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范例【参考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范例【参考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篇【第一篇】一、背景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胶州市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农委办公室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二、适用范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因此《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市各部门、各镇街村庄及各行各业。三、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共分为试点背景、指导思想、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政策保障七大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胶州市基本情况、历史底蕴和主要优势。第二部分: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村固基为目标,以城乡经济协同、人才同步为动力,以盘活资产资源为重点,以发展产业经济、物业经济、实体经济为突破口,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分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创新经营机制,进一步拓宽发展途径,进一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效益,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村级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创造坚强经济保障。第三部分:提出基本思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建设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大力推行分类管理、积极组建产业党委、健全增收保障体系,带领村庄立足自身优势找到最适合的发展模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第四部分:试点内容涵盖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党在农村社会经济建设中的影响力;完善顶层设计,破除制约乡村发展的束缚;配齐加强班子,抓好人才队伍管理;广开谋划思路,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主要方面。第五部分:提出按照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组织实施和探索提升阶段、总结评估和经验提炼阶段,分三个阶段开展试点工作。第六部分:提出试点预期效果,统筹推进我市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让农业逐步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逐步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基本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资源整合起来、产业发展起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使基层更有凝聚力,村庄更有精气神,村民更有归属感。第七部分:提出在市委市政府切实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镇街的保障责任。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篇【第二篇】一、制定背景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黟县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二、起草过程《实施方案》由县农水局于2020年1月底开始起草,于月底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2月26日向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3月3日主持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经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月19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4月15日以办字〔2020〕12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三、工作目标充分利用我县资源禀赋,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作为全县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从2020年起,利用2年时间,从8个方面系统推进,力争到2021年,争创20%以上的村为乡村治理示范村,50%以上的乡镇为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全县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村民自治实践得到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得以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具有黟县特色的乡村社会基本建立,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四、主要内容《方案》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全面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目标任务,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目标是基本建立黟县特色的乡村社会,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部分是试点内容,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建立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机制、建立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等八个方面系统推进。第四部分是重点工作,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重点是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丰富乡村德治内涵、创新乡村有效治理机制、促进乡村经济协调发展。第五部分为时间安排,明确了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时间从2020年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为试点准备(2020年2月—2020年3月)、组织实施(2020年4月—2021年6月)、巩固提高(2021年7月—12月)三个阶段。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严格督促检查、加强培训宣传四个方面保障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五、创新举措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建立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机制、建立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8个方面系统推进,通过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丰富乡村德治内涵、创新乡村有效治理机制、促进乡村经济协调发展6个方面25项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和统一高效的乡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党建引领“三治”,创新试点实施“一网三治六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强化村级权力监管,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下一步工作考虑试点周期2年,从2020年2月至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一是试点准备阶段(2020年2月—2020年3月)。成立黟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方职责。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2021年6月)。牵头单位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工作调度,协调指导落实,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县委农工办定期督促检查,适时通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工作目标。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7月—12月)。县委农工办牵头组织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试点成效较好的示范乡镇、示范村,选树典型,推广经验;对于试点成效不明显或问题较多的乡镇、村,挂牌整改。梳理完善可行可用的制度,归纳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力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黟县模式”。七、关键词解释一网:推进乡村治理网格优化,建立党组织领导的统筹协调机制。三治: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丰富乡村德治内涵。六服务:“访民”宣传服务、“惠民”生活服务、“乐民”文体服务、“安民”法律服务、“暖民”关爱服务、“富民”发展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篇【第三篇】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二、基本原则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到2021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四、试点内容(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21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21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