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一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运作程序文件文件标题员工聘用、考核与培训管理程序文件编号HKS-OP-29生效日期2003-10-1文件版本A本页码/总页码1/5日期版本修改摘要2003-10-1A首次发布拟写:周锁平审核:批准:员工聘用、考核与培训管理程序编号:HKS-OP-29版号:A页码:2/51目的规定员工聘用、培训与考核的工作流程,明确相关责任、方法和要求,为有效提升员工素质,灌输正确之质量/环境方针及专业技术,以促进管理效能及达成有效率之企业经营目标。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员工的聘用、培训与考核过程。3.职责3.1各部门负责编制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和培训要求,编制人力需求和培训需求。3.2总经理负责批准岗位任职资格和培训要求,确定各岗位任职人员,审查员工考核结果。总经理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3.3各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选聘和考核,并对有关职位进行岗位工作指导。3.4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员工聘用和考核,编制和实施培训计划,并保存相关员工培训记录。4工作程序4.1员工聘用4.1.1公司内各岗位任职资格和培训要求,由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编制,形成公司《岗位说明书》,报总经理或相关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4.1.2《岗位说明书》应至少包括公司内与质量有关的所有岗位,具体明确各岗位任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a)岗位名称b)本岗位的上级c)本岗位的直接下属d)岗位职责e)聘用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经历要求)f)上岗培训要求(包括基础培训要求及专业技能培训要求)g)特殊岗位资格(国家/行业或公司特定的资格要求)4.1.3公司内各岗位员工的聘用,除国家有关法律限制的权限之外,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a)各部门基于岗位需求及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填写《事务联络单》,说明要求人员工聘用、考核与培训管理程序编号:HKS-OP-29版号:A页码:3/5数;b)管理部组织实施招聘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和必要的口试或笔试,递交部门权责经理/主管复试后;c)该岗位部门权责经理/主管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评价。d)员工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主管级以上由总经理批准确认。4.1.4在本程序开始执行时,公司对在职员工应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以确认其是否满足《岗位说明书》的要求。4.1.5新进员工在招聘和正式录用前均需按上述规定的程序,由管理部组织进行审查、评价和批准。4.2培训4.2.1每年年底,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各部门,按本程序的规定,对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编制《部门培训需求调查表》报管理部以确定公司员工具体化的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并形成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制定培训计划时应充分考虑以下方面:A.员工未能完全具备按规定完成工作的能力和技术水平B.岗位增加新的知识和技能要求C.质量和环境意识以及管理专业技术的提升D.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提出的培训要求4.2.2部门经理/主管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按《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内部培训和送外培训由管理部统筹组织安排,自学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安排。4.2.3临时培训A.新聘员工的培训由管理部负责,培训基本内容为公司概况、质量/环境意识、管理制度.B.安全培训:安全意识、安全规定、安全保护。C.岗位培训:岗位职责、基本技能、操作规范、质量标准。D.在岗员工按岗位需求须接受年度再教育。E.行业或主管部门通知的培训,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实施。4.2.4专项培训员工聘用、考核与培训管理程序编号:HKS-OP-29版号:A页码:4/5A.质量培训:质量意识、质量管理、质量统计及抽样标准。B、专业培训:专业知识、辅助技能。4.2.5培训有效性考核无论是外训还是内训均须在培训填写《学习心得报告》,作结论或建议,由管理部确认后分类归档。4.2.6.培训记录每次培训结束,由管理部准备《上课签到表》签到,包括计划培训和临时培训,《学习心得报告》交管理部确认,管理部负责保存。4.2.7特殊岗位资格特殊工作岗位包括有内部审核员、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管理者代表负责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规定,组织各部门主管进行鉴定。4.3员工考核4.3.1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负责组织各部门制订《员工考核标准》,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该表格应明确下述内容:a)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及出勤状况b)工作态度c)工作能力d)工作业绩完成情况4.3.2员工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管理部负责制定《员工考核工作计划》,明确考核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并组织各部门各岗位上级(主管人员)对下属员工按《员工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分。4.3.3部门员工考核结果应按时汇总提交到管理部,对员工考核结果低于规定标准的,可作为参考供管理部提出对员工的再培训要求。5相关文件及记录《事务联络单》《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年度培训计划表》《上课签到表》员工聘用、考核与培训管理程序编号:HKS-OP-29版号:A页码:5/5《学习心得报告》《员工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