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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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料1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赵银慧2008.7.29大连企业资料2国家对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模范城市的要求(三个模范)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模范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模范三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模范企业资料3复查的原则•基本条件与核心指标相结合•平时工作与考核验收相结合•专家评估与政府审定相结合•公众意见与企业行为相结合•创模考核与其他考核相结合•公平公正与鼓励措施相结合•城区工作与乡镇工作相结合企业资料4考核的要求按照国家对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总体要求,对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一、结果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定量考核指标要求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参见会议材料第80页表中“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技术规范”)二、过程为实现环保“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城市在各项指标达标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行动以及保障措施(参见会议材料第80页表中“执行情况”)企业资料5考核指标•基本条件3项•考核指标27项经济社会指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5项环境建设指标10项环境管理指标7项•参考指标2项企业资料6考核的重点•节能减排工作•饮用水安全•工业污染防治•区域和流域的综合整治•公众参与、市民满意企业资料7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名1.指标定义按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要求,参加省(自治区)的考核。如在国家考核指标基础上又增加考核指标的省,按省考核指标的统一排名。企业资料82.考核依据省(自治区)环保局(厅)公布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文件。3.考核要求考核前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3年名列本省(自治区)前5名(不含已命名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排名)。企业资料9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1.指标定义近三年全市(城市地区)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重大以上(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不包括受周边事件波击的环境灾害)。考核验收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企业资料102.指标解释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包括:环境保护部通报的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国内外重要媒体曝光的、有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事件。企业资料113.考核要求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考核验收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4.材料来源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局和市环保局企业资料12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指标定义和计算公式环境保护投资指数是指城市环境保护投资占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计算公式:%100)()(万元城市国内生产总值万元城市环境保护投资环境保护投资指数企业资料132.指标解释环境保护投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投资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污染源治理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行政部门基建投资事业单位基建投资企业资料14(1)环境污染治理投资①污染源治理投资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按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治理等六项治理投资。建成投产“三同时”项目环保投资②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包括六部分:a.污水处理工程建设b.燃气工程建设c.供热工程建设d.园林绿化工程建设e.垃圾处理工程建设f.其他防治工程建设企业资料15(2)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①环保行政部门完成的基建投资②环保事业单位完成的基建投资环境监测系统环境信息系统环境监理系统环境宣传系统环境教育系统环境科技系统环保部门驻外或派出机构道路、桥梁、路灯、防洪等市政工程及水利、生态建设投资不计入环境保护投资企业资料163.考核要求考核前三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4.数据来源城市统计年鉴、环境统计年报企业资料17经济持续增长率、人均GDP1.指标定义经济增长率是指城市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度增长的百分率。经济持续增长率是指考核前3年的经济增长率平均值。3321CCCC经济持续增长率企业资料18•人均GDP是指城市国内生产总值(GDP)与城市总人口之比。•市区人均GDP是指城市市区国内生产总值(GDP)与市区总人口之比。)())(人城市总人口(万元城市国内生产总值=人均GDPGDP)())(人城市市区总人口(万元城市市区国内生产总值=市区人均GDPGDP企业资料192.指标解释和数据来源该项指标由城市统计部门提供,解释完全同国家统计局的解释。总人口:常住人口3.考核要求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1.5万元,西部城市可选择市区人均GDP>1.5万元。企业资料20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1.指标解释指城市对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完成的情况。该指标由城市计划生育主管单位提供,指标解释由下达计划的部门解释。2.考核要求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的各项指标。企业资料21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指标定义城市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总量与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之比。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国家统计局)企业资料222.指标解释(按国家统计局的解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企业(统计局解释)●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企业资料233.数据来源城市统计(或计划及经济综合管理、供电、燃料等)部门。4.考核要求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降低。企业资料24单位GDP用水量1.指标定义单位GDP用水量是指城市地区总用水量与城市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计算公式:)()(=GDP万元城市国内生产总值吨城市总用水量用水量单位企业资料252.指标解释●城市总用水量包括工业用水、生活用水,不包括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生活用水指供水量,包括居民用水和公共服务用水。●工业用水指新鲜用水量●城市国内生产总值不扣除第一产业。3.数据来源城市统计、水利、城建、环保等部门。4.考核要求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降低。企业资料26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1.指标定义指工业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排放量、COD、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量。工业增加值(万元)吨)某污染物的年排放量(染物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企业资料272.指标解释●主要工业污染物:工业废水排放量、COD、二氧化硫、烟尘●工业增加值(不是工业产值):指标解释和统计方法按国家统计局要求,指全部工业企业增加值,不是规模以上企业的增加值。3.资料来源城市统计部门、环保部门4.考核要求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企业资料28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1.指标定义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空气污染指数(API)为城市建成区内认证点位每日空气污染指数。全年天数的天数小于全年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小于全年100100APIAPI企业资料292.指标解释●点位认证重点城市按环境保护部认证的点位进行监测。非重点城市由上级环保部门认证环境保护部“关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增设与变动的通知”(环发[2000]254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增设与调整技术要求的通知”(综字[2001]004号)除点位认定时明确者外,清洁对照点监测值不得参与全市平均值的计算。●每日API指数按认证点位的污染物浓度均值计算。非认证点位不纳入统计企业资料30●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所有考核监测点位必须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县级城市至少设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监测点位,并且均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有效日均值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执行。每月不少于21个有效日均值。●任一点位全年监测结果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该项指标以不合格计。●因仪器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获得有效日均值的,一律视为API超过100。●应统计所有的监测数据。企业资料313.数据来源环境监测部门4.考核要求●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5%。●API指数≤100的天数超过全年天数85%的城市,如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要求近三年的年均值必须逐年下降。●对新标准实施前已经命名的模范城市按83%复查,三年后必须达到85%。企业资料3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指标定义向城市市区提供饮用水的水源地,达标水量占总取水量的比例。企业资料332.指标解释①点位●监测应包括所有的正常向市区供水的水源地(含地下水),不包括备用水源和自备水源。●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且取水口之间无污染源排放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监测断面。●以湖泊、水库为饮用水源者,各水源地的监测点位至少应在2个以上,以均值进行评价。●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者,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厂的汇水区布设1点(采取任何处理措施之前)。不按取水井采样。●水源地变更管理程序:水源地变更应向总局备案企业资料34②监测项目和频次:●至少要做一次全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所列的所有项目),可委托其他部门分析常规项目按环保部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的要求进行(见下表)非常规项目(有机物或重金属)如检出,则应纳入常规监测,每月由环境监测部门监测。企业资料35监测项目及频次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备注地表水必测项目(10项)水温、pH值、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氨氮每月监测一次选测项目(18项)硫酸盐、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氯化物、铁、锰、硝酸盐氮、铜、锌、硒、砷、镉、铬(六价)、铅、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和硫化物每年1月、7月各监测一次凡超过地表水Ⅱ类标准的项目,每月监测地下水必测项目(8项)pH值、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和总大肠菌群每月监测一次选测项目(15项)挥发酚、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铁、锰、铜、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氰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和铅每年1月、7月各监测一次凡超过地下水Ⅱ类标准的项目,每月监测企业资料36③评价方法单因子评价,一项不达标即为不达标。河流型水源地粪大肠菌群、湖(库)型水源地总氮和总磷不参加水质评价●监测频次不足和监测项目不全均以不达标计●必须由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监测数据(除第一次全分析结果)●如因上游来水的情况,考查第二水源地的建设情况;如因地质原因不达标,提供相关地质证明材料●对有多个监测点位的同一水源地,按各测点平均浓度计算均值,再计算该水源的达标水量。●既有地表水源又有地下水源的城市,分别统计各水源地达标水量后,统一计算总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企业资料37④评价标准•地表水源: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地下水源: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评价。企业资料383.考核要求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如属113个重点环保城市范围内,按环保部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来评价②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批复③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与环境管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④有完善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体系。⑤未发生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事件等企业资料39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指标定义市(辖)区考核断面100%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要求,且市区无劣Ⅴ类水体国家重点流域水体跨界断面达到责任制考核的目标%次)认证断面监测总频次((次)认证断面达标频次之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企业资料402.指标解释(1)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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