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前言Ⅲ…………………………………………………………………………………………………………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构成、规格及型号2…………………………………………………………………………………………5 技术要求4…………………………………………………………………………………………………6 试验方法8…………………………………………………………………………………………………7 检验规则10…………………………………………………………………………………………………8 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10…………………………………………………………………………………ⅠJT/T1333—2020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耿红、邱春霞、高洁、王轩雅、高山、张凌、王选智、魏洁、王为周、李国斌、佟梓嘉、孙志辉、张卫华、余扬天。ⅢJT/T1333—2020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的构成、规格及型号编制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码头油气回收设施的船岸安全装置的制造、检验和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0(所有部分) 压力容器GB3836.2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T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13306 标牌GB/T13347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GB/T15478 压力传感器性能试验方法GB1559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T17742 中国地震烈度表GB/T19699 船舶与海上技术 液货舱压力/真空阀GB/T24923 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GB/T32201 气体流量计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JB/T6899 阀门的耐火试验JJG365 电化学氧测定仪JT/T733 港口机械钢结构表面防腐涂层技术条件JTS149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58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JTS196-12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SH3501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059 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SJ20722 热电阻温度传感器总规范SY/T0516 绝缘接头与绝缘法兰技术规范SY/T4102 阀门检验与安装规范TSGD200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中国船级社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15年版)ISO16852 阻火器制造性能的要求和应用与检测(Flamearresters—Performancerequirements,testmethodsandlimitsforuse)1JT/T1333—2020IMOMSC/Circ.585 通函 关于气体排放控制系统标准(Standardsforvaporemissioncontrolsystems)IMOMSC/Circ.677 阻止火焰进入油船液货舱的装置设计,试验及安装的修订标准(Revisedstand-ardsforthedesign,Testingandlocatingofdevicestopreventthepassageofflameintocargotanksintankers)IMOMSC/Circ.1324 阻止火焰进入油船液货舱的装置设计,试验及安装的修订标准的再修订标准(AmendmentstotheRevisedstandardsforthedesign,Testingandlocatingofdevicestopreventthepassageofflameintocargotanksintankers)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 vapourrecoveryship-to-docksafetyunit为保护船舶、码头和油气回收装置安全,设于油气收集装置和油气输送装置之间的装置。3.2惰化 inerting向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管路系统中引入惰性气体,降低油气混合物中氧气的体积分数的过程。3.3进气端 inputvapourconnection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的进气方向与输气臂(或输气软管)连接接头法兰。3.4出气端 exportvapourconnection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的出气方向与码头油气输送管道连接接头法兰。3.5油气 vapour原油、汽油、石脑油、航空煤油、溶剂油、芳烃等或类似性质石油化工品的挥发气体,以及这些挥发气体与空气和惰性气体的混合物。4 构成、规格及型号4.1 构成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以下简称“船岸安全装置”)一般由管道、手动切断阀、止回装置、惰化调节阀、压力传感器、高速透气/真空阀或压力/真空释放阀、电动卸载阀、电动切断阀、气液分离器、氧含量传感器、阻爆轰型阻火器、气体流量计、防爆控制箱、控制系统等构成,见图1。4.2 规格船岸安全装置主管道内油气最大流速不超过20m/s,一般分为8个规格,即100型、150型、200型、250型、300型、350型、400型和500型,选取时应与码头装船流量相匹配,具体见表1。表1 船岸安全装置规格选型规格100型150型200型250型300型350型400型500型公称直径(mm)100150200250300350400500码头装船流量(m3/h)150~350450~650120020003000450070008000~100002JT/T1333—2020 说明:1———管道; 6———惰化调节阀; 11———气液分离器;2———手动切断阀;7———高速透气/真空阀或压力/真空释放阀;12———阻爆轰型阻火器;3———止回装置;8———电动卸载阀;13———气体流量计。4———氧含量传感器;9———防爆控制箱(内装控制系统和船舶通信模块);5———压力传感器;10———电动切断阀;图1 船岸安全装置构成示意4.3 型号船岸安全装置产品型号编制方法见图2。图2 型号编制方法示例:进气端和出气端规格为100型,适用于常规环境,介质为成品油油气,带惰化功能的船岸安全装置型号表示为DSU-100-N-P-I。3JT/T1333—20205 技术要求5.1 工作环境条件和要求5.1.1 应适应码头前沿盐雾和防台风气象条件。5.1.2 工作环境温度为-40℃~+60℃。5.1.3 防爆区域和等级的选择应符合GB50058的有关规定。5.1.4 地震烈度等级的选择应符合GB/T17742的有关规定。5.2 一般要求5.2.1 船岸安全装置宜为撬装装置,装置零部件及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液。电气仪表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4208的规定。5.2.2 进气端识别标志和法兰结构要求如下:a) 进气端连接法兰后1m的管子或附件外表上应有涂色标志,管子长1m。涂色为红色-黄色-红色,红色宽度为100mm,中间黄色宽度为800mm。在黄色区域标有黑体“油气(VAPOUR)”字样。字体高度不小于50mm,红色色卡号为RAL3001(标志色),黄色色卡号为RAL1003(标志色)。b) 应在进气端法兰的螺孔节圆上12点钟的位置处设有一只固定销子。该销子直径为12.7mm,长度不小于25.4mm。5.2.3 船岸安全装置邻近进气端主管道上应安装绝缘法兰并符合SY/T0516相关规定。绝缘法兰的电阻值,水压试验前应不小于10MΩ,水压试验后应不小于1000Ω。5.2.4 船岸安全装置整机及部件所选用的防腐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环境和温度适应性及耐腐蚀性,符合JTS149的规定;防腐涂层应符合JT/T733的规定。5.2.5 船岸安全装置接地要求应符合GB15599相关规定,其中:a) 船岸安全装置防静电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b) 船岸安全装置的撬装设备钢结构、管道、电动阀门、电气设备、仪表设备、阻爆轰阻火器的阻火盘、气液分离过滤器的滤芯等应使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Ω;c) 船岸安全装置内所有管道、设备对应法兰应安装防静电跨接,法兰间跨接后的接触电阻不大于0.03Ω;d) 船岸安全装置接地干线与码头平台原有接地干线连接,应在位置不同的两处重复接地。5.2.6 船岸安全装置各规格额定流量流速的总压力降应符合设计要求,总压降值采用实测法。5.2.7 船岸安全装置在环境温度为冬季的月平均温度低于0℃时,装置的管道、电动阀的阀体、气液分离器、阻火器等设备外部应采取伴热保温措施;高速透气/真空阀、压力/真空释放阀应加装伴热或破冰装置;采取电伴热措施时,应安装温度传感器并在控制系统中显示与控制。5.2.8 船岸安全装置防火设计、检验应符合JTJ237的规定。5.2.9 船岸安全装置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依据本标准和IMOMSC/Circ.585通函出具的合格证书和型式检验证书。5.3 管道5.3.1 管道宜为钢制,管道元件选材应符合TSGD2001的规定。5.3.2 设计压力不应低于1.0MPa,管路元件的公称压力不应低于2.0MPa,管路元件的选型应符合SH/T3059的规定。5.3.3 管道的安装、焊接及检验质量应符合SH3501的规定。4JT/T1333—20205.4 手动切断阀5.4.1 手动切断阀的选型应符合SY/T4102的规定。5.4.2 阀门应具备可视开关位置状态的指示。5.5 止回装置5.5.1 在多泊位合并使用一套油气回收系统时,每个泊位应设置一套船岸安全装置。船岸安全装置应设置止回装置。5.5.2 使用码头惰化系统时,应设置防止码头惰化气体压力高时向船岸安全装置进气端回流的止回装置或压力释放装置等安全设施,以确保不会因惰性系统的某一故障造成油船的超压。5.6 电动切断阀5.6.1 电动切断阀的选型应选用石油化工钢制通用阀门和API(美国石油协会标准)阀门。5.6.2 应具备手动、自动、遥控等开闭阀门功能。5.6.3 应为耐火型,电动部分符合JB/T6899的规定。5.6.4 防爆等级应为ExdⅡBT4、防护等级IP55。5.6.5 应在失去控制信号和电源时利用阀门自带的储能功能实现自动紧急关闭,关闭时间不大于10s。5.6.6 应具备就地及远程可视开关位置状态的指示,在就地和远程关闭后能同时触发报警。5.6.7 应具备事故状态下能够手动关闭的功能。5.7 惰化调节阀5.7.1 惰化调节阀的选型应符合JB/T8528的规定。5.7.2 防爆等级应为ExdⅡBT4、防护等级IP55。5.7.3 阀门流量应依据码头惰化系统设计。5.8 压力传感器5.8.1 压力传感器的选型应符合GB/T15478的规定。5.8.2 量程-10kPa~25kPa,精度0.1%。5.8.3 防爆等级应为ExdⅡBT4、防护等级IP67。5.8.4 应安装两台压力传感器,进行冗余配置。5.9 高速透气/真空阀和压力/真空释放阀5.9.1 高速透气/真空阀和压力/真空释放阀的选型应符合GB/T19699的规定,出厂时应取得国际海事组织(IMO)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签发的产品合格证书和型式检验证书。5.9.2 一般压力释放值为14kPa,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