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范例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关于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范例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第一篇】一、在区科协和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科普志愿者服务工作。二、科普志愿服务是不为物质报酬,出于良知、信念、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科普服务和帮助的活动。三、社区科普志愿者组织是由有一技之长或自愿为社区科普发展、建设提供服务的社会单位和社区居民组成,按自愿原则进行注册登记。四、社区科普志愿者服务提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工作理念,自觉参与社区各种科普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科普型社区的各项创建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五、遵循志愿服务的原则,服务热情周到,不收受任何报酬、礼品等。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讨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七、科普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40个小时,并认真做好服务活动的登记和档案资料的整理。社区科普活动制度一、在街道科协的领导、统筹、协调下,在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带领下开展科普活动。二、科普活动纳入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三、科普活动有专人组织、有专项经费投入、有齐全记录。四、“北京科技周”、“科普之夏”活动有计划、有安排,组织好5月“科普宣传月”、7月“科普文化节”活动。五、定期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每月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1次。六、每年开展大型科普活动不少于三次,中型活动不少于六次,每月举办小型科普活动1-2次,定期播放科教录像和开设科普课堂。七、坚持科普活动室、科普培训基地及电子触摸屏的利用,办好健身、养生、保健等兴趣班,聘请有关专家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八、每季度更新1次科普橱窗。社区与驻区单位资源共享制度一、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提高”的原则。二、开展共建活动,坚持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使社会单位的人力、场地、设备等资源最大限度的为社区提供服务。三、发挥社区优势,努力为社会单位的建设与发展服务。四、社区开展科普等活动需使用驻区单位的资源时,应由社区居委会派人及时与单位沟通,并派专人进行组织。五、驻区单位视活动和投入情况,为社区科普活动提供服务。六、为使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社会单位可采取低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资源共享。七、社区科普活动组织者,负责教育居民爱护服务设施,遵守有关管理制度,保证使用资源的完好无损。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第二篇】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一、队员申请及注册(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二)注册:(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二、队员权利与义务(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3)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4)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6)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二)队员基本义务:(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三)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四)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五)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七)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八)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九)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志愿者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向负责人提出;(十)凡迟到者或请假者,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了解工做安排及其内容;(十一)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十二)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四、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活动策划:(一)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二)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体现特色。活动实施:(一)活动前,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三)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志愿者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四)活动后,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团总支归档。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第三篇】总则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第三章、经费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第四章、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第六章、培训制度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第四篇】为倡导“奉献、关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切实加强对社区弱势群体(孤、老、残、弱)的帮扶救助,建立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志愿者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的服务原则,互相尊重,友好相待。二、志愿者应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三、了解社区孤、老、残、弱的困难情况,针对其自身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四、积极开展“一助一”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形成长效帮扶机制。五、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每年年初应制定对社区孤、老、残、弱的居民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年底应相应写好工作总结。六、社区对孤、老、残、弱的志愿活动每月应不少于1次。七、志愿者每次活动前都应告知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开展志愿服务时,应佩戴统一的标志。八、每次活动结束,志愿者服务人员都应及时填写相关的记录,并将服务情况详细反馈给社区志愿者服务站,以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