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7340—1998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日本JASOM501—94《汽车用安全玻璃》和GB9656—88《汽车用安全玻璃》中“尺寸偏差”及“外观要求”两部分内容进行编制的,在技术内容上与JASOM504—94等效。由于GB9656—88为强制性标准,而“尺寸偏差”及“外观要求”两部分内容不属于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范围,因此将此两部分内容单列为一推荐性国家标准,即本标准。与GB9656—88相比,本标准取消了对优等品的规定;对平型制品弯曲度的规定有所改变,其他技术指标无大变化。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全玻璃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莫娇、戴克攻、杨建军、石新勇、张大顺、王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340—1998汽车安全玻璃的尺寸、形状及外观Roadvehicles-Safetyglasses-Dimensions,shapesandappearance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安全玻璃的尺寸、形状及外观,适用于汽车用安全玻璃,也适用于其他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JC/T632—1996汽车安全玻璃术语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曲线部:图1中的R部分(图1中R部分的终止点包含于曲线部)。3.2设计线:检验样架上画的基准形线。3.3基准边:玻璃上预先确定的一条边,通常为最长的边。3.4基准边偏差:玻璃基准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见图1中A)。3.5纵向尺寸偏差:玻璃周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见图1中B)。3.6横向尺寸偏差:玻璃周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见图1中C)。3.7曲线部偏差:玻璃曲线部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见图1中D)。本标准其他名词术语与JC/T632一致。4种类、符号及应用安全玻璃的种类、符号及应用如表1所示。表1种类、符号及应用如表1所示种类符号应用A类夹层玻璃LA前风窗和前风窗以外B类夹层玻璃LB前风窗和前风窗以外区域钢化玻璃Z前风窗钢化玻璃T前风窗以外5尺寸偏差平型制品和单曲面玻璃的尺寸偏差应符号表2的规定;复合曲面玻璃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制品长宽比大于3∶1时,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表2平型制品和单曲面玻璃的尺寸偏差mm种类纵向及横向偏差曲线部偏差边长L单块面积S,m2L≤600600<L≤1200L>1200S≤0.3S>0.3A类夹层玻璃0-2.00-3.00-3.50-3.00-4.0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0-4.0钢化玻璃表3复合曲面玻璃的尺寸偏差mm种类基准边偏差纵向及横向偏差曲线部偏差长边的长度LL≤12001)1200<L≤1800L>1800L≤12001200<L≤1800L>1800纵向横向纵向横向纵向横向A类夹层玻璃±1.00-2.00-2.00-2.50-2.50-3.00-4.00-2.50-4.0(总计6.0)2)0-4.5(总计6.0)2)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0-2.50-3.00-3.00-3.5钢化玻璃注:1)当制品长边长度小于、等于1200mm,但面积大于0.7m2时,其尺寸偏差应符合长边长度在1200~1800mm范围内的要求。2)总计6.0mm适用于曲线部,见图2。图2中实线为设计线,虚线为玻璃周边。5.2弯曲度、吻合度5.2.1平型制品的弯曲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制品长宽比大于3∶1时,其弯曲度由供需双方商定。表4平型制品的弯曲度%种类弓形波形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0.30.3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0.50.35.2.2侧窗单曲面玻璃的吻合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侧窗单曲面玻璃的吻合度mm种类边别边长LL≤600600<L≤1200L>1200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钢化玻璃直边≤2.02.53.5弯曲边≤2.53.04.05.2.3复合曲面玻璃的吻合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复合曲面玻璃的吻合度mm种类长边长度LL≤12001200<L≤1800L>1800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2.53.54.0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浅弯3.03.54.0深弯3.54.04.0注:当制品长边长度小于、等于1200mm,但面积大于0.7m2时,其吻合度应符合长边长度在1200~1800mm范围内的要求。6外观要求6.1外观质量制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外观质量缺陷前风窗玻璃前风窗以外玻璃中央部1)周边部1)长度不大于0.8mm的气泡不允许密集存在2)不影响视线的不限长度大于0.8mm的气泡不允许存在任意150mm×500mm长方形内允许长度小于200mm的1个直径300mm的圆内允许长度小于5mm的1个轻划伤(500mm处观察不可见)不允许密集存在2)不影响视线的不限宽度不大于0.5mm的重划伤不允许存在任意150mm×500mm长方形内总长度不得超过10mm直径300mm圆内总长度不得超过30mm线道不允许存在30mm边部允许宽0.5mm以下的1条波筋只允许纵向波筋,看出波筋最大角度(观察方向与玻璃间的夹角)为:15°15°30°结石不允许存在任意150mm×500mm长方形内允许长度小于2mm的1个直径300mm圆内允许小于2mm的1个,后窗玻璃不允许存在裂纹不允许存在节瘤不允许存在波及范围不大于3mm的2个模具痕迹-不超过周边15mm不超过周边20mm挂钩印象-挂钩印迹中心与玻璃边缘的距离不得大于12mm胶合层气泡不允许存在任意150mm×500mm长直径300mm圆内允许方形内允许2mm以下的1个2mm以下的1个胶合层杂质长度小于0.5mm的不允许密集存在2);0.5~1.0mm的允许1个长度小于0.5mm的不允许密集存在2);任意150mm×500mm长方形内允许0.5~1.5mm的2个直径300mm圆内允许长度0.5~2mm的2个绒毛总长度不大于15mm总长度不大于50mm不允许密集存在2)注:1任意直径300mm圆内,规定范围内的气泡、划伤、线道、节瘤、结石、胶合层气泡、胶合层杂质、绒毛等缺陷同时存在不允许超过三项,且不允许密集存在。2对彩虹等其他外观缺陷的规定由供需双方商定。1)中央部及周围的划分如图3及图4所示。2)密集存在指缺陷间距小于50mm。6.2周边质量制品的周边质量必须符合表8的规定。表8周边质量边部要求裸露边非裸露边滑动边固定边周边要求抛光或细磨边(如磨圆边,曲率半径由供需双方商定)粗磨边或倒棱边缺陷爆边长为0.5~1mm的不允许密集存在,1mm以上的不允许存在每米允许长不大于10mm、宽不大于4mm、深不大于厚度三分之一的3个以下,其中长4~10mm、宽2~4mm、深不大于厚度三分之一的不得超过1个叠边不允许存在1.0mm以下1.5mm以下脱胶及胶合层变色不允许存在距边缘13mm内允许宽2~5mm、长8mm以下的1个距边缘5mm范围内不作规定倒圆残留(亮斑)直径3mm以下或1.5mm×10mm以下的不超过3个-缺角不允许存在半径为5mm圆弧内的缺角,允许深3mm以下的1个,但需将角磨圆7试验方法7.1尺寸偏差7.1.1检验平型制品的尺寸偏差时,应将制品水平放在检验样架上,使其紧靠样架的一边(角),在对边(角)用塞尺测量制品与样架边之间的间隙。7.1.2检验弯型制品的尺寸偏差时,先确定制品的基准边。将基准边和检验样架上与之对应的基准线吻合,并使制品对于样架左右的基准线距离大致相等,测得制品相对于样架基准线的误差,即基准边(图1中A)、纵向(图1中B)、横向(图1中C)及曲线部(图1中D)的尺寸偏差。7.2弯曲度测量平型制品的弯曲度时,将其垂直立放,用钢直尺水平地靠近玻璃表面进行测量。弓形时以弧高除以弦长的百分比表示,波形时以波峰(或波谷)的高度除以波峰至相邻波峰(或波谷至相邻波谷)的距离的百分数表示。7.3吻合度测量弯型制品的吻合度时,将制品按7.1.2的检验状态放置,用塞尺测量制品与检验样架之间的最大间隙。7.4外观质量一般的外观缺陷用目视检查,对着均匀照明的磨砂玻璃的背景,距样品玻璃500mm处观察,在磨砂玻璃后面用大于3001x的白光透过。检验时应避免阳光直射样品玻璃。8检验规则8.1抽样与组批规则8.1.1前风窗玻璃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按表9进行抽样。前风窗以外玻璃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按表10进行抽样。8.2判定规则一批玻璃的样本中,若不合格数等于或大于表9或表10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表9前风窗玻璃尺寸、外观检验抽样表批量范围片样本大小片尺寸外观Ae1)Re2)AeRe≤508121251~9013122391~150202334151~280323456281~500505678501~1200807810111201~320012510111415注:1)Ae为合格判定数。2)Re为不合格判定数。表10前风窗以外玻璃尺寸、外观检验抽样表批量范围片样本样本大小片累计样品大小片尺寸外观AeReAeRe≤50第一第二555100122033451~90第一第二<8<8<8160334143591~150第一第二1313132614352657151~280第一第二20202040265739610281~500第一第二3232326439610512813501~1200第一第二60505010051291371811191201~3200第一第二80808016071811191126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