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2022年度市人大调研时的演讲稿范文多篇精选范例参考,希望大家喜欢。今天到市人大,主要是和大家见见面,初步了解情况。刚才,**同志介绍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其他同志作了发言。听了之后,感到这些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在服务全市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机关全体同志表示感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感到人大工作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开展人大工作,就是要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的意愿和行动。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准人大工作的重点,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这一点至关重要。二是要始终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政策性和程序性,人大常委会是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的。在人大特别是在人大常委会工作,必须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三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大常委会的权利是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利来自人民,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如果不关注人民群众,不从人民群众的关切出发,是肯定做不好人大工作的,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下面,再谈几点意见:第一,要加强人大常委会政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项根本政治制度,理清人大职能,不加强政治建设是不行的,政治上不强也是不行的。很多同志到了一定年龄转到人大来工作,容易有退居二线的想法,觉得自己不再承担过多具体、重大工作责任,进而产生懈怠思想,对自己的要求不再那么严格,工作状态、精神状态不如以往。我们要看到,大家只是分工不同,并不意味着人大工作不重要、责任不重大。这就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加强政治建设。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特别是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必须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建设,首要途径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把握总书记思想脉搏,领会总书记最新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第二,要科学开展地方立法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86年发布的地方组织法明确“较大的市”具有地方立法权,**就是其中的一个城市。多年来,**在立法工作上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更好地去解决。一要注重立“小法”。现在,我国已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但国家层面的立法大部分是“大法”,地方立法需要解决好国家立法不能直接解决的问题。比如,对城市养犬如何管理,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恰恰就是地方立法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现实中,地方立法往往注重立“大法”,过程很长、程序复杂,一年下来只能立几部法,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可立法的领域仍有大量的法律空白。比如,对新建小区配建小学、幼儿园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必须这样做,政府要求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下一步,在立法上,要多立“小法”、多立管用的法,确保有关职能部门能有法可依、严格执法。二要注重立法调研。目前,在立法工作中,立法前的调研不够充分是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立法项目的确定缺乏调研依据,往往都是凭工作印象、凭部门工作诉求来确定,并不能充分反映社会的立法诉求和实际工作的立法需要。所以,加强立法调研很重要。要深入下去,听取基层群众诉求,了解企业诉求,把准社会立法需求,再确定立法项目。三要形成科学立法机制。法律有两个作用,一是规范,二是促进。目前的立法,总体上是规范的多、促进的少。从**发展看,特别是面向“十四五”,大量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会不断涌现。如果没有法律去保障、去促进,是很难发展起来的,有可能刚出现就被监管部门扼杀掉了。下一步开展立法,既要考虑规范,也要考虑促进。四要做好人大立法与行政立法的衔接。一些领域的法律需求很难一下子通过立法来解决,一方面是因为立法能力还有限,另一方面是有些问题还不具备成熟的立法条件。这就需要通过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来解决,试行一段时间后,等条件成熟了再转成地方立法。但现在,往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人大立法和行政立法“两张皮”,没有进行有效衔接。下一步,人大要充分了解政府的立法诉求,加强沟通交流,做好人大立法和行政立法的有效衔接。五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总体来看,我市立法工作基础较好、能力较强,但还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立法的需要。相对而言,我市各方面法律人才还比较欠缺,既懂法律、又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人才更少。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在加强体制内立法力量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好体制外立法力量,在提出法律诉求、建议立法项目、起草法律条文等整个立法过程中引导高校、相关院所、社会专业人士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进来,确保立法更有质量、更能适应社会需求。第三,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人大监督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近年来也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围绕中心确定监督内容。我们每年都要审议人大的立法计划,每五年要审查一次立法规划,同时市委常委会还要研究每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具体内容、具体问题。但现实中,往往容易出现人大监督跟中心工作不完全契合的情况。由于对中心工作把握不准确,对全市大局了解不充分,有时候人大提出来的年度监督重点还不够精准。人大机关要加强对全局性工作的研究,与市委市政府“两办”充分对接,真正把准市委中心工作、发展大局需要,确保真正督到点子上。二要侧重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之所以这样讲,一是由于目前涉诉涉访案件依然不少,老百姓对“两院”工作意见比较集中,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表现就很突出;二是司法改革后,监督必须跟上来;三是由于人大代表中真正了解“两院”运作的很少,对“两院”工作,很多代表不敢也不会发声,监督还不到位。在这种情况下,人大就要研究如何更有效地加强对“两院”的监督。要通过加强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组织代表中专业人士和非代表的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官负责制、检察官负责制等制度规范落实。三要切实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代表有更多机会了解“一府两院一委”的工作,解决好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探索建立双向约见机制,政府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可以就一些涉及群众面比较广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实施,约见代表,通报沟通、听取意见;人大代表也可以约见政府领导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表达群众诉求,提出他们的意见。要积极推动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诉求,更好地表达群众意愿。这样,才能更充分地发挥代表作用。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目前。市县两级人大总体上制度比较完善,工作开展比较经常,但乡镇人大还存在机构不够健全、缺乏专职人员、闭会期间基本上没有太多活动等问题。要进一步探索有益经验,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