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章制度【推荐5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工厂规章制度【推荐5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工厂规章制度【第一篇】一、考勤制度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2、考勤(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2)迟到、早退、旷工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3、请假(1)病假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二、岗位制度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6、严禁在生产车间饮用食物。7、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8、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9、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10、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11、生产车间员工禁止酒后上岗。12、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厂内人员进入生产车间。三、奖惩制度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5、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6、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50元。7、按工厂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8、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9、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10、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四、卫生安全规定1、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产车间电源全部关闭,所有车间关门、上锁。2、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3、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予以排除,保障生产安全。4、车间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5、工厂全体员工应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6、车间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进行生产车间的消毒清洁,保障环境整洁卫生。7、生产废物必须每天清除出厂,保障卫生安全。8、生产车间及其周围必须不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细菌滋生,危害生产人员。9、员工不得在生产车间内私拉电线,以保障用电安全。10、工厂内所有电路电线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五、其他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工厂规章制度【第二篇】一、目的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车间生产正常进行,让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厂全体工作人员。三、具体制度(一)考勤管理:标准考勤时间:办公室人员: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产人员: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1、严禁迟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现代人打卡者,双方违反当事人扣除当月全勤奖。2、如果出现因考勤机故障或员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则由本人到车间进行登记,并由直接上级签字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3、上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到达车间均属于迟到,30分钟以上未到岗位也未请假视为旷工一天,每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30分钟(含30分钟)的每次均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3次者(含3次),记旷工一天。4.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20次以上(含20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予以辞退。(二)班前会、班后会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开交接班会议。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给班长打电话说明原因。3、交班班长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尽量在本班解决,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如问题未能解决,做好详细交班记录,并上报车间主任,在交接班时与接班负责人解释清楚后方可下班。4、交班时交班班长必须如实反映生产状况和设备运行情况,不得对存在的问题隐瞒,接班者要严肃认真,仔细检查,做到交班清,接班严。5、如果交班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有意违反规定,虽然接班者已接班,但发生的后果视情节严重由双方共同承担。6、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7、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因故未到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8、接班人应按交接班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交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9、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10、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交班结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记录表上签字,记录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11、班后会由当班班长总结本班生产运行情况,产量、点检、岗位纪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要对其进行分析和讨论,或向上级反映。(三)工作纪律1、上班时生产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2、上班时间员工应该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工作期间未经班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电话或口头请假方可离开岗位。3、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标。4、操作记录要认真填写,不得乱写乱图,填写内容必须和实际相符合。5、工作时间严禁打瞌睡,睡岗。如果发现,当事人罚款50元,当班班长罚款50元。6、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串岗、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吃零食、闲聊等。7、没有特殊情况未经车间主任同意吃饭时间不得回食堂就餐。当送饭人员送到岗位时,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前去拿饭,必须有两人留守岗位。8、在生产区内,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将打火机、火柴等点火用具带入。一旦发现罚款50元。9、严禁在生产厂区内吸烟,如有违反,车间将其本人除名并送至人力资源部。10、如果因有事需要请假则提前24小时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或电话请假。一天内则先由班长批准后交车间主任审查,4天以内(含4天)最终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1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12、送样人员严禁在化验室逗留和闲聊,不能随意自动用电脑,或私自更改结果。(四)生产过程管控1、生产任务:车间负责人按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如完成不了,应即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以便协调;同时切实安排好车间生产,保证各组的正常生产,避免衔接不良、产生误工。2、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零配件符合质量要求和物料正确与齐备,尤其是确保产品首件质量的前提下,在生产过程中要时刻关注产品的质量,巡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巡检、抽检,避免常见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发生,发现质量问题应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迅速向上级主管反映,以便尽早解决。3、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先检查全车间的电源、电线和机器设备,保证无安全隐患方可生产;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4、生产协调: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应积极与主管进行沟通协调,确有难度的,可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请求支持。(五)工具管理1、工具箱钥匙由班长进行保管,领用工具和别人借用时要进行登记。2、领用货架上的配件必须进行登记,需注明领用人,型号规格和数量。3、点检人员要定时对工具箱内工具和货架上的配件进行清点,并对其进行整理、整顿。四、其他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工厂规章制度【第三篇】一、木材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加工木材的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年检;二、凡是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加工,严禁违法收购加工木材,严禁经营、加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四、木材加工厂收购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供货合同及数、县内木材运输证等木材的合法来源凭证;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六、各加工厂用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建立管理台帐,按自己采伐、收购加工和加工农民自用材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持合法凭证到乡镇林业站登记并在林业站建立台帐,实行双台帐管理。乡镇林业站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厂的管理;七、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帐,无管理台帐或管理混乱的,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将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取缔木材加工厂;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各采伐点之间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九、各木材加工厂要运输木材的,向乡镇林业站申请。林业站根据所建台帐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同时发放县内木材运输证。加工厂凭林业站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期限: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1天,出县运输从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工厂规章制度【第四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