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感反馈意见及整改措施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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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反馈意见及整改措施精选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院感反馈意见及整改措施精选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护理、院感整改措施【第一篇】护理院感整改措施:1、坚持周一或周二督查院感、护理。2、规范使用输液巡视卡3、化药、配药双签名4、各种无菌包、无菌物品按效期先后顺序排列5、完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登记6、全体护理人员掌握六步洗手法操作和针刺伤的应急预案7、完善护理安全措施,看一下本科室有没有护理安全隐患。如住院病人安全标识:防滑、防跌倒、防褥疮8、住院部护士对病人病情了解不全面,健康教育不到位。9、住院病人要做到“六洁”,即脸、头发、手足、口腔、会阴及床单位清洁。10、医用垃圾分类清楚,包装好并注明产生科室、时间。11、护理核心制度需全面掌握12、有计划练习护理操作,护理业务学习。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第二篇】楚雄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一、认识不深(一)部分领导干部对辖区内环境质量盲目乐观,没有危机感,对环境保护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在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上,重发展、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理解不深刻、把握不全面,绿色发展理念尚未真正确立。整改目标:深刻把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意识,自觉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责任单位: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责任人: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措施:筑牢全州各级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1-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2.把绿色发展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筑牢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3.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全州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和其他干部培训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培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清我州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真正让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于广大干部的心中,自觉指导工作实践。(二)永仁、大姚两县对待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认识不到位。整改目标:强化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认识,全面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单位:永仁县、大姚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责任人:永仁县、大姚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措施: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2-认2.进一步深化中央和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认识,真分析研究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禄丰县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北甸河水质超标等环境问题,没有专题研究解决,致使相关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整改目标: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及时解决环境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禄丰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责任人:禄丰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措施:1.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做到及时研究,积极解决。2.加快推进北甸河含砷底泥处置工程及北甸河周边环境污染整治。按照治理方案,建立倒逼机制,倒排工期,2018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二、考核、落实不力(一)楚雄州虽然出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相关制度,但在具体工作的推进和要求上,考核不严、-3-压力传导不够。没有针对楚雄的特点,出台针对州管干部和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责任,并纳入考核。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综合绩效考评办,各县市党委责任人:州委组织部、州综合绩效考评办和各县市党委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措施:1.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市)党委、政府、州直部门年终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中的考核权重,权重不低于8%。2.制定《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州管干部和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行考核。将州级各相关部门涉及生态文明建设3.严格考核指标。考核中的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指标内容,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4-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参加表彰奖励和职务晋升资格。(二)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牟定县原渝滇公司铬污染土壤修复、原牟定铜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处置等问题推进缓慢;至今没有一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市);黄标车淘汰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整改目标:坚定不移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委。责任人: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委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整改措施:1.南华、牟定县要积极筹措资金,切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按进度克期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南华县要切实加强对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多渠道筹措解决缺口资金,倒排工期,挂图推进,确保遗留砷渣2019年6月30日前处置完成。牟定县2018年底前完成镉渣无害化处置任务,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铬污染土壤修复。-5-2.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楚雄生态文明州建设规划》,推动生态文明州、生态文明县(市)、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加大投入,制定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区“以奖代补”方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着力推动全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全州80%以上的乡镇获得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命名,80%以上的县市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命名。3.细化整改方案,明确黄标车淘汰任务和时限要求,限期推动机动车尾气监测和平台建设,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注册营运的黄标车560辆,2019年度淘汰黄标车3370辆,2020年度淘汰黄标车3371辆。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严格按照规定强制报废。对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转入手续,开展营运黄标车清理整顿联合执法行动,加快淘汰黄标车进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研究制定引导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报废后的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财政补贴、奖励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制定淘汰黄标车补贴奖励办法。环保部门牵头负责制定《楚雄州机动车排放尾气检测线及联网监控-6-平台建设工作方案》,2018年9月30日前全面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联网传输。三、自然保护区调整频繁、面积缩减在全州17个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2个省级,13个州级,1个县级)中,三峰山、恐龙河、白竹山、白马山、化佛山等5个州级自然保护区共调整14次,调减面积公顷。1.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县、牟定县、南华县)调整4次,调减面积公顷。2.牟定县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调整4次,调减面积公顷。其中,2007年、2012年调规,均未编制保护区范围调整报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调整1次,调减面积公顷。3.双柏县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调整2次,调减面积公顷;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调整3次,调减面积382公顷。整改目标:开展自然保护区调整评估论证,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生态破坏的不合理调整,应当予以撤销。擅自调整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并依法追责。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姚安县、牟定县、南华县、双柏县人民政府。-7-责任人: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姚安县、牟定县、南华县、双柏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整改措施:1.对现有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管理成效进行评估,将自然保护区周边保护价值较高的区域纳入保护区范围,实现自然保护区从数量增加型到质量提升型的转变,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成效。2.对全州17个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情况进行核查,对论证不充分、程序不合法,随意调整自然保护区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2018年12月底全部整改完成。四、自然保护区内矿权整改不到位截至2017年8月,楚雄州17个自然保护区中有8个存在探矿及采矿,共有探矿权14个、采矿权10个。其中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探矿权2个、采矿权2个,楚雄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探矿权1个、采矿权1个,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存在探矿权5个、采矿权1个,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存在探矿权1个,牟定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存在探矿权2个、采矿权2个,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存在探矿权2个、采矿权2个,武定县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存在探矿权1个、采矿权1个,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存-8-在采矿权1个。上述矿权没有按2015年国家环保部、发改委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至今未制定明确具体的整改、退出方案。整改目标:自然保护区内矿权全部依法依规退出。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责任人: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0日前整改措施:1.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采矿权:一是缩减矿区面积退出自然保护区。对部分矿区范围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采矿权,按照保护区管理的政策文件规定采取缩减矿区面积方式退出保护区,不按要求缩减矿区面积的,一律不受理延续。二是注销(吊销)采矿许可证。对矿区面积全部或大部分位于自然保护区,采取注销采矿权方式退出保护区。对违法违规的采矿权,进行立案查处后上报原批准机关吊销采矿权。2.涉及自然保护区探矿权:由探矿权人申请办理剔除重叠区并缩减勘查区块范围变更和延续。不按要求缩减面积退出保护区的,一律不受理延续。全部重叠的,或大部分重叠没有勘查价值的,注销探矿权。五、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力,旅游活动频繁-9-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自成立以来,未开展总体规划,无功能分区。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现象突出,与保护无关的办公场所、宾馆饭店、停车场、农家乐、商店和流动摊点等各种旅游活动设施大量存在。整改目标:完成总体规划报批和违规开发项目整改责任单位:楚雄市人民政府责任人:楚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措施:1.完成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2.按照《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法违规人工设施。定期3.建立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六、禄丰县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展旅游活动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自成立以来,未开展总体规划,无功能分区。保护区内人类活动频繁,在核心区嘎力寺水库周边违法建有旅游休闲设施和农家乐。-10-整改目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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