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部工作职责【最新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党群工作部工作职责【最新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党群工作部工作职责【第一篇】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为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的管党意识,促进管党责任的落实,全面推动乡镇党建工作,作出如下规定。一、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着力抓好乡镇、村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上级党委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乡镇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二)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以选准书记、配好班子为重点,推进村党组织“五个好”建设;坚持经常排查和整顿后进村党组织,确保及时转化;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引导和监督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先进性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对村务工作特别是村级财务和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管,指导监督村干部科学、民-主、依法治村,廉洁自律。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村情稳定,推动和-谐发展。(五)落实基层党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健全乡镇党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党委成员分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视总结工作实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善于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六)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健全和落实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制度,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提高统筹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二、党建工作的考核县(含市、区,下同)委每年要对乡镇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认真考核,重点考核六项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可采用自我检查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一)乡镇自查。乡镇党委每年要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党委成员根据党建工作规划,对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具体分工和要求,分别向乡镇党委会汇报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乡镇党委书记进行评议。乡镇党委成员汇报时,可请村党组织书记和乡镇有关部门人员列席。乡镇党委自查工作结束后,向县委呈报党建工作总结报告。(二)县委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包括民-主测评和实地检查。县委每年对乡镇党委书记及党委其他成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民-主测评,由其所辖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机关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乡镇人大代表等干部群众参加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同时,深入农村、站所,全面了解乡镇党委落实管党职责情况,实地检查乡镇党建工作成效,了解干部群众的意见。汇总民-主测评和实地检查情况后,将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档案。(三)书记述职。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县委定期听取乡镇党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述职报告,县委书记作现场评议。设区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四)综合排位。在乡镇党委自查、县委考核、书记述职的基础上,县委对全县各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综合分析,评定党建工作合格乡镇、基本合格乡镇和不合格乡镇,并报设区市委组织部备案。党建工作合格乡镇标准是,六项职责任务得到认真落实,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乡情稳定;基本合格乡镇标准是,党建工作目标基本得到落实,基层党组织“有人管事”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乡情基本稳定;不合格乡镇标准是,乡镇党委凝聚力、战斗力较差,软弱涣散等后进村比例较大,且较长时间没有明显改观,不稳定因素得不到及时有力处理。三、党建工作的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乡镇党委及其成员实行责任追究:(一)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村党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村“两委”班子关系严重不协调等后进村比例较大的;(二)管理教育不严,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严重处事不公,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和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三)对宗族派性及恶势力干扰甚至把持村务等严重问题,不敢坚持原则、解决不力的;(四)政治敏锐性不强,矛盾隐患排查不力,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故意迟报、虚报甚至隐瞒不报的;(五)民-主测评结果较差,并被评定为党建工作不合格乡镇的;(六)其他按照党的纪律需要追究责任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照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分工,由县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乡镇党委书记或其他相关成员实行责任追究,主要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引咎辞职、职务调整或免除职务等。四、加强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领导县委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党建工作的领导。对基层党建工作合格乡镇,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巩固提高;对基本合格乡镇,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加强具体指导;对不合格乡镇,要围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顿,尽快改变后进面貌。县委要为乡镇党委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遗留问题较多、矛盾复杂、解决难度较大,长期处于后进状态的“老大难”村,乡镇党委应如实向县委报告。县委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不及时、帮助不力的,承担相应领导责任。市、县委要关心和爱护乡镇干部。认真落实相关待遇,调动乡镇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党委和业绩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党群工作部工作职责【第二篇】(一)党委1、党委集体(1)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带头执行党的决议。(2)建立党委成员抓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本党支部及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3)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委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学习辅导报告。(4)党委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做到警钟长鸣。(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6)按照中组部、财政部的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2、党委书记(1)带头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2)带头认真学习和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内部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听取一次党建工作的汇报,并根据企业业务特点和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6)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上水平。3、党委副书记(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重要工作亲自抓,做到时间、精力、工作三到位。(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各基层党委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3)协助组织落实党委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一、两个党建调研专题。4、其他党委成员(1)认真落实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带头实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2)认真执行党委委员抓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的落实情况。每年至少深入联系单位2次,对党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二)基层党支部1、党支部集体(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7)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不得侵占国家、团体和群众的利益。(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2、党支部书记(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的关系。(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3、党支部组织委员(1)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2)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3)会同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和培训。(4)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负责召集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及时上报生活会情况,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5)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搞好党员统计工作,负责收缴党费等工作。(6)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支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4、党支部宣传委员(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党课教育。(3)围绕支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4)指导所辖机构的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5)督促各党小组搞好每月一次的党日活动。(6)负责对党员学习情况的考核,资料的收集。(7)负责对党员、支部典型材料的上报,宣传工作。(8)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工作。(三)党小组1、党小组集体(1)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小组活动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学习文件,也可以是讨论问题,可以是合理化建议,也可以是民主评议等。(2)按照支部安排,定期对支部党员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讨论,认真领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精神,为支部搞好党建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3)按照支部安排,组织本小组党员对支部班子进行民主评议。(4)按照支部安排,组织本小组党员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5)严格活动纪律,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2、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