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公司机电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一、华胜公司电气管理考核细则一、电气设备领用、回收、修理验收考核管理细则(一)、领用、发放管理考核1、开关、移变等电气设备的领用、发放由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统一负责管理调配,各使用单位须到机电部办理相应的领用审批手续,否则不准擅自领取入井。若不按领用审批手续而擅自将电气器设备入井的,考核领取人员200元,考核使用单位500元。2、使用单位需要领开关等电气设备时,须持领料单到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办理领用审批手续,经电气管理员审批建帐后,方可到库房领取电气设备,同时领取、发放人员现场需对电气设备防爆等各项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否则考核领取人员100元,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200元。3、入井电气设备必须经机电部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并张贴“防爆入井合格证”、“设备整定单”等相关证件后,方可入井。如发现一次未经机电部验收的,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4、使用单位领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指定地点安装,不准擅自变更使用地点,不准随意更改负荷,否则,每发现一次考核使用单位负责1人300元,考核机电负责人200元。5、入井后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将牌板悬挂,未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牌板悬挂的电气设备,每发现一次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50元。(二)、出入井管理考核1、各使用单位需建立电气设备台账并随采掘情况及时更新,同时在每月25日将更新后的台账上报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未建立电气设备台账的,考核使用队组负责人500元,考核机电负责人300元,考核技术员200元;未及时将台账上报的,考核使用队组负责人、机电负责人、技术员各100元。2、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根据矿井采掘进展情况,做好电气设备回收明细,摸清各使用单位每月需回收的电气设备,若无此项,考核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200元,机电部负责人300元。3、出入井设备由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负责指挥,各使用单位需及时将出井的电气设备交到机电部指定地点。不听指挥或不及时交到指定地点的,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300元,考核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如发现出入井设备在坑口有过夜现象,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4、每台出井电气设备均应由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现场检查验收,若有零部件短缺、喇叭嘴及底座残损等现象的,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2300元,考核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同时按照设备短缺件价格的原值考核责任单位。5、出井电气设备若发现为空壳的,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300元,同时按照设备原值的60%考核责任单位。6、使用单位的出井电气设备数量与机电部电气设备回收明细之间存在出入且不能详细说明去向的、出井后丢失的,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300元,同时按照设备原值考核使用单位。7、使用单位与运输队组在出入井电气设备运输过程中,必须交接清楚,并签字认可。如未签字认可出现短缺零部件的,由各使用队组负责,运输队签字后则由运输队组负责。8、出入井电气设备要及时办理交回手续,如发现一次未及时办理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考核责任单位相关人员100元。9、闲置不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在一周内出井交回机电部。如发现有一台未及时交回,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三)、修理验收管理考核31、委外修理的电气设备,修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气设备维修资质,机电部负责推荐维修单位和维修质量把关,负责资质、维修金额审核,否则,按维修价值的25%考核相应责任单位。2、矿内部检修需领取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出具由机电部审批签字的明细,否则不准随意发放回收后的开关,每发现一次按照当次所领电气设备原值的30%考核机电部,同时考核机电部负责人500元/次,机电部回收组管理人员1000元/次。3、矿内部检修要将所领取的电气设备逐台进行修复完善,若存在漏修现象,每次按照漏修设备原值的50%考核机修修车间。对不不具备维修价值的电气设备,机修修车间要及时上报机电部,待机电部核实后可不在此考核范围。4、维修后的电气设备,需由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现场用检查表进行试验,若发现电气设备存在失爆、保护不起作用、零部件残缺等现象的,务必重新进行修理,若屡次维修后仍存在上述现象或检修损坏的,由维修单位按电气设备原值进行赔付。二、电气设备管理考核细则(一)、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考核办法井下电气设备部分:1、新安装采、掘工作面所用高低压电气设备(含电缆)的型号、数量等均要与供电设计一致,每发现一处与供电设计不符,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100元,工作面未移交的考核安4装单位,移交的考核使用单位。2、根据《煤安规程》规定,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要实现“三专两闭锁”,一经发现主扇供电线路不是专用线路、主扇未实现风电闭锁或瓦斯电闭锁等问题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300元。3、新安装采掘工作面电气设备的压线工艺等要符合《煤安规程》、防爆60条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人50元;若在安装过程中存在失爆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300元,考核包机人200元。4、安装过程中高、低压开关要根据供电设计中定值的大小进行整定,每发现一处整定值与供电设计不符,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人50元。5、电气设备的局部及辅助接地装置须严格按照《煤安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安装,一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100元。6、采掘工作面电气设备的安装不允许影响其他采区工作面的正常生产,一旦出现由于电气设备的安装致使生产不能正常进行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2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7、电气设备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须做好安全防护,若因未采取5安全防护而造成人员伤亡的,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地面电气设备的安装:1、地面电气设备的安装需要停高压电作业时,相关施工人员要在机电部技术人员的监管下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一经发现在未办理工作票的情况下施工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造成人员伤亡等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2、电气设备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须做好安全防护,若因未采取安全防护而造成人员伤亡的,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3、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电气设备损坏的,一经发现由责任单位负责按照原值进行赔付,同时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现场负责人300元,考核施工人员300元。4、施工人员在对高低电气设备停电施工时,停电后须对线路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等操作,一经发现没有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现场负责人300元,考核施工人员3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5、施工人员须在户外上杆作业时,须佩戴安全防护工具,确保施6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一经发现未做好安全防护的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现场负责人300元,考核施工人员3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6、高低压开关柜一、二次侧电缆端头压线工艺要做好,一经发现有一处压线工艺不完好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考核施工人员100元。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一经发现接地不符合要求或电阻值不符合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考核施工人员100元。(二)、电气设备日常运行考核办法井下方面:1、各种电气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按照使用要求必须投入运行,且使用率达100%,合格率达100%。每发现一项保护甩开、短接、未投运或保护不合格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责任单位机电副队长100元,考核责任单位包机责任人50元。机电设备未交接的考核安装单位,交接后考核使用单位。2、各采区变电所高爆开关过流、速断、漏电等保护必须按照机电部下达的要求进行投退,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投退的,每发现一处考核机电队队长200元,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50元。3、井下各高低压电气设备过流、速短、漏电等各项整定值必须根7据机电部计算的整定值进行整定,不准随意更改。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30元。机电设备未交接的考核安装单位,交接后考核使用单位。4、井下各分馈电开关每日需进行一次检漏试验,工作面馈电开关每月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未按照要求开展漏电试验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30元。5、各种电气设备内要按照标准要求放置防潮剂和安装两防锁装置,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30元。6、各种电气设备的包机牌、完好牌、标志牌、“三证”及电缆走向牌应齐全有效,每发现缺少一项,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30元;各项标志牌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3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20元。7、每季度开展一次井下主接地、局部接地装置的检查、测试工作,并做好记录及上报机电部备案,未按要求进行测试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10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50元。8、井下杂散电流测试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未按要求进行测试的,考核运输队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100元。9、井下变电机房硐室各项记录薄应及时记录,记录笔迹要工整清8楚,未及时记录或记录笔迹潦草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3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20元地面方面:1、矿属10kV架空线路机电队每月巡检一次,同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机电部备案,未按要求巡查的,考核机电队队长200元,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10kV架空线路应在每年雷雨季节前完成避雷器检查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系统外观检查等工作,并将检查测试结果上报机电部备案,未按要求开展的,考核机电队队长200元,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2、35kV线路外(蒲县博源承装有限公司)维护,由机电部收集巡检记录,缺一次考核供电管理人员50元,分管副部长100元,部长100元;机电部负责追究外维单位责任,做出相应处罚。3、10kV架空线路及变台的各种标识(名称、杆号)齐全,各种安全警示、提示标志齐全。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4、地面变电机房各项记录薄(含工作票、操作票)应及时记录,记录笔迹要工整清楚,未及时记录、漏记或记录笔迹潦草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3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20元。5、地面变电机房值班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交接班和值班工作,凡存在脱岗、迟到早退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9元,考核主管副队长100元,考核责任人200元。(三)、机电事故的考核办法1、每月机电事故影响时间不允许超过5小时,每超1小时,扣相关责任单位1000元,扣相关队组队长、书记各500元。3、发生机电事故后,相关单位要及时上报调度室和机电部,如未及时上报,扣相关部门1000元,扣相关队组队长、书记各500元。4、发现机电事故后,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及分析,如不配合,扣相关队组队长、书记各1000元。5、发生机电事故后,相关单位应根据事故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如未及时整改及以后发生类似事故,扣相关单位2000元,扣相关队组队长、书记各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