全“双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和安全办公会一块召开),协调解决安全“双基”建设存在问题。查文件、会议记录100未成立领导小组或子公司、矿主要领导未按要求召开会议各扣2分,会议内容不落实扣1分/项。各渠道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没在会议上安排或督促整改到位的各扣2分/项。2、加强安全管理学习交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外出安全考察学习;每年必须按要求参加安全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查学习计划没有完成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扣3分。二、基层建设3、各子公司、矿安全、生产、技术、机电、开拓基建等安全生产副职配备齐全,正职“抓系统”、副职“系统抓”职责分工明确,安全“双基”建设工作协调有序、运作高效。查相关文件、记录子公司或矿井安全生产副职缺1人扣2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或有漏项各扣1分。4、安监系统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和岗位素质要求符合规定,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查文件、资料或现场抽查安监系统机构不健全扣10分,人员配备不足缺1人扣3分,1人岗位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扣2分,1人次岗位职责履行或有关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扣2分。5、建立全矿统一的班组长选聘、使用制度。包括班组长选拔形式、任用标准、班组长待遇、责任、权利等,特别要明确工分分配权等,并严格落实,定期考核,实行淘汰制。查制度和相关记录班组长待遇不符合规定扣2分;无选聘、使用制度扣2分;制度落实不好扣1分。三、基础建设6、根据上级文件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抓好贯彻落实。查资料和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脱离实际或落实不到位各扣2分,未形成制度汇编扣1分(含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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