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扫黑除恶专题研讨个人发言稿(样稿)(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教师扫黑除恶专题研讨个人发言稿(样稿)(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扫黑除恶发言稿【第一篇】四是精准打击到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重点要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煸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扫黑除恶发言稿【第二篇】扫黑除恶发言稿3篇扫黑除恶发言稿篇1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全局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公安工作新常态、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和检验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标准,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全局各单位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出声威、打出实效。认真总结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开战以来工作情况,结合各乡镇的实际采取针对性更强、操作性更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行动见成效、出战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挖出一批黑恶线索、严惩一批黑恶犯罪,坚持打击处置恶势力的保护伞,以助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和“露头就打”原则,通过摸排深挖,已经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举全局之力,组织精兵强将,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大家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全县政法系统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乡镇(街道)也要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央省市的会议精神进行贯彻传达,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深入摸排到位。全县上下要迅速开展前期的摸排工作,紧盯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排查,滚动排查,深挖细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遗漏。四是精准打击到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重点要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煸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扫黑除恶发言稿篇21月22日至24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先后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作了讲话,会议规格高,安排部署工作重点突出,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局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认真传达贯彻会议及郭声琨书记、赵克志部长的讲话精神,确保2018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160期上对“扫黑除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局上下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不等不靠,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一要重视摸排工作。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组(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特情耳目、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全面开展“村霸”、市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掌握涉黑涉恶活动线索。二要突出摸排重点。要突出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作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种黑恶势力作为摸排打击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坚决把所有黑恶线索查清、查透、查实。三要严格依法打击。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对于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件的,要在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及时报捕,防止降格处理。要在侦办黑恶犯罪过程中,排除干扰,坚决打掉“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要明确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和派出所所长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第一责任人责任,签定扫黑除恶责任书,通过摸排没有发现黑恶线索的,向县局打黑办写出专题报告予以说明并书面承诺。对工作开展不力,黑恶线索被上级、异地派出所发现或打掉的和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涉黑涉恶案件及案情,造成重大影响或贻误战机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扫黑除恶发言稿篇3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意义十分重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我们开展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郭声琨同志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政法委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把好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理解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最高人民法院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指导各级法院切实依法履职,强化工作配合,促进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各级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扫黑除恶发言稿【第三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言稿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行为,算是黑恶势力,根据《长安》杂志整理,有8种情形的黑恶势力属于重拳打击范围: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扫黑除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实际行动,只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扫黑除恶发言稿【第四篇】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我今天非常荣幸地受xxxxxxxxxx的指派,同xxxxxxx的各位领导一起到我们xxxx中心学校进行扫黑除恶的宣传。昨夜小雨清初夏,姹紫嫣红遍地开。在进入这个风和日美的季节的同时,扫黑除恶也开展了近一年半的时间。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枣庄镇的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绩,受到市、区各级领导的肯定,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重视我国青少年的身心发展,曾向广大青年寄语:“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是我们国家、民族未来的希望,而扫黑除恶更是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我们民族的未来,因此学校注定是扫黑除恶工作主要阵地之一。2018年以来,枣庄镇中心学校也开展了多次扫黑除恶的主题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也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一致肯定。作为一名公安工作者,我想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一下这次扫黑除恶进行校园的宣传。首先,扫黑除恶到底扫什么?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召开,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在这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重点打击: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幻界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二是坚决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另外涉恶类案件九类,分别是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