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证便民自查报告(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减证便民自查报告(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工作报告[小编推荐]1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米脂县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本单位积极响应“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以便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新活力和创造力。我们认真研读了专项行动的通知,与各科室的负责同志一道,梳理了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事项,并未发现相关证明事项及盖章环节。本单位能及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与报告。米脂县发改局2017年8月14日减证便民工作指南2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指南为切实开展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做好‚三项清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一、清理范围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权力和责任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及其他权力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在办理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包含证照(执照、证件)、证明、批准文件等其他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必须通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出具)方能提供的申请材料”。特别说明:1.本次清理规范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限定在已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部门(包括直属行政机构、所属的事业单位);2.前置申请材料包含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及其他权力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中,所涉及的证照、证明、批准文件等全部申请材料。3.申请材料的清理规范要细化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具体情形,区分报送。如,县国土局行政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2址、住所、法人、生产条件、食品类别等不同情形所对应需要提供的相关申报材料。对此应予以细化、具体化。原则上,清理规范后不能出现类似情况。五是申请材料的兜底性条款要具体、规范。如,行政审批事项‚畜禽屠宰厂(场)核准‛设定依据《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七款规定‚设立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其他条件要细化、具体化,原则上这次清理规范后,不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种兜底性条款。(二)推动部门协同,减少群众跑腿一是申请材料为本部门(单位)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件,以及虽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审批机关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单位)信息共享获取有关信息的,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复印件等其他申请材料。如,行政审批事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和系统设计、安装、监理、运营审批‛设定依据《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2012年7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从事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技防产品生产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清理后,可调整为由审批机关自行征求上述相关部门意见。特别说明:2017年2月28日,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7”54号),对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后,凡是申请材料中涉及需要行政相对人提供公民基本信息(如,户口簿、身份证等),企业基本信息(如,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事业单位基本信息、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的,逐步改由审批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类似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凡涉及类似申请材料的,这次要一并清理。二是申请材料为本部门(单位)或其他部门(单位)已在上一审批(环节)收取的,本部门(单位)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如,行政审批事项‚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申请材料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服务对象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已经提交过,所以根据清理规范原则,可以取消该申请材料。(三)加强后续监管,减少无谓证明对于法律法规设定的申请人需具备的能力、资质、经验、经历等条件,探索试行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56特别说明:定期检验(包括年检)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是否依法从事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手段,不是行政许可。在实施年检中,要防止把年检转为或者变相转为行政许可(如,规定未申请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当事人就不能从事相关活动)。二是对于无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的政府指定培训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政府指定培训予以规范。保留的政府指定培训需要明确:培训机构、培训时限、收费标准。三是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宜取消,但不符合‚放管服效‛有关改革精神的年检事项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提出取消意见。四是对于法律法规仅明确行政审批等事项相关证照需要进行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但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的,根据合理、便民和紧扣审批事项存续、监管的原则确定其年检周期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尽量减少一年一检情况。五是改变管理方式,推动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如,《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明确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过去企业年检制度侧重于工商部门的审查,即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后需要由工商部门进行审查,给出年检意见。现在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则省去了这个环节,强调了向社会公示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这种信用监管方式。第三部分其它说明2016年我县政府部门制定并公布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之后,全国人大、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省人大、省政府对法律、法规、规章有新的立、改、费;人社部门取消了部分资格资质认定,并在近日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安部门改进和规范了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在‚三项清理‛工作中认真对照相关变动和要求,做好梳理、清理规范工作。附件:公安部等《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减征便民情况自查报告3“减证便民”情况自查报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减证便民”工作进行督查调度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对照《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审查细则》、《山东省小餐饮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困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未发现相关证明事项及盖章环节。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进展成效(一)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根据法律法规,编制了我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对每一项行政审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审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等。(二)精简行政审批材料和各类无谓证明结合我局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对行政许可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和无实质性作用的,予以取消;可以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坚决杜绝重复提交材料和繁琐手续。(三)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和就近办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进一步抓好网上审批工作,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实行了网上审批。省局行政许可系统与政务平台也已经完成了数据对接,实现了互联互通。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登入服务平台查询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申请依据、办理时限,并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使办事群众少跑腿、只跑一次腿。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我局在窗口和各乡镇街道食药所设立了“贴心代办”、“全程代办”点,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群众满意”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全程代办帮办服务。为更好的服务群众,我局对每名代办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每名工作人员能够掌握工作流程,能够熟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免费为群众打印、复印各种所需手续,为群众提供高效、简便、快捷的服务。(四)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我局将梳理后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多层审批,实行两岗审批终结制。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时限,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提前到14个工作日限时办结,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注销等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二、存在的问题我局”简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我局的行政审批业务(除只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均需要到现场核查,所以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所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机关干部职工、乡镇街道食药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大家对“减证便民”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乡镇街道食药所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减证便民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立足服务,提升水平。发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理念,使每位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办事标准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办事期限进一步压缩,办事结果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得以显著提高。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某镇“减证便民”自查报告汇报工作总结4XX镇“减证便民”自查报告XX镇接到《关于对“减证便民”工作进行督查调度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专班展开自查,现汇报如下:一、积极落实“减证便民”工作,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提升便民服务工作质量,方便百姓办理相关业务,我镇统一梳理全镇各部门便民事项。同时,将此项工作与镇便民服务大厅相结合,构建统一行政代办审批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使便民服务大厅真正起到便民、惠商作用,我镇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入手,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做到“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二、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务质量。为更好地推进便民服务工作,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我镇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做到三个结合:把代办“减证便民”工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把“减证便民”工作与便民惠商服务工作相结合;把“减证便民”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几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我镇“减证便民”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代办项目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为了让社会和群众都满意便民服务工作,我镇制定了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行为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做到爱岗敬业、团结协调,廉洁公正、文明礼貌,优质高效。三、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大厅办事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坚守岗位,建立一支热心为企业、群众服务,让企业、群众满意的队伍。积极及时发放国家相关政策宣传资料,让群众更好、更快地了解相关政策。二是便民服务大厅各个窗口工作人员一如既往的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热情接待好企业、群众,办好实事,以企业、群众满意为目标,将“减证便民”工作落到实处。四、证明材料情况。我镇服务大各窗口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提供公共服务以及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时,不存在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我镇服务大各窗口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提供公共服务以及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时,没有遇到或发现其他部门和单位存在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XX镇人民政府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