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最新)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基本规定,经济责任制考核通用标准及各业务线管理考核标准。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业务线考核。1.3本标准中被考核单位适用于公司各二级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2.引用文件3.定义4.职责4.1公司成立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负责经济责任制考核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汇总。4.2人力资源部负责定员定编、绩效、员工培训、干部人事、组织工作、劳动纪律工作的考核,负责薪酬、力资、社会保险工作的考核。会同企业管理部负责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具体执行。4.3生产管理部负责生产技术、生产调度、能源的考核,包括生产计划、统计、固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分时用电、节能责任制等完成情况。4.4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现场管理、减排责任制的考核。4.5机动工程部负责设备、工程管理的考核。包括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的考核以及设备故障与事故的分析与处理和工程项目、工程管理的考核。4.6经营管理部负责经营管理线的考核,包括经营计划、价格、中间物料处理、经营纪律的执行情况等。4.7科技发展部负责中长期发展规划、科技管理、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科协工作的考核。4.8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资金平衡的考核。包括生产成本、可控费用、内部利润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4.9审计监察部负责审计、效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考核。4.10保卫部负责内部治安保卫、消防管理、武装工作的考核。4.11政治工作部负责宣传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共青团工作的考核。4.12法律事务部负责法律事务、债权债务和合同管理考核。4.13公司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行政、党务管理以及公司综合性会议决议和公司领导批示执行情况的督查考核。4.14企业管理部负责企业管理、部门职责、质量管理、金属平衡管理的考核,会同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具体执行。负责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管理考核职责,对考核不力的部门向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5.经济责任制考核基本规定5.1经济责任制的考核程序5.1.1各职能管理部门依据其主管的技术标准、技术经济指标、本专业管理标准(制度、规定、年度计划)等,制定本业务线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5.1.2企业管理部对各业务线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综合、归纳、汇总,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下发到各部门、单位执行。5.1.3各职能管理部门依据本经济责任制和公司制订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年度或专题工作计划安排、会议决议等,对相关单位的执行情况逐月进行检查、考核,全面提高企业执行力和管理水平。5.1.4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不符合项),填写经济责任制考核通知单,下达到被考核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通知单上必须写明考核时间、被考核单位名称、考核事件内容、考核金额数量、考核所依据的经济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条款号、考核单位等内容。5.1.5各职能管理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经济责任制的考核结果送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对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及奖扣金额进行汇总,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执行。5.1.6各单位申报的单项奖励,每月5日前报企业管理部汇总,由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奖励及奖励标准,交人力资源部执行。25.2横向考核规则5.2.1按照“一事一罚”的原则,在执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时,各部门对同一被考核单位的同一事项不得重复考核。5.2.2当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同一事项规定的扣款标准不一致,或通用考核标准与专业考核标准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考核标准。5.2.3对因发生责任事故而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主管领导指定组织调查部门,并由该部门对责任事故单位进行考核。5.2.4加强对考核责任部门的考核。所考核的事项涉及到职能管理部门需承担责任时,由企业管理部对该事项的承担责任的管理部门进行考核。5.2.5实行“零考核”汇报制。职能管理部门月度无任何考核,由部门领导对“零考核”进行签字确认,出现问题无条件承诺承担被考核的责任,并送企业管理部。如果在职能管理部门确认“零考核”后,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现了问题,视为该管理部门考核失职,由企业管理部按经济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对该管理部门进行考核。5.2.6各职能管理部门不按本业务线经济责任制的规定对违章违纪者进行考核扣款的,扣50-200元/项.次,由企业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执行。5.2.7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对企业管理部履行对月度“零考核”而又出现问题的管理部门进行考核的职责进行监督、考核。5.3纵向考核规则5.3.1各二级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凡由公司主管部门查出、并已按本《办法》进行扣款的,被考核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将扣款金额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但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层层加码扣款。否则一经发现,由公司企业管理部会同专业主管部门将加码金额扣回,并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适当经济处罚。5.3.2各职能管理部门所考核的对象原则上限于各二级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各二级单位内部应承担经济责任的人员,由各单位按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5.3.3由各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该单位按照本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扣款,公司主管部门一般不重复考核。5.4仲裁5.4.1被考核单位对某事项考核结果持异议时,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程序为:提出书面申诉报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复议——企业管理部核实裁定。5.4.2被考核单位若对企业管理部裁定不服者,交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终审决定。6.经济责任制考核通用标准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1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令或决定的。违反的一次扣50-100元/次;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应予加重处罚。2加强内部管理,对有关事项制(修)订必要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制度)、责任制等规范的。违反的一次扣50元/次;因无规范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加重处罚。3按公司发布的有关规定或通知,协调配合好其他部门或单位的工作的。违反的一次扣50元/次。4按业务线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管理机构或组织网络,明确主管领导人员或配备称职的工作人员的,违反的每一例扣50元/月。5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对于发现员工迟到、早退、睡岗、脱岗等现象的,扣50-1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应予加重处罚。6遵守上级或公司颁布的有关文件、技术专利、统计数据保密规定。传密、泄密的,扣1000-5000元/项次;情节严重的,应予加重处罚。37遵守职业规范。在对外业务往来或向顾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损害企业信誉的行为的,扣100-500元/项次;情节严重的,应予加重处罚。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工作开展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0-1000元/项次;发生未遂事故的,扣200-2000元/项次;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按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0-20%扣款;性质特别严重的,应予加重处罚。9按专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按时按质报送有关月度工作汇报、计划、总结、统计报表以及其它应提供的资料等。每延迟1天扣50元/项.天。10按专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或通知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线检查。每缺1次扣100-200元/人.次。参加检查不作记录的,扣50-100元/项;记录不符合事实的,扣50元/次。11按专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或通知参加有关会议。无故缺席者扣50元/人.次,迟到、早退者扣20元/人.次。12按专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或通知参加各类政治学习、业务技术培训,无故缺席者扣50元/次。13按专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台帐、报表。每缺1项扣20元/次。14按规定填写与保管各类原始记录、台帐、报表。每发生1个缺陷扣20元/次。报表迟交扣20元,报表未交扣50元。15按业务线的规定及时间向有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报告各类事故或反馈异常信息的。每延误1天扣20元/项.天。16按有关规定领发、使用、保管受控文件的。未按规定的每项扣20元/次。17特种工作人员按公司颁发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未按规定的扣20元/人.次;无证上岗的,扣50元/人.次。18按通用标准进行考核时,被考核单位月扣款总金额超过200元以上的,视情节轻重,按扣款金额的20-40%由该单位领导班子承担。行政第一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分担比例为1:0.8。剩余部分应按照本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不准将因责任人工作不到位而产生的扣款转嫁给全体职工负担。19专业管理部门月度无任何考核,但是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又发现了问题。每发生一次扣该管理部门负责人100-500元,部门正副职的分担比例为1:0.7。20上述“情节严重的,应予加重处罚”的规定,加重处罚的幅度和金额由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审议决定。7、各业务线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7.1设备管理考核标准(考核部门:机动工程部)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设备事故考核1设备发生特大事故。修复费用在50万元以上者,由公司、部门领4导组成的专门小组分析处理。2设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修复费用在5万元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者,扣责任单位5000~20000元。单位领导按扣款额的20%挂钩考核。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修复费用在1万元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0万元者,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单位领导按扣款额的10%挂钩考核。重大未遂事故比照设备一般事故考核。4设备发生故障,修复费用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者。扣责任单位1000元。5设备发生事故二十四小时内应如实上报主管部门。隐瞒未报者,扣责任单位200元。6设备发生事故后,必须进行分析、处理、整改,并按规定时间交事故分析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扣责任单位500~1000元。7设备运行故障每月重复出现不得超过3次以上时,对于主管部门要求分析原因上报材料必须准时上报。每月超过3次扣责任单位500元。迟报扣责任单位200元/项。8各类电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维护保养。凡因使用、检修或维护不当,造成电动机烧毁,根据其功率大小扣500~5000元。设备的操作与维护考核1严格按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章操作或误操作(含操作错误),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0元,造成生产系统电力供应中断者,每次扣500~2000元,如造成设备事故的按设备事故的考核处理。2重点关键设备应有专人操作在岗位上。设备运转时无人监视,每发现一次扣100元。3岗位设备点检、运行记录、巡检记录、设备交班记录应准确记录。不记、迟记、早记或乱写乱画,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扣50元。4设备缺件、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不到位的,每处扣100元。5运转设备不能出现振动超标、温度异常、联接件松动现象。未能及时发现,影响了设备正常运转的,每处扣100元。6流程中备用设备应起备用作用。否则每台扣500-2000元(检修除外)。7及时作好设备的计划检修。无故不安排计划检修,设备长期带病运转,每台扣500元。8按规定存放保管润滑油品、油具,每违反一次每次扣100元。9重点设备液压站、润滑站要按规定做好维护。未按规定维护,跑冒滴漏严重,每处扣200元10设备按规定润滑。造成跑冒滴漏严重,每处扣200元。设备检修的考核1严格按检修规程检修,按质按时完成检修。违反检修规程,简单应付者,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由于检修质量问题造成返修影响整体进度扣500~1000元,造成设备事故者,按事故考核。2设备故障应及时抢修。设备故障抢修不及时,导致故障扩大或影响生产者,每次扣200~500元。53备用设备或零部件应做好保管,不遗失。备用设备或零部件因维护保管不善,导致丢失、损坏或报废时,按损失大小扣500~5000元。4按规定对设备的大、中修项目作好检修、试运行记录,办好竣工验收单。违者每项扣200元。5按程序申报外委修理项目。私自委托施工队伍,事后补办手续者,每次扣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