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测公司简介【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消防检测公司简介【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中鉴检测鉴定公司简介【第一篇】公司简介第一节公司简介广东中鉴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088万元,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公司前身是广州穗星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经过几次迁址、更名后发展壮大成为了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目前拥有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单位。公司专业从事房屋安全结构鉴定、钢结构检测鉴定(广告牌、钢结构厂房、钢结构人行天桥、网架结构体育馆)、建筑结构承重检测、学校培训场所鉴定、酒店特种行业鉴定、灾损房屋安全鉴定、施工周边影响鉴定、房屋增层改造鉴定、加固设计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公司设有综合部、财务室、客服中心、结构检测鉴定部、工程测量部,共5个部室,职能分工明确,组织架构完善。公司技术力量雄厚,专业结构合理,拥有一支长期从事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专业技术队伍,并采用了国内外最先进的检测仪器,全部由政府权威计量部门认证。现有正式员工15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占总人数70%;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85%。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仪器设备20台(套)。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后盾”的经营理念,坚持“科学公正、准确高效、质量为本、道德为根”的质量方针,以“先进的检测鉴定技术应用于工程领域,为用户提供专业化的技术和服务”,按时按质提交房屋鉴定检测报告。以诚信守法为理念,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过硬的服务质量为根本,以提高社会效益为核心,在强化管理的同时,更致力于提高服务质量,并不断开拓业务发展,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具有完整的质量体系和管理体系、配置合适资源,以“独立、公正、诚信”的质量方针为目标开展检测检验鉴定业务。依法从业、独立公正、对出具的检验检测鉴定数据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在“高效、准确、全面”技术之路上不断改进,我们竭诚为广大国内外客户提供产品、技术和服务!同时公司还专门为各省、市、区级法院、市仲裁委员会提供民事诉讼方面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在实施的所有鉴定工程项目中,无一例鉴定事故或因鉴定结果不准确而导致的鉴定纠纷;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工作高效、服务周到而赢得社会的广泛好评,产生了积极、深远的社会影响,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依托广州、服务全社会”的服务经营理念,不断进取,以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回报新老客户。建一流企业、创一流服务,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感谢新老朋友一直以来的关心、支持与信任,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以最公道的价格和最热情的服务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房屋鉴定检测报告。广东中鉴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感谢社会各界朋友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欢迎来电来函咨询。公司主营以下:1、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2、房屋质量安全鉴定3、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4、拆改房屋安全鉴定5、房屋改变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6、房屋加固增层改、修缮扩建鉴定7、房屋地基承载力鉴定8、“五无”工程建筑物的检测鉴定9、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和房屋安全事故鉴定10、出租房屋租赁前安全鉴定11、司法仲裁委托鉴定12、文化、体育、娱乐、宾馆、餐饮、商铺、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安全鉴定13、房屋装饰装修安全鉴定14、学校、幼儿园等抗震鉴定15、灾后建筑物的鉴定16、工业厂房安全鉴定17、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18、房屋改造、加装电梯可行性分析鉴定第二节企业文化质量方针:科学公正准确高效质量为本道德为根企业目标: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科学管理持续改进以先进的检测鉴定技术应用于工程领域为用户提供专业化的技术和服务不断满足客户需求企业理念:一、企业精神:责任.创新.共赢二、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后盾。三、企业使命: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提升员工幸福指数四、核心价值观:诚信.开放.稳健.和谐五、人才理念:重视知识重视能力重视精神重视品德六、市场竞争理念:技术占领未来服务决胜市场17检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二篇】检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神东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检测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并严格执行。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消防安全责任人(经理)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二)负责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将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三)负责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证。(四)负责批准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所需经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五)负责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六)负责确定实行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安全的经理助理)职责(一)依照消防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职责。(二)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臵、同检查、同考评、同总结。(三)督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四)负责起草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事项决议,报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五)负责批准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规程、措施、制度、方案。(六)负责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决定对单位的奖惩事宜。(七)负责为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不断提高防火检查设备的科技含量。第五条消防安全职能部门(质量安全办)职责(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协助本单位内部各部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三)协助本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监督其执行。(四)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和整改火灾隐患的技改资金投入计划,并监督其落实。(五)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监督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六)监督和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七)在员工中开展消防知识、灭火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协助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八)建立防火档案,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要求开展的工作。(九)对违反消防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第六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全面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有关规定。(二)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三)组织进行防火检查,监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不能整改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四)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五)完成上级领导及消防安全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七条单位其他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岗位职工的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第八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汇报消防安全情况,特别要及时报告涉及火灾隐患的重大问题。第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臵防火标志。(八)档案室、化学品库房、材料库、气瓶室、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九)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十)制止各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十一)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向行政领导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第十条实行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建筑物和固定设备以及防灭火设施和器材,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路畅通。(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五)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六)建立消防档案。(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公司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第十四条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第十五条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第十六条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演练、培训记录本》并存档。第四章消防巡查、检查第十七条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单位应每月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并且填写《防火巡查记录表》。第十八条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在巡查记录中登记;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整改记录》《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第十九条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臵情况;4、灭火器材配臵及其完好情况;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第五章灭火应急疏散设施管理第二十条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第二十一条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第二十二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2、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臵应完好有效;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臵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范围内不应设臵台阶;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10、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