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川建院〔2011〕41号关于实行《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级就业工作考评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系:现将《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级就业工作考评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级就业工作考评的实施办法(试行)2.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级就业工作考核量化评分细则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比细则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主题词:职业教育就业考评通知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1年4月28日印附件1: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级就业工作考评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就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就业工作持续、健康、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暂行)》要求,学院将深入开展系级就业工作考评工作,并依据考评结果对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以此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可持续发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考评对象系级就业工作团队及个人。二、考评内容团队考核见附件1《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级就业工作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试行);个人评比见附件2《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比细则》(试行)。三、考评程序1.材料提交集体考评由各系根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级就业工作考核量化评分细则》开展自评,并向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2.学院评选依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级就业工作考核量化评分细则》和《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考评细则》的要求,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上报材料和考核结果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四、评选办法1.原则上先进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当年全院有毕业生的教学单位的30%,且受表彰集体初次就业率必须达到90%。2.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教学单位按当年本单位就业工作团队人数的20%考评推荐。五、奖励办法授予学院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六、本办法自二○一一年三月开始实施七、未尽事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附件2: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级就业工作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考核要求自评分数考评分数组织领导与政策支持(20分)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健全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12分)建立系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党政领导是否亲自主持召开就业工作会,并建立例会制度,会议记录完备(4分);就业工作政策把握到位,有详尽的就业工作计划、总结;(4分)是否建立就业工作领导机构、配备就业工作专兼职人员(2分);按照学院就业工作会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2分)。形成长效机制,工作落实到位(3分)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是否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全员参与,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工作落实到个人(3分)。坚持就业导向,办学定位准确、特色明显(5分)坚持以毕业生就业为导向,加强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突出系别特色,促进专业可持续发展。是否以就业为导向及时调整专业培养方向和人才培养模式(3分);办学特色突出,促进毕业生就业和专业可持续发展(2分)。工作内容(35分)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加强就业服务(9分)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专人专门收集就业需求信息;建立必要的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发布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服务工作是否在省内外积极拓展就业市场,有本系独立开辟的就业单位(2分);是否建立稳定的就业实习基地(2分);是否主动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并见成效(2分);系部是否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学生帮扶方案,且工作有成效(3分)。强化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育(11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职业咨询与就业指导工作。是否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就业指导课学习(2分);每年是否组织开展3次及以上各种形式的就业讲座(3分);是否针对特殊群体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和咨询(2分);毕业生是否出现违约现象(4分)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日常管理(12分)及时、准确完成毕业生就业相关数据统计和报送;及时收集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就业证明材料。是否按时按质完成每年一次的毕业生生源统计(4分);是否按要求及时做好学生就业情况统计、分析(4分);是否按时收集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并及时报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4分)。加强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3分)及时向相关媒体、信息平台以及学院就业网报送相关就业新闻。是否及时向毕业生宣传各项国家、主管部门及学院的就业政策、规定(2分);是否及时向有关媒体、平台及学院就业网报送相关就业新闻(1分)。工作实绩(30分)积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招聘会(7分)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招聘会;积极动员毕业生参加校外招聘会。是否能按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招聘会(3分);是否积极组织本系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3分);是否积极动员、组织参加校外招聘会(1分)。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追踪(12分)完成学院下达的就业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追踪工作。是否完成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10分);是否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追踪工作,努力发现就业先进典型事迹(2分)。就业调查与研究(6分)积极开展对本系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加强毕业生就业科研工作.是否写有本系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研究报告(3分);是否发表相关就业工作研究论文(1分);是否积极研究、创新毕业生就业工作(2分)。就业工作先进事迹与典型(5分)积极发现和宣传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事迹;宣传和塑造毕业生就业先进典型人物。是否宣传就业工作队伍中的先进事迹或个人(2分);是否宣传毕业生就业的先进事迹或个人(3分)。应征入伍与创业教育(15分)积极开展入伍预征工作(5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宣传;设立专门的入伍预征报名点;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是否通过召开动员会、壁报、网络等方式宣传应征入伍优惠政策(2分);是否在系内设立专门的入伍预征报名点,并提供相关服务(2分);是否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1分)。完成入伍预征报名目标任务(5分)顺利完成预征入伍报名目标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本系入伍预征工作报名人数目标任务(5分)。开展创业教育与培训(5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相关创业教育;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践工作;发现和宣传创业优秀典型事迹和人物。是否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各类创业教育(2分);是否开展创业培训或实习实践(2分);是否宣传和塑造创业优秀典型事迹或人物(1分)。合计附件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行政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扎实有效的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倡导全员参与就业工作,形成就业合力,表彰就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营造学院良好的就业氛围,特制定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一、评选范围各系部从事就业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二、评选条件1.有自觉为毕业生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踏实、主动,有奉献精神,积极配合学院就业主管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及就业推荐工作,并规范就业行为。2.熟练掌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和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一对一”就业指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对就业困难学生给予具体的帮助。3.不断总结就业工作经验,不断提出有关就业工作的新建议,及时向毕业生传递招聘信息,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4.加强就业各项基础性工作,准确掌握和统计毕业生信息相关数据。5.所带班级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及最终就业率较高,或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完成较好。三、评选程序1.各系根据本办法按照当年本系就业工作团队人数的20%考评给出推荐名单。2.学院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推荐名单报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四、本办法自二〇一一年三月开始实施。五、未尽事宜,由学院就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