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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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文件潍院党字〔2012〕18号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潍坊学院关于印发《潍坊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各部门:《潍坊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2-潍坊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管理,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潍坊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潍坊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类人员进行分类考核。第三条考核方式分为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和届满考核。其中,届中考核是专指对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员在聘期过半时进行的考核。第四条学校继续在聘用人员中实行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员的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分别安排在届中考核和届满考核时进行,其他人员的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一般安排在届满考核时进行。第二章考核范围与对象第五条考核在全校编制内教职工(其他人员的考核按聘用合同约定组织实施)中组织实施。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3-(一)病假(因公负伤者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当年度6个月以上者。(二)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以上者。第七条以下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一)对新进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试用期内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2.当年度到校工作累计不满6个月的人员(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含军转干部和新调入人员)。(二)学校派出挂职锻炼、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人员,根据其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按考核权限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三)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受警告处分者,参加当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受记过、记大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四)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者,立案调查期间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标准第八条教职工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部分。-4-德:主要指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全局观念、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指专业知识、业务技术水平、业务知识更新和工作进步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指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感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指岗位聘用任期目标的完成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等方面的情况(其中,年度考核原则上为当年度业绩)。廉:主要指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第九条教职工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岗位职责、岗位聘用任期目标、聘用合同及《潍坊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并据此确定各类岗位人员的考核重点(兼任正处、副处和科级干部的教师,按所聘用的教师岗位考核,其教学工作量分别补贴年均规定工作量的1/2、1/3、1/6)。(一)管理人员考核重点:勤政廉政、管理育人、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二)教师考核重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承担和完成岗位聘用任务的情况,在教学科研中的成果和贡献,参加集体活动等(其中辅导员重点考核工作投入与责任心、计划能力与执行能力、工作创新与工作绩效等)。(三)教学辅助人员考核重点:服务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履行岗位聘用职责情况等。(四)工勤技能人员考核重点: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工-5-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等情况。技术工人结合技术等级进行考核。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确定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一)优秀等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超额或高质量地完成岗位职责、岗位聘用任期目标规定的任务,成绩显著。(二)合格等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岗位聘用任期目标规定的任务,成绩良好。(三)基本合格等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完成岗位职责、岗位聘用任期目标规定的任务,成绩一般。(四)不合格等次:政治、业务素质较差;或不能完成岗位职责、岗位聘用任期目标规定的任务;或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影响较坏;或学术风气不正,影响恶劣;或违反学校规定,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累计次数达1/3以上;或未经批准经商办企业,或私自在校外兼职;或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第十一条考核等次实行比例控制。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为各级各类岗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被确定为先进集体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6-第四章考核方法与程序第十二条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届中、届满考核一般在聘期过半、结束时进行。第十三条管理三、四级和五、六级岗位人员考核,分别由上级组织部门和学校党委确定的标准、原则、程序组织实施。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二、三、四级岗位人员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德”、“能”、“勤”、“廉”的考核,由所在中层单位负责;“绩”的考核,由学校负责。第十五条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各中层单位组织实施。(一)各单位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动员部署。(二)个人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任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进行小结,并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一并填写《潍坊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工作情况一览表》。(三)各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每一位被考核人员进行评议打分,在此基础上研究拟定考核等次。(四)各单位将拟定考核等次人员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和拟定考核等次报学校审批。第五章考核结果使用第十六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7-(一)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按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发放校内津贴(学校派出挂职锻炼、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人员,其业绩津贴参照岗位津贴标准由学校直接发放)。其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者,增发业绩津贴的10%。(二)连续两年及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其职务、职级、技术等级晋升。第十七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被确定为基本合格者,不增加薪级工资,发放业绩津贴的40%。(二)被确定为不合格者,不增加薪级工资,不发放业绩津贴。第十八条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试用期内人员不定等次者,不增加薪级工资,发放校内津贴。(二)受记过、记大过处分不定等次者,不增加薪级工资,不发放业绩津贴。(三)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不定等次者,停发工资,不增加薪级工资,不发放校内津贴。第十九条届中考核低职高聘。三级岗位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者,学校向主管部门推荐其申报二级岗位;四级岗位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者,符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且在岗位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可聘用为三级岗位。-8-第二十条届中考核高职低聘。三级岗位人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低聘为四级及以下岗位;四级岗位人员低聘为五级及以下岗位。届中考核高职低聘者,若届满考核完成了首聘岗位的目标任务,则按首聘岗位的校内津贴标准补发差额。第二十一条届满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高一级岗位竞聘。(二)被确定为合格等次者,符合高一级岗位上岗条件者,可参加高一级岗位竞聘申报。第二十二条届满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被确定为基本合格者,下一聘期只能竞聘同一级及以下岗位。(二)被确定为不合格者,下一个聘期只能竞聘下一级岗位。其中,聘期内连续两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学校不再聘用。第六章考核组织与领导第二十三条学校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学生工作-9-部、教务处、科研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校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和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实施工作。第二十四条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3-7人组成。第二十五条各级考核组织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进行考核。若考核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2013学年起施行。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1.潍坊学院管理人员考核细则2.潍坊学院教师考核细则3.潍坊学院教学辅助人员考核细则4.潍坊学院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细则5.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6.潍坊学院管理人员、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工勤技能人员考核计分表(样表)7.潍坊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工作情况一览表-10-附件1:潍坊学院管理人员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标准德10分政治态度和思想品质(5分)3.6~5.0分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理论和政策水平高,思想素质高。2.0~3.5分拥护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理论和政策水平较高,思想素质较高。1.1~1.9分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理论和政策水平、思想素质一般。0~1.0分基本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理论和政策水平、思想素质较低。责任意识(5分)3.6~5.0分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岗位意识强,工作态度好。2.0~3.5分较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岗位意识较强,工作热情较高。1.1~1.9分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规范,岗位意识一般,工作热情一般。0~1.0分履行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规范情况较差,岗位意识不强,工作热情不高。能5分管理水平和业务创新能力(5分)3.6~5.0分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工作水平高,具有渊博的知识,精通本岗位业务,业务技术理论扎实,能迅速准确解决实际问题。2.0~3.5分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工作水平较高,知识面宽,熟悉本岗位业务,业务技术理论较扎实,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1.1~1.9分有创新活动,开拓进取精神一般,工作水平一般,知识面窄,了解本岗位业务,业务技术理论一般,实际运用能力较差,尚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0~1.0分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水平较低,知识面窄,本岗位业务生疏,业务技术理论较差,实际运用能力较差,独立工作困难。-11-勤10分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5分)3.6~5.0分工作踏实、认真、积极性高,热情主动,服务意识强,主动承担工作。2.0~3.5分工作踏实、认真、积极性较高,热情主动,服务意识较强,主动承担一些工作。1.1~1.9分工作较认真,主动热情一般,服务意识一般。0~1.0分工作欠认真,缺乏积极性,主动热情不够,服务意识较弱。遵守制度和敬业精神(5分)3.6~5.0分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工作任劳任怨,爱岗敬业意识强。2.0~3.5分年内请假累计不超过1个月,无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工作任劳任怨,爱岗敬业。1.1~1.9分年内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平时有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爱岗敬业精神一般。0~1.0分无故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年内连续超过10天,或经常迟到、早退,有怠工现象,爱岗敬业精神不强。绩70分工作量完成情况(35分)30~35分超额完成承担工作,且承担工作任务饱满,工作量很大,工作效率高。20~29分按时完成承担工作,且承担工作任务饱满,工作量大,工作效率高。10~19分完成承担工作,且承担工作任务较饱满,工作量较大,有一定工作效率。0~9分基本能完成承担工作,且承担工作任务一般,工作量较小,工作效率较低。工作和服务质量情况(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