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具体实施方案【参考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重具体实施方案【参考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三重一大实施方案【第一篇】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资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二)“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要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1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二、基本要求(一)要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领导班子要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三)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三、决策原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2、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3、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4、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四、决策范围“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重大事项,主要指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业绩目标和公司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涉及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和各项奖金使用,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团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公司维护稳定工作重大事项;其他重大决策事项。2、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指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选拔标准的制定;公司本部中层干部、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经济岗位人员)的选聘、任3免,公司派出领导干部的推荐;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公司本部中层干部、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经济岗位人员)的重要奖惩以及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定推荐与奖励等;省部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向上级提出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选拔任用建议或推荐意见;高级技术、管理和技能专家的聘任;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3、重大项目安排,主要指企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单项合同概算外追加投资项目;投资突破总概算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投资管理事项;重大、关键性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引进事项;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主要指涉及公司领导人员被授权限限额以上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包括以下事项:年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预算外资金使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对外捐赠、赞助;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五、决策形式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采取一是党组会议经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公司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有关部门、所属单位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二是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决策。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其他相关领导人员、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4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方式,由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协商确定,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六、决策程序及规则(一)决策规则1、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由公司领导直接提出或由公司本部职能部门、所属单位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同意列为议题。由分管领导落实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做好会前准备工作。2、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3、决策事项涉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充分协商。党政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进行沟通和磋商。党政主要领导未沟通或虽经沟通但未达成原则意见的重大事项,不得上会研究。4、对于涉及面广、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保证其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程序。5、在决策备选方案提交会议决策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现行政策规定相协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等问题。6、对涉及面较广、试验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在局部范围内先行试点,以检验决策的可行性,取得经验后再推广5实施。对具有较强前瞻性的重大改革措施,一般也应按照集体决策程序确定试行,经实践检验并进一步修正后,再正式决策实施。(二)决策会议工作程序:1、准备材料。决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当提交决策材料。决策材料包括议题材料和科学论证材料。议题材料包括决策备选方案及说明材料;科学论证材料包括调查报告、论证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等。除重要人事任免材料外,有关决策材料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2-3天送达参会人员阅研。2、通知与会。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与会人员发出正式通知。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表决有效。3、充分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持会议的领导应当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之前,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没有列入议题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得临时动议。4、会议决定。一是凡需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和碰头会等其他形式代替会议决定。集体决策事项,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并以应到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形成决议。二是备案备查。对决策情况,公司办公室应做好“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并按照国家档案有关规定形成决策档案,存档备查。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6人员、缺席人员、列席单位及人员、特邀专家、记录人等基本情况;决策事项以及主要议题;三是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公司主要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三)决策执行一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集体决策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作出的决策。二是各企业要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和完成情况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决策目标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但在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中止决策的执行。(四)决策监督一是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及涉及公司科技、商业秘密外,“三重一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职工代表通报,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二是全县各企业要建立“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确定关键节点,明确控制措施及记录文档,促进集体决策执行的透明度。三是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纪检组要加强对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全县企业要把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效和企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五是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人事部门将通过党内巡视、干部考察、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内部审计、内控等方式进行监督。七、责任追究1、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对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对“三重一大”决策失误责任人,按照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2、集体决策给国家和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3、对于由于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独断专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三重一大实施方案【第二篇】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决策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按照丰台区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丰卫党[2011]19号有关要求,结合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实施原则(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以会议形式(主要采取主任办公会等)作决定,进一步提高中心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规范使用,防止权力的滥用。(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决策符合实际。(四)坚持规定流程办理的原则。凡属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应由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和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五)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出现的决策失误、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六)合法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七)保密原则:对未通过和有限定范围的,不得擅自传播。二、决策范围(一)、重大决策类:1、中心的办院方针、指导思想,中心和科室规划、人才培养目标。2、中心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3、部门和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4、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5、年度财务预算、年度人员招聘用人计划、年度医疗设备及固定资产采购计划。6、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7、国内外重大合作交流事项以及选拔派遣员工进修等。8、重大问题及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9、其它应当提交讨论的重要问题。(二)、重要人事任免类:1、全中心中层领导的任免、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3、确定后备干部人选。(三)、重大项目安排:1、中心发展和基本建设规划;2、合同标的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