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阳县教育局文件宁教字〔2010〕9号宁阳县中小学教师考评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推进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考评指导意见》(泰教办发〔2009〕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评意见。各学校要参照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并在实际操作中逐步完善。考评总则一、中小学教师考评,分为常规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综合考核分为学生评价、教师评价、领导评价和特别奖惩。二、考核内容参考四个方面: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特别奖惩内容单列,包括:(1)有重大立功表现,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贡献或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联合表彰的综合荣誉获得者可酌情加分;(2)师德实行一票否决制。三、常规考核平时作好各项积分统计,综合考核每学年综合评定一次。四、考评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晋级、聘任、绩效2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五、综合考核可以采用量化方法和等级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常规考核、学生评价、教师评价、领导评价均以百分制形式给出。各部分的权重值参考以下考评内容细则,权重值可根据各校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教师年度考核分数=常规考核×70%+学生评价×10%+教师评价×10%+领导评价×10%。特别奖惩分数单列,由考评领导小组决定。每位教师的考评结果最终以等级形式给出。六、教师考评由学校组织实施。各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结合自身实际、依据本指导意见制定本校教师具体考评方案,考评方案要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并经教代会通过,考评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七、德育及班主任考评不在本考评范围。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评细则第一部分职业道德(10分)师德考核主要采取减分的方式。各学校根据考核总体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减分项目。减分采取小项(政治素质、行为规范、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团结协作)不封顶,可以超过各小项2分分值;大项(职业道德)封顶,减至零分为止。一、政治素质(2分)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参加政治学习及社会活动的表现,完成学习内容及各类学习笔记情况。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于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4.不参加社会迷信活动、非法组织和非法集会。二、行为规范(2分)1.参加学校重大活动及表现情况。服从领导,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及各种会议,遵守纪律,不做与活动及会议无关的事情。2.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廉洁从教。不得出现有偿家教、从事强制性推销活动、乱收费、乱3办班、乱招生及其他不廉洁行为。4.坚守高尚情操,为人师表。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5.爱护校产,保持办公室和校园环境卫生,对破坏公物、公共卫生和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能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6.无违反其他校规行为。三、爱岗敬业(2分)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从事第二职业。四、热爱学生(2分)1.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学生安全。2.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学生,洞察学生的心理,遵循教育规律,实施正确的教育方法。3.无歧视学生的现象,对不同层面学生有不同的施教策略,关心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日常生活。4.如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大声呵斥学生(不同于严肃批评、教育);使用教师忌语讽刺挖苦、侮辱和不尊重学生人格;擅自停课处罚学生;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其他不良情况。如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按相关法规处理。五、团结协作(2分)1.师生关系。爱护、关心、帮助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2.同事关系。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不热爱集体,不参加公益活动,散布消极情绪和不团结的言论,影响干群关系和同事关系,影响正常工作者酌情扣分。43.教师与家长关系。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对家长缺乏礼貌和尊重,无端指责,索要家长礼品,请家长为自己办私事酌情扣分。4.积极参与教研组、年级组工作、学校其他工作。发扬奉献精神,不计较名利,不计较得失,埋头苦干,顾全大局。工作中斤斤计较,争待遇,争名利,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工作分配的酌情扣分。第二部分职业能力(10分)职业能力只作为综合考核项目,由学生、教师、领导按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为:优、良、一般三级。等级对应分值为:优=10分、良=8分、一般=5分。学生、教师、领导三项权重参考值为:40、30、30。教师职业能力得分=学生评价×40%+教师评价×30%+领导评价×30%。等级赋分、权重值可根据各学校具体情况调整。一、教育能力(3分)1.有亲和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榜样力量。2.善于把握教育时机和分寸,能有效制止不良行为,能对班级日常事务进行有效管理。3.有效组织开展活动的能力,发挥育人功能。4.沟通能力。与同事、家长、学生和外部环境沟通的能力。5.合作能力。包括与同事、家长的合作和在团队中发挥的作用。二、教学能力(3分)1.正确把握学科的知识、思想和方法,重视教学资源的开发与整合。2.有较为丰富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营造有效的学习环境。3.帮助学生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培养学生思维品质的能力。4.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设计应用能力。教学手段适时适度,操作规范熟练。5.开发校本课程、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方面能力。6.语言简练、准确、有感染力,教学基本功扎实。57.课堂评价的能力。教师给予学生外显的、详细的和具有建设性的反馈。三、教研能力(2分)1.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2.教育改革创新能力。3.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4.教育教学评价能力。四、专业发展能力(2分)1.教育理论和实际教学能力的提升。2.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更新。3.参与继续教育的态度。第三部分工作表现(25分)一、教学工作量(5分)工作量可以实行加分制。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学科特点,选择课时数、班级数或学生数等参数,制定专任教师满工作量弹性标准值。教师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要求者得满分。超工作量者、低工作量者、从事其他管理工作者等,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二、出勤情况(5分)考勤实行减分制。准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满分。考勤减分可累计,小项扣分不封顶,大项最低为零分。学校批准的学习及公事活动、国家法定假日等除外。1.签到签退。迟到或早退按学校规定减分。2.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请假按学校要求减分。3.学校规定的活动(业务学习,监考、会议和集体活动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酌情减分。4.上班时间在学校点名或抽查中空岗者按早退计。三、教学常规(15分)教学常规实行减分制。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以下项目要求,制定各分项减分细则。各分项减分可累计,每小项上不封顶,扣完大项15分6为止。1.工作计划、总结每学期能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不按时上交或质量较差者酌情减分。2.备课(1)备课认真、详实、项目齐全者得满分。不备课或不认真备课,备课内容不详实,项目欠缺者按学校规定减分。(2)按时参加集体备课,不参加者或态度不认真酌情减分。备课组长不组织者或态度不认真者给予双倍减分。3.课堂教学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要求,按时上下课,加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以学生为本,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教学效果良好。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1)出现迟到、早退、拖堂现象。(2)旷课。由于教师旷课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应责任。(3)上课秩序混乱。(4)学生上课睡觉而不制止。(5)教师无故不进行教学或终止教学。(6)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4.作业设计与批改作业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实际,难易适度,科学精当,机械重复书写的作业少,实行全批全改,鼓励布置一些实践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业量不超规定。作业批改认真及时规范,搞好成绩登记。重视作业信息反馈,及时讲评。出现以下情况者酌情减分:(1)作业量太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2)作业不批改、批改不及时或批改有错误。(3)作业设计不科学,低效,机械重复书写的作业多。(4)作业信息不反馈,没有及时讲评。(5)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5.听课每学期完成学校教学常规规定的听课节数,并有听课笔记,经年级或7教务部门检查合格得满分。听课节数不足、听课记录不合格者酌情减分。6.考试组织学生考试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在符合规定的各类考试中,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1)违反监考、阅卷纪律。(2)弄虚作假。(3)批阅不及时。(4)不认真批阅。(5)不做试卷分析。(6)不及时反馈。(7)未对成绩差的学生进行分析与个别指导。(8)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第四部分工作成效(55分)一、教学效果(45分)学校根据考核总体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以下评价参数、权重及计算办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作调整。1.无学业水平测试的年级。以学校举行的两次期末测试(或模块考试)成绩为评价参数,以班级为单位计算,上下学期各占50%。(综合考虑分班情况、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等)2.有学业水平测试的年级。以学校举行的两次期末测试(或模块考试)和学业水平测试为评价参数,以班级为单位计算,上学期期末占35%;下学期期末占35%;学业水平测试占30%。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分班、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等;学业水平测试按合格率。3.考查学科教学效果的评定,以学校举行的两次学科考查成绩为评价参数。以班级为单位计算,上下学期各占50%。(综合考虑分班情况、优良中差考查等级等)4.教师承担多个学科的教学,对于教学效果的评定应对各个学科一视同仁,综合考虑各个学科的评价成绩。二、教研效果(10分)教研效果主要实行加分制。各学校根据考核总体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设置、调整具体的加分项,细化项目分值。教科研荣誉按级别计分,以证书为准。同期同系列荣誉项目以最高级别计,不累计加分。荣誉项目仅限当年获得。各个小项目加分可累加,上不封顶,但不超过总分10分。教研8效果最低分为零分。1.教研活动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能积极与同事进行研讨。全部参加且积极研讨得满分。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或不积极参与讨论者酌情减分。2.讲座及经验介绍在各级教育教学研讨会上,举办个人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者按级别计分。3.课题研究承担各级教研课题并结题,按课题等级、主持人与参与人、课题研究效果评价分等计分。4.论文发表、获奖情况(1)以第一作者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按发表的杂志级别计分。(2)以第一作者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在评比获奖按获奖等级计分。5.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1)承担各级公开课教学,按公开课等级计分。(2)承担各级观摩课教学,按观摩课等级计分。(3)优质课评比中获奖者,按优质课等级计分。6.参加校本课程研发,形成学校课程资源,得到实施与推介者适当加分。7.参编校级以上试题、训练题,按学校规定计分。8.培养教师情况能较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制定培养计划、措施,对新教师备课、上课、评价等环节进行全程指导,使培养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加基础分。接受指导的教师在相应指导项目上获奖,指导教师按获奖级别得分。9.其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第五部分特别奖惩奖惩由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惩依据为一学年之内的工作情况。9各学校根据考核总体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以下奖惩项目可作调整。一、奖励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者。1.获得县、市、省、国家级综合性荣誉者。2.为教育教学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嘉奖者。3.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