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集合【精编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集合【精编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1篇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毕节市2018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两项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方案》(毕纪发(2018)13号)精神,中国共产党威宁自治县纪律委员会、威宁自治县监督委员会对全县2018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两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威纪发2018至32号),玉龙镇纪律委员会成立相关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明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的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目前玉龙镇2018年上半年度委员会监督责任执行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知识率,安排配置。通过集中宣传、户外广告等形式,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公众栏目、微信、微博等进行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推广,提高群众政策知名度,进一步公开低保、五保备案流程、特困群众入住流程等政策,践行三公示、两公示、三审机制,确保民政各项工作更公平、更透明。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机制,集中学习组织各种学习4次以上。其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活动8次,制定大兴三风纠正四风相关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馀份。二、各项工作推广情况。1.切实开展低保口袋回顾特别监察。今年以来,开展了城乡低保的正确识别和再审调整等工作,严格办理了低保的审查手续,开展了人情保险、关系保险等不符合低保政策者的清扫,低保补助资金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今年以来6月,城乡低保资金累计万元,其中农低保资金万元,城市低保资金万元。结合民生资金系统验证29个问题,回收违规资金万元,约定有关负责人5人,拟立案调查2件,有关负责人3人。2.救灾救助等工作审计情况。2017年以来,玉龙镇实施大病(合规费用10-20万元)救助经县民政局审批通过的救助对象9人,每户20000元大病救助,共计180000元。现在全部通过农村信用社发行到申请人的存折账。玉龙镇自2015年以来,大众申请医疗救助8批,129户129人,其中2015年2批,38户38人,发行金额128200,2016年3批,42户42人发行金额139820,2017年3批,49户49人玉龙镇有关部门已按县级部门要求全额通过信用社存折向被救助人支付。无截留、挪用情况发行,救助对象按有关要求参加保险的严格按照救助程序审查,按要求公开的虚报假领、恶意夹克救治、救助资金不存在严格执行救助、救助清算标准的大众补助吃卡、违法收费、受贿等现象3、集团通道路建设审计情况。玉龙镇2017年集团通道路建设任务公里,全部建于我镇飞蛾村,目前工程全部完成检查,但检查手续尚未完善。2018年计划建设集团通公路公里,首批任务新寨村、和平村、大寨村、深沟村、团结村、中营村等6个村公里的建设任务全部完成路基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碎石填充工程。第二批任务工农村、田坝村、营村村、沙田村、新民村等5个村庄正在进行路基挖掘。审计中发现4个问题,整改完成2个,整改实行2个。4、办公室用房间整理审计执行情况。根据威宁县纪律委员会《关于办公室清洁整顿情况自我调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以强化意识、规范程序、预防为工作目标进行审查,审查中玉龙町部门和领导干部不存在超面积占有、使用、租赁、租赁、办公室、多个办公室玉龙镇领导干部办公室不存在违反规定设置厕所、休息室、会客室等问题。玉龙镇退休人员没有按规定立即退休,仍占有原公司办公室的问题。玉龙镇不存在其他违反办公室规定的问题。5、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调问题的特别整备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扶贫政策和项目知识率两个问题产业扶贫会议资料、实施方案不完整的问题贫困家庭贫困农户正确扶贫建立卡一户一户文件之间逻辑关系不一致,检查表上没有农户签字,访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在正确的扶贫访问中,监察发现有拖延停滞等现象,张正林、张仁朝、禄云三位情节严重的同志通报批评处置,要求全镇干部员工警惕,在扶贫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6、整顿风格,监督纪律问责状况。在特别检查中,发现6个问题,已经立案调查5件,关闭2件。其中党员干部作风问题3起,党内警告处分2人的1起扶贫领域2起,回收资金万元,2起。开展四风专业监察8次,发现问题15人,共约干部24人,全镇通报批评10人,批评教育1人。接受作风评价不满1次、一般1次,约定有关部门人员4人,取消轮班制,必须保障服务窗口有工作人员。7.警告教育和廉政大讲堂实施情况。今年以来,全镇干部员工观看了两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当风警告教育电影,利用村以上干部会议和干部员工月审会开展廉政大讲堂4次,通报典型案例5次以上,提高了全体干部员工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有问题和下一步的计划。通过对扶贫领域的审计和不正当的风的整备,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很多党员干部的员工在纪律、做法上还有一定的幸运心理,后期要加强检查力度、问责力度,严格把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作为警戒线,把规则放在前面,切实改变工作风格。下一步,我镇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判断,寻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漏洞,增加措施,为全镇摆脱贫困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加大对部门的监督检查。2篇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我作为康保县第三中学全面严格执行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中一直遵守党章,忠于党,坚定树立党治党严重失职观念,对本校政治生态负责,对教师健康成长负责,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全面严格执行党的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中努力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主持支部会议,研究解决全面严格治理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重要工作自行部署、重大问题自行提问、重点环节自行协调。严格执行全面严格控制党的各制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则意识,遵守纪律,讲规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践三严三实要求,忠诚、清洁、负责、实践。二、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三、率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民主,正确有效集中。率先遵守党内政治生活标准,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和政治生态。四、严格推进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落实招生录取、考风考纪、考务管理和安全保密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公开。五、督促班组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两责。了解班组成员思想政治、分管工作、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情况,定期开展谈话,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六、杜绝学校乱收费、有偿补习和集中订购教育辅助资料等问题。严格按照上司的要求,开展坚持收费公开制度的有偿补习专业管理,密切关注寒暑假、法定假日等多发期,严格执行省市教材教育补助订单要求,确保非目录外教材教育补助进入订单范围。七、实现学校教职工评价优先、职务申报和评价、年度评价、量化点等工作公平公正,积极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规定,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专业资金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节约,防止奢侈浪费,把所有的钱都花在刀刃上。九、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表率作用。坚持从我开始,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理自己,管理亲属和周围的工作人员,以廉洁的政表率,自觉接受组织和教职员工的监督。3篇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XXX〔2019〕号中共XXXXXX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1.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2.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3.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4.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5.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6.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7.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8.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9.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10.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11.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10.其他应当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