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合同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样本(5篇范例)【前言导读】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的“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样本(5篇范例)”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呢!关于某某公司无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收取团购费的情况反映1关于某某公司无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收取团购费的情况反映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你好,我是某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兹投诉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某某公司)无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收取团购费的行为,望贵单位依法查处。2018年12月8日,我与某某公司在天浩上元郡营销中心签订航天新佳园《房屋认购协议》,协议约定‘我认购某某公司公司开发的航天新佳园二期29号楼1单元2502号房屋,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单价为9200元,总购房款为721188元。我同意签订协议时支付定金10000元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担保。我选择按揭方式付款,首付款比例为30%即221188元,银行按揭贷款500000元,应在2018年12月15日前支付首付款221188元(含定金),并按照某某公司要求及时递交购房资格审核材料’。同时,我签字确认的《天浩上元郡》大定确认单备注‘逾期缴纳首付款的不再保留房源及优惠,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协议签订后,某某公司未将协议原件交付给我,当时仅允许手机拍照。协议生效后,我采用pos机刷卡向某某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某某公司给我出具收款收据。随后,我回家筹集首付款。筹资期间,我向某某公司置业顾问王某确认缴纳首付款的金额、票据、补充约定等事宜。王某微信告知‘除缴纳首付款221188元(含定金)外,还需要缴纳团购费8万元,首付款由某某公司出具收款收据,团购费由第三方出具收款收据’。我要求依照协议履行,不同意缴纳团购费,并通知王某‘请示某某公司,若依约履行、取消团购费,则通知我继续履行,否则我将解除协议’。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至今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某某公司无预售许可证而预售商品房、在购房款之外收取团购费违反贵局的禁令、以缴纳团购费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违反协议约定。故我通知某某公司解除航天新佳园《房屋认购协议书》、要求返还定金,但某某精品合同公司推诿拒不返还我所缴纳的定金20000元。作为开发商,某某公司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无预售许可证而预售商品房、在购房款之外收取团购费是对法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蔑视。我是一个刚需购房者,某某公司拒不返还定金的行为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希望贵单位能够受理我的投诉,依法查处某某公司的违法行为,责令返还我的定金。谢谢!投诉人:电话: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房地产公司买了房,交完钱都没过户,怎么办?2买房未过户,买主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中介公司房地产房屋买卖合同范本3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4第一条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第三条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的贷精品合同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六、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五条保险责任开始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第七条如实告知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精品合同第八条受益人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关于某某公司无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收取团购费的情况反映5关于某某公司无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收取团购费的情况反映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你好,我是某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兹投诉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某某公司)无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收取团购费的行为,望贵单位依法查处。2018年12月8日,我与某某公司在天浩上元郡营销中心签订航天新佳园《房屋认购协议》,协议约定‘我认购某某公司公司开发的航天新佳园二期29号楼1单元2502号房屋,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单价为9200元,总购房款为721188元。我同意签订协议时支付定金10000元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担保。我选择按揭方式付款,首付款比例为30%即221188元,银行按揭贷款500000元,应在2018年12月15日前支付首付款221188元(含定金),并按照某某公司要求及时递交购房资格审核材料’。同时,我签字确认的《天浩上元郡》大定确认单备注‘逾期缴纳首付款的不再保留房源及优惠,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协议签订后,某某公司未将协议原件交付给我,当时仅允许手机拍照。协议生效后,我采用pos机刷卡向某某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某某公司给我出具收款收据。随后,我回家筹集首付款。筹资期间,我向某某公司置业顾问王某确认缴纳首付款的金额、票据、补充约定等事宜。王某微信告知‘除缴纳首付款221188元(含定金)外,还需要缴纳团购精品合同费8万元,首付款由某某公司出具收款收据,团购费由第三方出具收款收据’。我要求依照协议履行,不同意缴纳团购费,并通知王某‘请示某某公司,若依约履行、取消团购费,则通知我继续履行,否则我将解除协议’。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至今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某某公司无预售许可证而预售商品房、在购房款之外收取团购费违反贵局的禁令、以缴纳团购费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违反协议约定。故我通知某某公司解除航天新佳园《房屋认购协议书》、要求返还定金,但某某公司推诿拒不返还我所缴纳的定金20000元。作为开发商,某某公司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无预售许可证而预售商品房、在购房款之外收取团购费是对法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蔑视。我是一个刚需购房者,某某公司拒不返还定金的行为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希望贵单位能够受理我的投诉,依法查处某某公司的违法行为,责令返还我的定金。谢谢!投诉人:电话: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