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最新4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最新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最新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第一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法治思维,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以深化公开促政府职能转变,以优化服务促政府效能提升,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增强公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到20-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街镇基本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健全完善。2023年底前,基层政府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五全”目标基本实现,基层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提高。二、工作内容(一)加强清单管理,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1.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国家部委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梳理县、街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行政法规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26个试点领域涉及市级相关部门〕2.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依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应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条目方式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20-年底前完成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对口部门,指导抓好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对公开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务院、省级政府部门对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要求及时调整更新,完成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各业务领域涉及市级相关部门〕3.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认真对照《条例》、各业务领域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关政策文件等,梳理细化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年6月前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加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的衔接,确保梳理不重复、事项无遗漏、公开标准统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26个试点领域涉及市级相关部门〕4.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自身职责分工和有关授权,全面梳理细化应急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不同响应级别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平台、时限等,以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方式和途径,形成本地本部门应急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方案。加强对应急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演练,确保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依法依规有序发布应急处置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为应急突发事件的有力处置奠定扎实基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级相关部门〕5.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适应村(居)公开特点政府信息集中梳理,形成村(居)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广播、有线电视、便民服务点、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二)健全工作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程序规范化6.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要加强本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各环节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政务公开具体流程,逐一明确公开事项的单位、处(科)室、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通过制度化手段将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嵌入本单位业务系统,将政务公开要求嵌入基层政府行政行为的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尽快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的管理,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7.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落实省、市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根据省、市要求,依托省级联动一体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办理流程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实现实时查询、追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积极探索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机制,最大程度便利申请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大数据管理局〕8.健全简明易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运用简明问答、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通过深度解读政策信息,确保企业群众易理解、善使用。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三)扩大参与渠道,实现政务公开行为透明化9.完善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机制。制定公众参与基层政务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府开放日等多样化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树立政府开放透明形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各相关部门〕10.营造公开透明营商环境。基层政务服务部门要立足直接服务企业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同源、标准一致。以为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指南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百通”等平台,实行办事过程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信息精准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11.拓展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市各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原则要求,做好相关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12.打造权威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平台的统筹应用,落实专人管理,严格审核发布,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功能,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便利企业和群众。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公开和融媒体的协同联动,将政务公开渠道延伸到基层末端,提高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到达率。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探索基层执法办事“微公开”,推动行政机关服务执法现场政策答复权威、统一、规范,提升政策透明度、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属地主体责任,强化经费保障,抓好贯彻落实,并对街镇加强具体指导。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部门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日常联系、推进、协调和监督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适时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开展。(二)坚持示范引领。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选择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县级部门、街道、乡镇,设立创新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各基层单位可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政务公开创新案例应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将建立专题,汇总展示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与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成果。(三)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市)区

1 / 3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