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人选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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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巴南人事发〔2006〕320号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巴南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2―重庆市巴南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办法为了综合评价我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管理服务期内的工作业绩、学术技术水平及政治表现,激励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勤奋工作,早出成果,多出成果,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评价对象按照《重庆市巴南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巴南委办〔2004〕154号)要求,考核评价对象为管理服务期内的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后备人选)。二、考核评价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科学的原则;2、在政治思想表现好的前提下,注重创新能力和业绩贡献;三、考核评价方法1.实行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2.单位考评与主管部门考评相结合,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考核相结合;3.期满考核评价与不定期实地检查相结合。四、考核评价内容(一)思想品德-3-主要由所在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结合平时表现,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治学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必备的思想行为品德,对其评价实行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二)业务素质1、业务水平主要考察其基础理论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设计、技术开发能力等,重点考察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学术(技术)能力主要考察其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科技队伍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以及科技队伍建设。(三)学术技术业绩主要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所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其被采用情况,所主持或参加的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情况,所承担的项目(课题),所进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贡献进行评价。五、考核评价指标量化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评价得分实行基本分加量化得分的方法进行计算。―4―(一)每名考核评价对象基本分为0—30分,主要反映考核评价对象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凡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该项得分为零分,且本年度的考核评价等次定为“不合格”。(二)量化得分按下列项目计算:1.发表、交流本专业论文,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作者每篇分别为30分、20分、10分,不是第一作者相应减5分。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60分、4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3.获得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40分、3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4.获得新药、农作物新品种、工业新产品、软件产品认定、软件版权登记等,每项30分。5.提出新的学术观点或解决重大技术关键,提出新的学术观点记15─40分,解决重大技术关键记20─50分。本项得分需要经过市级以上高层次专家或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6.撰写、参写并公开出版具有统一书号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和主编、参编或翻译著作,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统一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每万字10分,超过5万字均记60分;与他人合著的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5-个人撰写的部份每万字6分,超过5万字均记30分;主编或翻译著作每部30分,副主编著作每部20分。7.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等产生的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下记10分;51-100万元记20分;101—300万元记40分;301—500万元记50分;501—999万元记70分;1000万元以上者记8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本项记分必须有会计、审计部门的证明才能记分。8.特邀到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各级党政群团部门、镇街等讲学,每次记5—20分,提供邀请报告才能记分。9.申请到经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市、区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国家、市、区每项分别为30分、20分、10分。10.获得国外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资助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记40分,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记30分,5000元以上记10分。11.所领导或培养的研究技术队伍的数量有明显增长或质量有明显提高的记5-15分。12.被选拔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记60分,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记50分,入选重庆市“322”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分别记40分、30分和20分,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重庆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记40―6―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记30分。13.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各种荣誉称号分别记35分、25分、15分。14.医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新开展的高难危险手术业务(由主管部门认定)记20分,从事临床手术或门诊,根据手术的难易程度及所看病人的数量记10—30分。15.学校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和培养学生获奖,及获奖层次、次数、等次等记10—30分。16.除教师、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根据工作量大小和所体现的专业技术水平高低记10-30分。上述各项考核评价内容均须在考核评价的当年取得(以证书颁发日期或有关证明、报告载明的日期、期间为依据),被考核评价人应在《考核评价表》中对自评分作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59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合格”,70—90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六、考核评价程序(一)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量化指标和记分标准计算出各项考核内容的得分,汇总算出本人的考核自评分,写出总结报告,并填写《重庆市巴南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表》(以下简称《考核评价表》)。(二)所在单位负责对填报的《考核评价表》及自评分情况-7-逐一进行审查核实后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提出初步考核评价等次(优、良、合格、不合格)。(三)所在单位将《考核评价表》连同证明材料提请主管部门党政领导集体研究,主管部门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审核考核评价等次(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主管部门于每年1月30日前将《考核评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区人事局,由区人事局审查、核定考核评价等次。中央、市在区单位和企业由所在单位直接核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评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区人事局备案。七、考核评价结果使用经过考核评价,等次确定为“优”的,由单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500元,经费由单位自筹;等次定为“不合格”的,由区人事局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取消区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资格,终止发放政府补贴,并从第二个月起不再享受区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的一切待遇。八、本办法由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负责解释。附件:重庆市巴南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表主题词:专家考核工作通知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办公室2006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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