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全省民营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2022年度全省民营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周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人才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围绕我省结构调整“3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等重大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部署,按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将统筹组织实施2022年度全省民营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周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工作思路通过统筹组织各地开展职称评审“直通车”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引导各地人社部门围绕全省发展战略,以“小切口”人才工作服务我省经济发展,壮大民营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人才队伍,助力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主动为企业上门提供科学合理、标准贴近、成效明显的人才评价服务,大幅提升人社部门服务企业及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打造人才发展良好生态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把做好人才工作提升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上来,围绕我省振兴发展重大发展战略,积极谋划人才工作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具体举措,着眼打造良好人才发展的创新生态,深化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创新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将职称评定向企业延伸、向产业融合、向人才对接,坚持面向我省经济主战场,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全面唱响“我是人社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主旋律,为企业提供有温度、满热情的评价服务,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为人才充分发挥智力优势创造良好条件。(二)突出地域行业特色,服务本地产业创新发展新时代人才工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我省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格局的工作部署,有目标性、有针对性的开展“直通车”活动。服务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金属材料、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组织实施;服务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组织实施;服务建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围绕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成套装备、有色金属和非金属新材料等领域组织实施;服务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围绕生态农业、林下经济、绿色加工等产业组织实施。坚持围绕我省结构调整“3篇大文章”发展战略,对服务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的企业注重对我省优势和重点产业发展的贡献,深入挖掘本地“新字号”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努力形成专业技术人才智力增长的新“极点”。(三)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积极释放人才政策红利建立健全职称评审“直通车”评价机制,积极破除原有工作藩篱,以服务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和地区经济发展为中心,在现有职称评定的制度框架内,高质量完成职称评定工作。各地人社部门可结合服务活动实际,优化评定标准,将推动重点行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实绩作为评定重要内容;在坚持业内评价机制的前提下,积极吸纳企业专家进入评委会,科学客观评定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发挥企业的用人主体权限,重视对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并建议将评定结果作为人才考核和晋升重要依据;支持优秀企业发展,适当放宽评审通过比例,对于有重大科技突破、原创性科技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可“一票决定”;畅通企业高技能人才晋升渠道,以工程、农业领域为重点,技能人才可按照学历及年限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二、实施计划全省统一时间段开展“直通车”服务活动,主要分为印发通知、调研反馈、具体实施、总结宣传四个阶段,由14个市及沈抚示范区人社部门牵头组织本地评审活动,按照调研确定的评审对象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上门开展职称评定,省人社厅将分组赴各地现场进行督导。活动时间计划在8月至9月的一周时间内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印发通知(4月底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部署,按照全省人才人事工作重点工程安排,结合近年来我省开展此项活动经验,拟定活动组织实施通知文件印发各地人社部门,各地可组建相应工作小组,确定活动负责人及具体工作联络人并报省人社厅。(二)调研反馈(7月底前)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对本地民营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开展调查,特别是本地头部企业、新兴企业、科技企业等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初步确定开展服务的企业名单,确定对象不限于全省战略发展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也可以为专业技术人才密集、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提供服务。各地人社部门应主动登门对接,特别要摸清企业人才数量结构、具体专业分布和政策服务需求,为具体实施奠定基础。各地可转发或另发具体安排工作通知,会同有关评审部门贯彻落实,积极扩大此项活动的涉及范围,并将本地企业对此项活动及职称政策的知晓率作为工作具体指标之一。各地将调研情况汇总后,要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具体方案可秉承支持和鼓励企业发展的原则,创新评价机制,灵活采用理论考试、网络考核、成果展示、现场实践等科学合理评价方式开展活动。评定服务对象汇总情况,具体工作方案以及需要省厅支持的评定优惠政策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人社厅人才改革处,经备案后实施。同时,各地要及时将工作方案通过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的知晓范围,调动各类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可扩充参加活动的企业范围,并做好企业对接、资格审核、材料报送等工作。(三)具体实施(9月底前)按照各地工作方案要求,省人社厅将统一时间开展此项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实际组织揭幕仪式等活动,并分小组对评定工作进行现场观摩学习、规范督导。各地实施具体评审工作时,应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评委会评定的方式进行,可积极选取所在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业内专家参加评审,评定结果在各市人社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单独进行评委会核准备案工作,尽快为评定人员完成后续手续及证书办理。(四)总结宣传(10月底前)各地要注重搜集组织活动中的创新点和好成效,发现活动过程中的典型案例,总结成功的评审经验,形成工作总结于活动后报送省人社厅。我们将汇总各地评审活动的总体情况、相关数据、活动典型,作为我省重点工程上报国家人社部,并在我省及国家层面进行广泛宣传。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牵头抓总,积极协调相关市直部门配合,建立专人负责、上下贯通、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按照省厅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谋划预想、定期调度和督促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扑下身子、多想点子、甩开膀子,真正为企业人才梯队建设提供助力,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效果。(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人社部门是活动实施和承办的主体,要将全省发展战略与人才工作紧密结合,找准结合点和发力点,认真做好前期的调查研究,积极争取属地重点领域民营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参加此次活动。在推进落实过程中,要拟定相关工作预案和实施细则,妥善解决企业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省人社厅联系沟通。同时,各地要严格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在我省职称评定制度框架内开展评审,不搞人情评价、不降格以求,保证“直通车”评审活动有针对性也有原则性,有特殊性也有科学性,积极利用好本次活动的优惠政策,获得企业的广泛认可,同时也要认真总结评定经验,为今后持续开展提供有益借鉴。(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好媒体的正向宣传作用,活动前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可点对点将优惠政策提供给重点企业,活动后成果也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良好的人社系统形象。同时,要将活动总结及时反馈省人社厅,我们将集中进行宣传报道。此次活动涉及面较广,各地要按照全省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工作准备,我们将结合全省疫情防控实际,及时调整活动周启动时间。请各地人社部门于5月11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具体表格附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朱喆024-22959170(兼传真)附件:职称评审“直通车”活动联络人员统计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29日附件:职称评审“直通车”活动联络人员统计表单位(公章):填表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部门及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