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书犐犆犛43.080.20犜4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犌犅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犈犾犲犮狋狉犻犮犫狌狊犲狊狊犪犳犲狋狔狉犲狇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20200512发布202101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书书书目 次前言Ⅲ…………………………………………………………………………………………………………引言Ⅳ…………………………………………………………………………………………………………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安全要求1………………………………………………………………………………………………… 4.1 通用安全要求1……………………………………………………………………………………… 4.2 防水防尘性能要求1………………………………………………………………………………… 4.3 防火性能要求2……………………………………………………………………………………… 4.4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要求3………………………………………………………………………… 4.5 控制系统安全要求3………………………………………………………………………………… 4.6 充电安全要求4……………………………………………………………………………………… 4.7 车辆碰撞和侧翻后安全要求4………………………………………………………………………5 试验方法4………………………………………………………………………………………………… 5.1 防水防尘4…………………………………………………………………………………………… 5.2 防火性能5…………………………………………………………………………………………… 5.3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5……………………………………………………………………………… 5.4 功能性安全防护5…………………………………………………………………………………… 5.5 车辆碰撞和侧翻安全5………………………………………………………………………………6 实施日期5…………………………………………………………………………………………………附录A(规范性附录) 热失控试验方法6…………………………………………………………………附录B(规范性附录) 碰撞试验方法8……………………………………………………………………参考文献9………………………………………………………………………………………………………Ⅰ犌犅38032—2020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高鹏、廉玉波、陆春、官秀文、刘志新、尹利超、宋光辉、叶磊、刘朝辉、王芳、余堰虎、汪伟、王丹、李耀、林春景、彭旺、张红波、高振华、朱顺良、崔凤涛、张大志、艾龙才、陈顺东、李志强、康燕语、魏长河、赵佳。Ⅲ犌犅38032—2020引 言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完善电动客车特殊的防水防尘、防火、可充电储能系统、充电等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在满足GB18384、GB38031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现有传统客车标准、电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相关标准,主要参考的标准有GB/T31467.3—2015、GB/T18487.1—2015及UNGTRNo.20。Ⅳ犌犅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2类、M3类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电动客车。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客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08—2008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GB/T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10295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热流计法GB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T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17578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GB18384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T19596 电动汽车术语GB20071—2006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T31498—2015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13094、GB/T15089、GB/T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 犿犻狀犻犿狌犿犿犪狀犪犵犲犿犲狀狋狌狀犻狋狅犳犫犪狋狋犲狉狔狊狔狊狋犲犿电池管理系统可以监控的最小蓄电池单元。4 安全要求4.1 通用安全要求电动客车通用安全应符合GB18384的要求。4.2 防水防尘性能要求4.2.1 整车涉水要求按5.1.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整车涉水试验,试验完成后10min内,整车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Ω。1犌犅38032—20204.2.2 犅级电压部件防护等级要求按5.1.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防护等级试验,整车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Ω,以下部件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a) 最低点位于客舱地板以下且距地面500mm以下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和与B级电压部件相连的连接器;b)安装在车顶且无防护装置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受电装置除外)。4.2.3 整车浸水要求按5.1.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整车浸水试验,试验完成后2h内车辆应不起火、不爆炸。4.3 防火性能要求4.3.1 犅级电压部件阻燃性能要求按5.2.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B级电压部件阻燃性能试验,B级电压部件所用绝缘材料阻燃性能应满足表1的规定。表1 犅级电压部件所用绝缘材料阻燃性能要求序号部件总成部件名称标准要求水平燃烧满足GB/T2408—2008规定的HB级垂直燃烧满足GB/T2408—2008规定的V0级123456驱动电机系统外壳√√线缆绝缘层√√PCB电路板√√绝缘板√√绝缘纸√—绝缘薄膜√—78电动压缩机外壳√√线缆绝缘层√√910电暖风外壳√√线缆绝缘层√√111213DC/DC变换器外壳√√线缆绝缘层√√PCB电路板√√1415配电箱外壳√√线缆绝缘层√√1617充电插座外壳√√线缆绝缘层√√18热收缩双壁管热收缩双壁管(所有尺寸规格)√√19波纹管波纹管(所有尺寸规格)√√ 注:“—”该零件不需满足此项要求。2犌犅38032—20204.3.2 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间阻燃隔热性能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之间应使用阻燃隔热材料,按5.2.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间阻燃隔热性能试验,阻燃隔热材料的燃烧特性应符合GB8624—2012中规定的A级要求,并且在300℃时导热系数应不大于0.04W/(m·K)。4.4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要求4.4.1 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要求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按照5.3.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热失控试验,试验对象应不起火、不爆炸。4.4.2 可充电储能系统内零部件材料阻燃要求除蓄电池单体外,可充电储能系统内其他非金属零部件,按照5.3.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可充电储能系统内零部件材料阻燃试验,应满足以下阻燃要求:a)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零部件,其材质需满足水平燃烧HB级和垂直燃烧V0级的要求:———单个零部件质量≥50g;———单个可充电储能系统内相同型号的零件总质量>200g。b)其他非金属零部件材质满足水平燃烧HB75级和垂直燃烧V2级的要求。4.4.3 安装舱体隔离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安装舱体应与客舱隔离(引风装置除外),保证乘客不能触及到可充电储能系统。若从客舱引风为可充电储能系统调节温度,则引风口应配置烟雾控制装置,可充电储能系统发生安全问题时产生的有害气体应不能从进风口进入客舱。4.4.4 断开装置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应安装熔断器和手动维修开关。4.4.5 泄压透气装置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应设有定向泄压和压力平衡装置,泄压压强应不大于50kPa。4.4.6 异常报警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在由于单个电池热失控引起热扩散、进而导致乘员舱发生危险之前5min,应提供一个热事件报警信号。4.5 控制系统安全要求4.5.1 制动信号优先要求整车控制系统当制动信号和加速信号同时发生时,应只响应制动信号。4.5.2 行驶中助力系统控制要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需要整车断B级高压电的车辆异常情况时,在车速大于5km/h时应保持转向系统维持助力状态或至少保持转向助力状态30s。3犌犅38032—20204.6 充电安全要求4.6.1 充电接口安全要求整车具备多个充电接口时,不执行充电工作的充电接口应不带电。4.6.2 充电插座温度监控要求车辆的充电插座应设置温度监控装置,该装置应能根据温度变化传送相应信号给车辆,用于实现车辆充电接口的温度监测和过温保护功能。4.7 车辆碰撞和侧翻后安全要求4.7.1 车辆碰撞后安全要求若有可充电储能系统其最低点距地面不超过1m(车辆空载状态),则应按照5.5.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碰撞试验,车辆在碰撞试验后应符合GB/T31498—2015中4.2~4.4的要求。4.7.2 车辆侧翻后安全要求若电动客车需按照5.5.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上部结构强度试验,应在其可充电储能系统荷电量(SOC)保持在30%~50%且处于B级电压上电状态下进行试验,试验后应符合GB/T31498—2015中4.2~4.4的要求。4.7.3 车辆碰撞和侧翻试验豁免条款当需要考核车辆碰撞安全要求的车型,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则视同符合4.7.1的要求。a) 与已经通过碰撞试验的车型相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时:———可充电储能系统(单体或总成)生产企业及类型相同;———可充电储能系统能量相同或减小;———箱体结构相同或加强;———箱体安装结构相同或加强;———电池包安装区域的车体结构不变或加强(结构开口尺寸相同或变小)。b)与已经通过碰撞试验且碰撞后对电池包无任何机械损伤的车型相比,满足以下条件时:———电池包安装区域的车体结构不变或加强(结构开口尺寸相同或变小)。5 试验方法5.1 防水防尘5.1.1 整车涉水试验车辆应在300mm深的水池中,以5km/h~10km/h的速度行驶500m,时间3min~6min;如果水池长度小于500m,应重复试验使涉水长度累计不小于500m,包括车辆在水池外的总试验时间应少于10min。按GB18384中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进行绝缘电阻测试。5.1.2 犅级电压部件防护等级试验按GB/T4208的规定进行防护等级试验,试验后,按GB18384中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进行绝缘电4犌犅38032—2020阻测试。5.1.3 整车浸水试验车辆在断开A级和B级电压电路状态下,在水深500mm水池中浸泡24h。5.2 防火性能5.2.1 犅级电压部件阻燃性能试验水平燃烧和垂直燃烧按GB/T2408—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5.2.2 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间阻燃隔热性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