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建系统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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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系统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案例)湖北省住建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2〕22号)和住建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2022年度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扎实推进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违法案例,推动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坚决压降住建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二、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30日。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楚天行”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底结束。三、活动主要内容(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宣讲活动。一是筑牢理论基础。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二十条安全生产“铁办法”内容要义,围绕“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研讨,筑牢安全发展思想基础。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研讨活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推动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三是开展专题培训。再次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向部门、企业和项目延伸,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稳控住建领域安全形势,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四是开展“一把手讲安全”活动,深入企业宣讲。各地住建部门“一把手”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员工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引领行为自觉。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二)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今年6月至12月,各地要结合辖区住建领域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统筹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省厅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地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开展“专家讲安全”“新安法知多少”“极端天气应对防范”“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奖励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等主题宣传活动,聚焦施工安全、燃气安全、房屋安全、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等,围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全过程管理、施工现场消防隐患排查、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主题展板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和展示,共同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观摩活动。各地要以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结合高温、汛期以及极端天气等特点,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注重向基层和一线人员倾斜。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省厅在省建筑安全监督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月观摩项目视频展播,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登录后认真组织学习。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举办新《安全生产法》解读、建设企业安全管理及重点智能工程设备等公益讲座。二是认真学习标准规范。各地要做好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等文件宣贯学习。针对国务院安办考核中暴露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程序不清、动作不到位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强化学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三是开展执法和事故案例警示活动。各地要积极宣贯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第一批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和我省《行政处罚法适用指引》,开展典型执法案例展示交流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宣讲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四是坚持示范引领开展标化观摩。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厅推荐一批安全标化实施较好工地,各地可以在满足疫情常态化管控的基础上,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实地观摩、网络直播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生产月”相关观摩活动,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在建项目的积极性,加大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宣传力度。(五)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和整改落实。一是详细制定行动方案。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把握好两个时间节点,于2022年6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2022年9月底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二是重点突出,统筹推进。各地要将治理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治理行动过程中,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治理。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面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要注重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相结合,“两场”联动相结合,治理当前问题和夯实长远基础相结合。三是要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转包及违法分包、无图纸无方案施工等行为,并督促相关有处罚权的部门依法严格查处。(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地要督促企业、项目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结合汛期防灾、极端天气、危大工程、施工消防等重点环节和事故多发领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一是注重应急预案的编审。按程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针对近期极端气象灾害、汛期等关键节点,深基坑施工、高空作业等关键环节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普及正确的事故处置方式和紧急避险注意事项,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二是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演练过程中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讲解,介绍模拟事故类型、正确处置方式和紧急避险注意事项。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应当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强化应急处置。与应急演练同步开展事故防范和救援知识普及,提高人员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各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本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组织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应急知识、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方面的技能培训活动,完善应急装备物资配备,提升从业人员防灾避灾、自救互救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活动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省安委会和省厅的统一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组织机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各项活动的部署和安排,迅速动员、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加强督办指导。各地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与有关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督促行业企业和项目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务求活动取得实效。(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活动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省厅将在厅网站专栏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各地请于6月3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每周五报送一次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联系人:帅元新:027-68873800郭陆:027-67120972邮箱: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填报日期:活动项目内容要求活动进展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场,参与()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场,参与()人次。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场,参与()人次;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人次;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个;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项;“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条。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场,参与()人次;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条;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项;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个;向省厅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个。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场,参与()人次;“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条,参与()人次;“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场,参与()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条/份,宣传受众()人次;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次,受众()人次;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场,参与()人次;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场,参与()人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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