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2022年度全市河长制督查工作汇报会上的发言材料多篇精选范例参考,希望大家喜欢。同志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按排部署,*月*日至*日,由市级领导带队,相关政府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七条河流“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前面,各督查组组长分别汇报了现场督查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我完全同意。总体来说,各县区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结合各自河流管理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全市河长制确定的七大任务进行了细化实化,成立了机构,明确了县、乡镇、村(社区)级河长,召开了动员会,全面启动河长制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沿河垃圾清理整治,对发现的涉河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的意识还不强,如往河里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侵占河道、破坏护岸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长效机制不健全。河流生态评估工作尚未开展,日常巡查管理机制不完善,跨境联动机制尚未建立。三是资金投入不足。沿河乡镇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垃圾收集转运、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四是个别单位履职不到位。有些乡镇对河长制重要性的认识还不高,对污染河流的行为查处不到位,部门、乡镇、村(社区)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合力还没有形成。下面,结合大家汇报的情况,我就进一步推进“河长制”落实工作讲五个方面的意见。一、强化措施,在突出问题整改上有突破一是完善评估,找准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开展河流生态环境评估,分析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把改善河流生态环境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具体措施上。二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市河长制办公室要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建立完善问题交办清单、河长制工作考评和下游监督考评上游制度,制定严格考核问责办法。要督促各县区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专项整治,对河道两岸的排污口、违章建筑、侵占河道、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制订治理方案,全力开展整治;要强化水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采矿、非法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强化生态修复。要健全巡查机制,落实各村巡查员、专管员和保洁员,做到各司其职,一天一巡查、一天一保洁,并填写巡查记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出现反弹。三是突出重点,治疏结合。要把河流城区段、城乡结合部、沿河乡镇所在地、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河道遗弃废渣清理、河岸线确权划界等作为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沿河乡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市场运营管理机制;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科学论证,对采沙、采石划定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规范开发建设,既保护好生态环境,又兼顾全市建设需要;认真开展河道疏浚项目规划,积极筹措资金,有计划推进疏浚工作,确保河流畅通和行洪安全;要尽快启动建筑垃圾集中填埋场规划建设工作,遏止建筑垃圾沿河、沿路偷排现象,开展建筑垃圾循环利用论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二、强化监督,在推动工作上有作为今年,河长制已写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并将在*年*月*日实施,这为我们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人大做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就是在本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对河长制实施情况的监督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在手上,记在心上,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开展监督。一是听取工作报告。市水务局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县区在推进河长制落实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举措,督促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在*月份召开的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做为联系部门,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政策要求,加强与水务部门的沟通、衔接,汇报全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人大常委会要把河长制落实情况列入明年执法检查计划,提早谋化,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监督工作,确保河长制各项措施落实,完成阶段工作目标。三是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要引导人大代表深入选区,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监督各级河长落实工作职责,支持河长正确和有效地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决策者的职能,支持河长更好地发挥作用。三、严格考核,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有举措抓实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河长制各项措施落实。一是责任传导要到位。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首长负责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工作方案中的要求明确职责、各司其责、各负其责。要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二是考核奖惩要到位。大家务必要明白,我们不是要搞短期的突击性治水,而是要长期的制度性治水。因此,要抓制度建设,要把考核落到实处,要把河长制考核签入部门、县区年度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抓好推进。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作风建设要到位。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河长制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大家务必要静下心来,沉下身子,扎实工作,要接地气,出实招,持续推进,持之以恒,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发挥基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表率作用,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四、加强宣传,在凝聚社会共识上有创新把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型宣传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一是采取印制宣传单、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所有“河长”名单和联系电话,并在各河段重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河段管护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介,开辟“河长”专栏,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流生态环境重大决策和部署,河长制工作要求、开展情况、查出问题解决结果等,适时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三是建立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使四级河长和沿河群众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探索建立开放式信息共享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聘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热心人士担任河长制监察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长制建设,凝聚最广泛的社会共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享有的河长制建设新局面。同志们,保护河流生命健康,事关群众福祉,事关长远发展。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把河长制做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使全体人民共享“蓝天、碧水、青山、净土”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