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机关”工作评价清单县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机关”工作评价清单目标任务主要项目工作要求一、建设政治忠诚的模范机关(一)带头做到“两个维护”。1.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落实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2.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和遵守党章,做到“四个服从”,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年内本机关没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3.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市委巡视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坚持标准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2.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机关党委(总支)委员列席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全年至少讲1次党课。3.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三)涵养净化政治生态。1.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2.推进“八有”标准党员活动室建设,积极打造党建文化长廊,进一步强化党建阵地建设。3.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利用x红色资源,组织开设“红色课堂”、重温“红色经典”、宣讲“红色故事”等活动,培育积极健康的机关政治文化。二、建设思想过硬的模范机关(一)学懂弄通做实走在前。1.领导干部带头学理论、强信念,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完成1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2.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完善,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月度有重点,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3.积极参加县直机关“党课大讲堂”,通过建立本单位的“小讲堂”、“微课堂”,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推进各项工作。(二)意识形态工作走在前。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2.守好机关意识形态、网络舆论阵地,年内本机关没有出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条所列问责情形,没有出现重大负面舆情。3.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党员干部信仰之基。(三)思想政治工作走在前。1.从严管理党员,每年至少1次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思想状况。2.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机制,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怀帮扶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3.推进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发挥机关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三、建设组织坚强的模范机关(一)落实主责作表率。1.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2.机关党组织自觉履行抓机关党建直接责任,定期研究制定机关党建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推动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3.机关党组织书记聚焦机关党建主责主业,切实担当作为,不做“挂名书记”,每年要向县直属机关工委作党建工作述职,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述职。(二)达标创优作表率。1.紧紧围绕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等“五基三化”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争创“五星级”党组织。2.贯彻落实县委常委联系指导党建品牌建设制度,深化“一单位一品牌、一品牌一特色”创建工作,打造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意的党建品牌示范点。3.贯彻实施《xx市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引领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三)教育管理作表率。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范基层组织设置、换届和届中调整工作,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前或延期按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2.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完成年度发展党员任务,发展对象要参加短期集中培训。3.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材料规范完善,党费使用符合规定。4.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5.重视党务干部配备工作,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2%比例配备,专兼职党员干部经历纳入干部履历,实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双向交流。四、建设风清气正的模范机关(一)建设从政行为规范高效的清廉机关。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每年至少1次。2.建立健全本单位“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议事决策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等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二)建设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清廉机关。1.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单位,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进一步做实专责监督,强化联动监督。2.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对外公开采取公开栏、新闻媒体、信息网站、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干部职工大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等形式公开。(三)建设法纪意识坚定牢固的清廉机关。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2次。2.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一把手”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对新发展党员和重要岗位的干部经常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四)建设政商关系亲清新型的清廉机关。严格执行《中共xx市委员会xx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市发〔2019〕11号),推动落实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政商交往的“正向行为清单”,不得出现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政商交往的“负向行为清单”所列情形。(五)建设廉洁文化清新浓郁的清廉机关。1.把清廉建设融入机关党建工作,统筹建设清廉文化阵地,充分利用党建文化长廊、党员活动室、网站专栏等,积极传播廉洁理念,推动清廉文化进机关。2.积极开展清廉主题活动,每年至少1次。(六)建设干部队伍勤廉务实的清廉机关。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正“四风”问题,机关作风良好,年内,本单位人员未发生涉酒等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其他案件。2.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应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的要求。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争当“勤廉榜样”,年内无因滥用职权、工作失误、懒政怠政等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五、建设担当作为的模范机关(一)服务中心有新理念。1.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新使命新任务,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思路、目标和举措,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向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聚焦靠拢,向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一线对接延伸,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中打头阵、当先锋。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本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单位工作(综合工作或主要工作指标)走在全县前列,本单位本系统工作在全市、全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典型发言或者相关的现场会、推进会等年内在本系统本单位召开,集体、个人因工作成绩突出获中央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表彰或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二)服务群众有新载体。1.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到联系点调研2次以上;深化拓展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工作,每个季度至少1次;充分依托党员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2.打造优质服务,通过设立“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号”、“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等,大力开展党员亮身份、践承诺等创先争优活动。3.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服务效果,开展争当服务标兵、青年文明号等活动,群众满意度高。(三)服务发展有新气象。1.单位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强,党员干部拼搏进取、创新实干、乐于奉献,干事创业、宣传激励氛围浓厚。2.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特别是在坚持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为统揽,推进三大振兴,深挖三大潜力,守住三大底线,落实四大定位,营造六大环境等目标任务中,集体或个人获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或在有关大会上作经验介绍和典型发言,获评“担当作为好干部”“担当作为先进集体”“人民满意公务员”等。负面清单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任职期间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两年内不能被选树。2.党员干部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两年内不能被选树。3.创建的党建品牌未被命名的、党组织达标创优指标未达标的,年内不能被选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