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结构、生成、应用和维护等,有效提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信息归集、数据交换、项目管理效率,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在中国境内建设的,有一个主体功能、有一个总体设计、经济上独立核算、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管理的建设单位(活动)。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项目代码构成、赋码程序、编码规则、应用领域和维护方法的规范管理。第二章项目代码构成第四条项目代码由4位时间代码、6位地区代码、2位中央业务指导部门代码、2位项目类型代码、5位随机码和1位校验码共5段依次组成;每段代码之间由短横线“-”连接,共24位。项目代码结构见附件1。第五条时间代码由4位阿拉伯数字构成,表示项目获得项目代码的年份和月份。年份取后2位,月份用2位表示。第六条地区代码由6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地方平台负责管理—6—的项目地区代码为赋码机关所属地区的县以上统计用区划代码,由在线平台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更新管理。中央平台负责管理的项目地区代码统一标注为000000。第七条中央业务指导部门代码是指对有赋码职责的地方部门对应的中央业务指导部门进行编码,以2位数字代码标识。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大数据局等对应的中央业务指导部门,统一编码为89;其他未列入编码表的业务部门,统一编码为99。中央业务指导部门编码表(附件2)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方案制定,由在线平台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更新管理。其他业务指导部门代码(代码99)用于关联没有列入中央业务指导部门编码表中的部门(如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及人民团体等)。第八条项目类型代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构成,根据项目是否涉密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编制。涉密项目和非涉密项目分别编码,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项目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单纯购置项目、信息化项目和其他项目。项目类型编码表见附件3。第九条随机码由5位阿拉伯数字构成,是在线平台生成的5位唯一随机数。第十条校验码由1位阿拉伯数字构成,范围为0—9,根据前19位数字按照校验码计算方法确定。第三章项目代码生成第十一条项目单位需在办理第1项行政手续之前,通过相应—7—的在线平台申请项目代码。中央项目通过中央平台申请;地方项目通过地方平台申请。第十二条项目的赋码机关一般是为项目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部门。赋码机关在赋码前要为项目单位提供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项目单位筛查、剔除申报中的问题,并避免单个项目重复领码。第十三条非涉密项目统一由中央平台生成项目代码,涉密项目由赋码机关负责在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网络环境生成项目代码。第十四条赋码机关要确保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项目代码。第十五条项目代码生成后,统一生成项目代码标识,作为项目代码的传递载体。项目代码标识是一幅固定格式的图片,可通过项目代码标识二维码查询项目名称、项目代码、项目状态等项目信息。项目代码标识见附件4。第十六条项目状态包括“已赋码(F)、待立项(B)、已立项(L)、已开工(K)、已竣工(J)、代码失效(S)、异常(Y)”,项目代码标识中的项目状态以英文字母表示。项目状态表见附件5。第四章项目代码应用第十七条应用管理部门在受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时,要通过在线平台核验项目信息。对没有项目代码、未通过项目代码核验的,不得受理并告知项目单位。对于受理的申报材料,受理通知书应当注明项目代码。第十八条应用管理部门应通过项目代码及时归集审批事项的—8—收件、受理、办理、办结等信息,项目审批事项办结后,要及时归集办结意见及批复文件的文号、标题、批复文件电子版。相关信息实时共享。第十九条应用管理部门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审批事项办理结果,不再由项目单位重复提供。第二十条项目监管部门开展项目监管工作时,监管执法结果信息统一归集至项目代码,相关信息实时共享。第二十一条项目单位通过项目代码查询项目审批信息,获取项目审批结果,可通过查询项目办理信息监督项目审批部门相关工作。第二十二条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归集至项目代码。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录在线平台报送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送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送项目竣工基本信息。对于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项目进度情况,不再要求项目单位填报。第二十三条项目中止或放弃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更新项目状态。第二十四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其他审批,投资计划、资金下达、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后评价、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凡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均要相应地标注项目代码,并加载项目代码标识。上述行为中的相关信息实时共—9—享。第二十五条鼓励市场监管、税务、统计、金融等机构使用项目代码支持相关业务工作。第二十六条拥有项目代码是合法项目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项目单位使用项目代码开展相关工作时,被申请方面应当使用项目代码获悉其基本情况及合法手续信息,以防范风险。第五章项目代码维护第二十七条项目代码及项目代码标识一经生成,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对其外观和内容进行更改、涂抹、损毁。第二十八条申请项目代码时填报的项目信息,在赋码后应当作为项目的基本信息动态更新,保持真实准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核准或备案后,项目法人应当根据相关批准文件更新项目信息,使之与批准文件保持一致,审批机关应予以核验确认。具备审批、核准、备案内容信息归集条件的,可由在线平台自动更新。第二十九条投资项目批准文件延期,项目代码保持不变。第三十条项目重新审批、核准、备案或办理变更手续的,需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申请赋码。第三十一条原则上一个项目建议书只对应一个可行性研究报告,确需分多个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论证的项目,可以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再次申请赋码,并由赋码机关将原代码与新代码进行主子关联。已应用原项目代码的,原项目代码继续有效并与子码—10—进行关联。第三十二条赋码机关越权、违反相关规定或重复赋予等情形产生错误代码,由法定履行赋码职权的机关撤销错误代码。第三十三条项目被撤销后,在线平台标记该项目代码失效,留存项目信息可供查询,但失效的项目代码不得再次使用。若项目重新获取项目代码,由新的赋码机关将原项目代码归集的项目审批信息关联到新项目代码,并通过在线平台共享项目代码变更信息。第三十四条新增项目类型时,由中央平台综合管理部门按编码规则统一编码。第三十五条涉及第二十八条到第三十五条的代码维护由赋码机关负责。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涉密项目的管理办法,根据本规范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第三十七条依托在线平台进行PPP项目管理时,根据本规范规定的原则编制PPP项目管理码方案(附件6)。第三十八条本规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11—附件1项目代码结构XXXX—XXXXXX—XX—XX—XXXXXX图1项目代码结构2位项目类型代码6位地区代码5位随机码2位中央业务指导部门代码4位时间代码1位校验码—12—附件2中央业务指导部门编码表中央业务指导部门编码表依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6号)、《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7号)两个文件编制。中央业务指导部门代码中央业务指导部门简称中央业务指导部门全称02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04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06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07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08国家民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09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0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11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12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13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5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16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17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8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19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1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2文化和旅游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13—中央业务指导部门代码中央业务指导部门简称中央业务指导部门全称23卫生健康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4退役军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25应急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6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27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28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9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30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31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2广电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33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34统计局国家统计局35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36医保局国家医疗保障局38国管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39新闻出版署国家新闻出版署40版权局国家版权局41宗教局国家宗教事务局42港澳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44侨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45台办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46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47新闻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4气象局中国气象局55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56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59粮食和储备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0能源局国家能源局61国防科工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14—中央业务指导部门代码中央业务指导部门简称中央业务指导部门全称62烟草局国家烟草专卖局63移民局国家移民管理局64林草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65铁路局国家铁路局66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局67邮政局国家邮政局68文物局国家文物局69中医药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70煤矿安监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71外汇局国家外汇管理局72药监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73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75档案局国家档案局76保密局国家保密局77密码局国家密码管理局79中央编办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89其他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大数据局等对应的中央业务指导部门99-未列入编码表的业务部门—15—附件3项目类型编码表代码项目类型类型说明01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11涉密基本建设项目02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是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改造提升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为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2涉密技术改造项目03单纯购置项目单纯购置项目是指政府部门或企业按照规定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13涉密单纯购置项目04信息化项目信息化项目是指以信息化手段实现支撑政府机关或企业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项目,包括大数据、信息化应用系统(含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数据库系统等)、信息网络及软硬件支撑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新建、扩建或改造升级的项目。14涉密信息化项目05其他项目其他项目是指除以上4类之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5涉密其他项目—16—附件4项目代码标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806-310000-04-01-001986—17—附件5项目状态表项目状态对应英文字母说明已赋码F指在线平台信息显示项目仅通过在线平台获得项目代码,未办理任何手续待立项B指在线平台信息显示项目至少办理了1项审批手续,但未完成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核准或备案已立项L指在线平台信息显示已完成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核准或备案,但没有开工已开工K指在线平台信息显示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并未竣工已竣工J指在线平台信息显示项目已竣工代码失效S指在线平台信息显示项目代码已失效,不可用;如项目赋码后,因主观原因、客观条件变化或政策调整等导致项目不再继续推进实施,项目状态置为代码失效异常Y指在线平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