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房地产管理法》修订的基本问题——目的、指导思想和调整范围作者:高富平,GAOFuping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200042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英文刊名:SCIENCEOFLAW-JOURNALOFNOR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年,卷(期):2009,27(6)被引用次数:0次参考文献(12条)1.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19942.原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展城市房地产业的报告1987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0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75.土地管理法20046.土地管理法7.物权法8.城市房屋拆迁条例9.物权法10.高圣平物权法背景下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2008(02)11.刘茂林.杨翼飞小产权房的缘起、问题及其解决2008(09)12.肖顺良强化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三个关键问题1999(06)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刘武元.LIUWu-yuan权属登记与房地产买卖合同--对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立法的检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16(5)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禁止未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地产转让,这一规定不知扼杀了多少本应完成的房屋买卖交易.无论从立法的目的及公共政策的考虑来看,还是从市场交易的经验的视角来看,此条规定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均存在令人疑虑的地方.此外,即便按照财产交易法的理论逻辑体系来看,此规定也不能自圆其说.作为一条脱离了生活实际和法理体系的立法,修改也许是必要的.2.期刊论文周晓晨.ZhouXiaochen论房地产居间的法律规制——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为契机-中州学刊2010,(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应增加房地产居间商的如实报告与尽职调查义务;应坚持合同法第427条的规定,允许居间人在居间不成时仍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必要费用;应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于其所促成的房地产交易合同,不享有合同权利,不负担合同义务;应对委托人私下签订购房协议的法律后果加以规定.3.期刊论文李克嵘简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我国商品房预售的基本制度.首先,它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这四项条件体现了行政管理部门对开发商经营的监管职能,而非预售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其次,它规定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我国的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存在着缺陷,应该加强其监管开发商的预售行为的作用,同时建立预告登记制度,保护购房者权益;最后它规定对商品房预售款用途的限制.4.期刊论文叶志宏.殷滤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法律体制分析-法制与社会2008,(3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本法')已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法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原有法律的整理,但仍然在内容上作了较多改变,并确立了一些新的原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本文首先从房地产开发的定义着手,接着对我国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与原有法律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研究了本法在物权法背景下修改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相关的修改建议.5.期刊论文樊玉林浅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闲置土地实务工作的影响-华章2009,(20)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又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本文试图就上述规定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和必需的前期工作因素在闲置土地处置实务工作中的影响及界定做初步的阐述、归纳和探讨.6.学位论文韦立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研究——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视角2008《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而强制性规定大量地存在于各种法律、行政法规之中,这造成了司法实践中无效合同的大量出现,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后续问题。这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反思,并对“违法=无效”这一制度进行了一些有意义的讨论,随后出现了一些认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案例。笔者在文中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希望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本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章、绪论。介绍本文的选题动机、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以引出后面的讨论。第二章、问题的引出——来自实践及理论的纷争。介绍合同无效的一般理论,对《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进行解读,并从比较法上对这一问题进行考察;同时以一个典型案例引出本文讨论的问题,并介绍理论界关于此问题的讨论、研究情况。第三章、强制性规定与合同效力(一)——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具体分析。通过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等八条强制性规定的具体分析,探讨其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得出效力型强制性规定、管理型强制性规定、其它类型强制性规定的基本分类。第四章、强制性规定与合同效力(二)——其它法律规范的展开。对公法和其它私法规范中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比较分析,进一步探讨强制性规定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并结合“演出合同”一案进行实证分析。第五章、对策分析——科学地适用《合同法》第52条第5项。通过前面的分析,从理论上寻找解决前述问题的对策,得出一个基本的解决思路。即对效力型强制性规定和管理型强制性规定进行认定,违反前者的合同无效,违反后者的合同效力不受影响;对其它类型的强制性规定,结合个案进行分析,并讨论了具体分析的基本原则和方法。7.期刊论文朱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条款的修改建议-中国房地产2009,(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规范我国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法,其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对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进行了规定,从而在国家法律层面上确立了房地产登记发证制度,对我国房地产登记工作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8.期刊论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意见征集-现代物业2009,(2)导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指导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本法.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于1994年7月5日颁布以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法律的某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9.期刊论文怆然以民生为出发点——聚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中国土地2009,(11)也许由于长期以来房价的居高不下影响民生,加之被媒体热炒的地王现象与房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更使人对房价如同雾里看花.所以,修法之年的两部法律——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订格外引人瞩目.对土地管理法修订的热议未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更掀起了一场全民讨论修法的热潮.一篇普通的评论都可能会引起上万次的网络点击率;业内人士的一句话也会招致一片叫好声或铺天盖地的口水.10.期刊论文刁其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宏观思考与微观建议(上)——以房地产交易及登记为视角-中国房地产2010,(6)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房管法)制定于1994年,2007年物权法通过后,城房管法作了相应的修订,增加了一条(第六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进行城房管法的修订工作,笔者从自身实务工作和理论研究出发,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提出一些想法,以供参考.本文链接::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3aafca71-735c-4639-b35a-9dc600ebd3ae下载时间: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