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崗位目標責任書管理員崗位目標責任書﹡爲充分調動員工之積極性,開展公平的勞動競賽,促進工作,提高效率,完善花園管理員之責任制度,根據公司之實際管理要求和實踐經驗,特對原《管理員崗位目標責任書》進行修訂,具體內容如下:一、本責任書適用之職位範圍:本責任書應用管理處主任、管理員之任務。二、本責任書考評形式:考評分自評、互評、住戶評議、上級鑒定四種,每月、每季、第年進行一次,採用工資獎金相結合之考評形式。三、本責任書之考評專案:責任區住宅樓及公共設施完好率;治安案件、火災、刑事案件、社區秩序;保潔、清潔、綠化;住戶評議;工作作風、紀律;工作日記及房屋管理檔案。四、崗位目標責任書之內容:堅決服從公司領導之安排,認真學習物業管理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並嚴格按章辦事,熱情服務,做到業主、公司滿意,具體工作細則如下:1、要熟練掌握好物業管理之有關知識和公司之管理制度,樹立爲住戶服務的思想。2、要切實熟練掌握好責任區內之物業情況,合理安排責任區的所有員工之崗位(注:保安員之崗位應與保安隊長協商後上報公司領導審核確定,其餘員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崗位上報公司領導審核確定)。3、要熟練掌握好責任區內之管理有關資料(其中包括收樓資料、鎖匙交收情況、維修情況、配套設施情況、入住情況、租戶情況、治安巡查、探訪登記資料、清潔衛生情況等資料),且要有條理地進行整理歸檔。4、統籌監控好責任區內之客戶服務、治安、維修、清潔、綠化等方面的工作,嚴格按照公司之制度辦事,確保責任區內的環境衛生,治安秩序良好,業主滿意(注:公司將於每月不定期組織人員到各花園檢查,檢查結果按本辦法獎罰標準執行)5、要及時組織人員修復損壞之樓宇及設施。6、按公司之規定及時安排工作人員修復業主/住戶要求之維修。7、嚴格按照公司之規定組織人員做好責任區內之裝修監控,嚴防違章事件發生。8、嚴格按照公司之要求辦理裝修手續,嚴禁以任何理由及方式私人承接或私自代人承接裝修工程。9、確保責任區內正常之生活條件不受影響,嚴禁無緣無故停水電供應及公共設施之正常使用。10、確保責任區內工作人員保持服裝整齊清潔、儀錶端莊、精神飽滿、配戴好員工證。11、嚴格按照公司之制度公平及時地處理一切違紀事件。12、嚴格按照公司之制度組織員工做好住戶、探訪者、車輛、物品之出入管理。13、嚴格按照公司規定之工作程式接待業主/住戶,並作好有關記錄。14、有效、有禮及時處理業主之投訴(業主投訴的問題如能及時處理應即時處理,如確不能及時處理的,應要同業主另約時間到時安排人員跟進投訴)。15、不准與業主發生一切任何之私人經濟來往,嚴禁以任何藉口向業主索要什費及錢物。16、按公司之規定組織好員工之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員工之積極性,做到人盡其才。17、按公司之規定按時、按質組織好員工之巡查工作。18、積極做好本花園之宣傳工作,定時按質整理告示箱及宣傳欄,堅持每月更換一次版面之要求。19、認真積極地做好工作日記及周報表,按時按質召開周務會。20、積極及時地處理突發事件,且要將此事件作好詳細記錄並要彙報公司(注:如發生重大事故除了組織人員處理外,還要第一時間報告公司按指示處理)。21、要保守公司之內部秘密和業主/住戶資料(公安機關查案要求除外),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用職務之便做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22、認真審核水電工所抄之水電錶,準確率達100%,並按時上交公司。23、積極配合財務部做好管理費及其它費用之收取工作,努力使管理費收費率達到95%以上。24、認真做好轄區內之水電管理工作,確保水電損耗達到公司規定之要求。25、要積極主動管理好花園日常工作,按質完成公司領導下達之臨時任務。26、要服務公司領導之安排,不准有瞞騙、恐嚇公司領導之行爲。以上之二十六條工作細則是以每個花園作爲一個考評單位,管理處之主任爲主責任人,管理員作爲付責任人按照考評形式根據以下獎懲標準進行考評。扣罰項目序號考評專案主責任人付責任人1對公司之規章制度不熟悉(每月考評一次處理當事人)扣2分/月扣1分/月2對責任區情況不熟悉(每月考評一次處理當事人)扣2分/月扣1分/月3責任區之房管理檔案及鎖匙保管不全或保管不條理扣1分/次扣1分/次4責任區內清潔不乾淨(滿3次扣分)扣0.5分/次扣0.5分/次5住宅樓守破損或公共設施一般扣壞超不定期三天未修復(滿3處扣分)扣1分/處扣0.5分/處6大面積和嚴重破損或公用設施嚴重損壞(注:因沒有材料供應及人手配合除外)十天未修復扣2分/處扣1分/處7住戶要求維修或合理投訴超過二天未答復(次)扣2分/次扣1分/次8住戶要求維修超過三天未修復(大工程除外)扣2分/次扣1分/次9住戶向公司合理投訴,輕微者責任區內發現2次方扣分(屬當事人加扣1分)扣1分/次扣1分/次10責任區內之住戶/業主向公司提出合理投訴,屬管理處責任,情節嚴重者扣5分/次扣3分/次(情節惡劣者辭退處理)11影響住戶生活(輕微滿3次扣分,引起住戶嚴重投訴辭退)扣1分/次扣0.5分/次12違章裝修未能及時發現處理,而造成投訴者扣5分/次扣3分/次13違章裝修不達成限期整改(超3天扣分,超過一月未整改按不整改處理)扣1分/3天扣0.5分/3天14違章裝修不整改(除扣分外,還要消除負面影響)扣10分/宗扣8分/宗15責任區內亂拉、亂搭、亂挖、亂擺、亂放,輕微的(滿3次扣分)扣1分/次扣0.5分/次16責任區內亂拉、亂搭、亂挖、亂擺、亂放嚴重者,(每次要扣分)扣2分/次扣1分/次17上班穿拖鞋或沒有配帶員工證、私離崗位、睡覺、看小說雜誌等現象(自行處理除外,責任區內發現此現象滿3次扣分)扣1分/次扣0.5分/次屬當事人加扣2分/次18公報私仇,用個人恩怨處理工作事件(次)辭退辭退19責任區內發生事故,不能合理及時處理(不當值時間也要作好協調安排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也按此處理)輕微者扣2分/次扣1分/次並要負責消除負面影響20責任區內發生事故,不能合理及時處理(嚴重,造成損失還要賠償損失)移送政府部門處理且辭退21對違紀事件不能公平及時處理(一般違紀不超過3天,嚴重違紀事件5天內處理完)扣3分/次扣1分/次22單車、摩托車、汽車保管區髒、亂、差(違例3輛或以上開始處罰)扣0.5分/次.輛扣0.5分/次.輛23發生偷盜或其他治安案件,丟失或損失錢財物折合爲3000元以下的扣3分/宗扣2分/宗並要負責消除負面影響序號考評專案主責任人付責任人24發生偷盜或其他治安案件,丟失或損失錢財物折合爲3000元(含3000元)以上或發生刑事案件的扣10分/宗扣8分/宗並要負責消除負面影響25發生重大或特大案件(除政府追究其責任外,如是嚴重失職作辭退處理)扣15分/宗扣10分/宗26責任區內發生交通事故,嚴重交通堵塞(如是嚴重失職作辭退處理)扣2分/宗扣1分/宗27責任區內社區秩序混亂,閒雜人員聚集(包括非管理處人員在管理處閒聊)扣0.5分/次.人扣0.5分/次.人28責任區內所有登記本等資料在月內檢查出現累積3次以上錯、漏、不準確、不及時、丟失等現象者扣1分/次扣0.5分/次29(1)以各種藉口向業主/住戶收取小費或錢物(2)私自承接或私自代人承接裝修工程(3)私自代理業主/住戶租售業務(4)私自爲業主/住戶代收租金按照2002年1月1日發放之通知規定處理當事人30沒有按照公司之規定巡查(處理當事人)扣2分/次扣1分/次31沒按公司要求做好宣傳欄及告示箱之換版及保管工作(每月查1次)扣2分/月扣1分/月32下水井及排汙井髒、堵或長期破損(滿3處扣分)扣1分/處扣0.5分/處33綠化整體生長不好,明顯缺水、缺肥、生蟲、死(每次考評發現)扣1分/次扣1分/次34綠化設施損壞、遺失,不能正常運作(正常損耗除外)扣2分/宗扣1分/宗35草地被踩壞0.5-2平方米或樹木被人損壞一棵扣2分扣1分36責任區內發生員工與住戶無理爭吵、打罵(本人參與加扣3分)扣2分/次扣1分/次37散佈謠言、搬弄是非鬧不團結,恐嚇領導者(處理當事人,嚴重者辭退扣5分/次扣3分/次38引起新聞媒介,上級領導的批評(處理當事人)扣3分/次扣2分/次39責任區內之常住戶管理費,水電費收繳率低於95%(每季度考評一次)扣2分/季扣1分/季40責任區內之水電錶每錯一處(因嚴重失誤引志業主投訴加扣2分)扣0.5分/次扣0.5分/次41未嚴格按公司之工作流程處理事件(處理當事人)扣2分/件扣1分/件42周報表、工作日記不整潔、真實、完善及不按時繳交(當事人)扣1分/周扣1分/周43出租房屋(鋪位)辦證率85%、常住戶辦理住戶證(臨時住戶證)率90%以下(暫時證率雖不在扣分之內,但不能低於60%)扣2分/月扣1分/月44年終住戶滿意率調查中,住戶對管理處滿意率在80%以下者扣5分扣3分45公司巡查發現的問題要求限期整改的而未能及時整改者加倍處罰46如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將按公司之有關規定處理加分項目序號考評專案主責任人付責任人1責任區內人受到書面表揚(屬當事人另加計)此類獎勵專案申請,由當事人或部門主管將事件詳細書面說明,公司將根據事件的影響面大小和深遠及實際意義,討論決定給當事人,部門主管的獎勵標準。2責任區受到送錦旗或獎狀表揚(屬當事人另加計)3責任區受到上級領導或新聞媒介通報表揚(屬當事人另加)4在管理過程中能夠集中住戶的意見提出完善管理建議且被公司採納(當事人,以書面形式提交公司)5爲公司製造明顯的經濟效益(承接裝修則按2%提成)6推出新穎實效的管理措施(以書面形式上呈公司審批方加分)7及時有效地處理特發事件,(突發事件是指發生火警、嚴重浸水、颱風、暴雨、打架、搶劫、偷盜或爲公司挽回經濟損失達人民幣200元以上之事件等)消除消極影響(獎勵處理人,以書面形式上呈公司審批方加分)8責任區內所有登記本等資料在月內能按公司規定做到準確、及時、無錯漏、無丟失等現象者加0.5分/月加0.5分/月9出租屋辦證率達98%,外來人辦暫時證達95%以上,常住戶辦住戶證(臨時住戶證)率達100%以上加0.5分/月加0.5分/月五、獎罰標準(扣分爲負分,加分爲正分)1、月考評總計爲-3分以上的爲達標,可領取當月全額效益工資-3(含-3分)至-5分爲基本達標,可領取當月效益工資95%;-5.5分至-7分,可領取當月效益工資的90%;-7.5分至-10分,可領取當月效益工資的80%;-10.5分以下爲差,可領取當月效益工資的50%。2、試用期內未扣過分,且考試考核(注:試用期過公司將對其進行規章制度業務知識和花園內熟悉情況考試)及格後方算試用合格。3、年內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根據一時工作表現好壞,決定給予辭退;(1)連續兩月扣分在5分以上者,(2)半年扣分累計達15分以上者(2)一年扣分累各達20分以上者,(4)當事人連續犯同樣問題三次以上4、月內考評總計爲+2~+4分的,可領取當月效益工資的110%;總計爲+4.5以上的可領取效益工資的120%.5、年內受過兩次警告、通報批評扣3分/兩次。6、年終根據年考評總分結合平時的工作表現,決定給予適當的年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