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监利县委党校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和先进科室评选办法为切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党校工作优质高效开展,做到以评促和谐,以评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评对象党校所有科室及全体在职教职员工二、考评标准(一)先进工作者考核总分为100分,即平时考评分数100×50%+年度教职工综合测评分数100×50%。(奖励分另加)1、平时考评。平时考评分包括执行校纪校规20分,完成岗位目标50分,参加集体活动30分,满分100分。⑴校纪校规执行情况:遵守考勤纪律,按时上班值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无违法乱纪行为得20分。有下列情况发生者,酌情扣分。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病假3天、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4分。②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每次扣1分,打麻将、扑克或有其他形式的赌博行为,每次扣5分;打架、酗酒闹事每次扣5分;损坏物品,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5分。2③有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经举报查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10分的扣分。校纪校规执行计分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每月进行一次汇总,经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报人事科备案。⑵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将责任予以分解,分解后的个人职责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交人事科备案。个人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得50分。有下列情形的,酌情扣分:①本职工作因人为失误,对党校造成负面影响的,扣20分;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的,每个工作任务扣10分;③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每次扣2分。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由分管领导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送人事科备案。⑶集体活动参加情况:积极参加校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党委会、校委会、支部或科室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文体和劳动等活动得分30分,有下列情况发生者,酌情扣分。①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病、事假已扣分的不重复扣分);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3③集中学习活动中未做学习笔记的,每缺一次扣1分(因公除外),其他活动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1分。⑷在对外宣传党校工作中有成绩的奖励10分,为党校争得荣誉的奖励10分。集体活动参加情况由活动组织者负责考评计分,人事科每月进行一次汇总,汇总结果经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备案。2、年度教职工综合测评:每年底,校考核领导小组召开所有在职教职员工会议,对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先进工作者测评标准:⑴思想好。廉洁奉公,遵章守纪,无违法乱纪行为,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⑵学习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理论素质高,业务能力突出;⑶作风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工作成绩突出;⑷团结好。能搞好团结,协作性强,顾全大局,与其他科室在工作上主动配合,在教职工中有较好的口碑;⑸形象好。维护单位及自身形象,个人在社会及单位有较好的口碑。4(二)优秀教师考核总分为100分,即平时考评分数100×50%+年度教职工综合测评分数100×50%。(奖励分另加)1、平时考评。平时考评分包括教学工作50分,科研工作30分,其他工作20分,满分100分。⑴教学工作①教学课时工作量30分。每名教师每年要完成规定的教学课时。每缺1课时扣1分。②教学质量20分。把年内各班次学员评议分数和教职工评议分数的平均数作为教师教学质量分数。③在教学比武活动中排名前三名,分别奖励6分、4分、2分。⑵科研工作①完成规定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写作量得30分,每缺一篇扣2分。②论文(含理论文章、经验文章、通讯稿)。在各级报刊上发表的各类文章或在研讨会上交流的文章,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标准分别奖励10分、8分、4分、2分。③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奖励20分,被有关报刊刊用按采用单位级别分别奖励10分、8分、4分、2分。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后又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不再重复奖励计分。④论文或调研报告发表后,又参加省、市、县各类研讨5会并获奖的,不再重复计分。⑶其他工作积极参加教学比武、听课、评课等活动得20分。无故不参加,每缺一次,扣1分。教师考核评分由教务科负责,每月底进行一次汇总,经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送人事科备案。2、年度教职工测评。每年底,校考核领导小组召开所有在职教职员工会议,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优秀教师测评标准:⑴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严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热爱教学工作;⑵业务能力强。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现代教育培训规律和方式方法;⑶教研成绩优。能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教学效果好,学员评价高。科研有成果,质量上档次;⑷职业操守好。为人师表,注重维护自身及单位良好形象。(三)先进科室立足科室工作职能,采取综合评议与科室平时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为科室职能目标与科室个人考核6二个部分组成,各计50分。1、科室平时考评:采用科室人员个人考核的平均分(以先进工作者的考核为标准)ⅹ50%即为科室平时考核得分。2、科室职能目标测评:由校考核领导小组召开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会议,依据科室履行岗位职能情况,结合科室平时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打分。先进科室测评标准:⑴遵章守纪好:科室全体人员遵纪守法,职业道德高尚,无违法乱纪及违反党校规定的现象发生;⑵学习氛围浓:科室人员能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平时肯于钻研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出众;⑶协作精神强:科室内部协作好,互相支持帮助,能积极配合其他科室的工作;⑷工作有成效:积极履行本科室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勇于创新;⑸环境卫生好:科室定期清扫门窗、桌椅,整洁干净,办公室摆设整洁有序。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评为先进科室、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1、受党纪政纪处分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2、不遵守考勤纪律,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者;3、年度考勤病假超过20天,事假超过10天者;74、不服从领导安排,拒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5、科室或个人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对党校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6、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廉政建设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和个人。三、评选方法和奖励每年年底通过综合测评,结合平时考评,按照两项得分和排名确定先进。其中,先进工作者2—3名,优秀教师2—3名,先进科室1—2个。党校对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和先进科室的分别发放奖励金300元、300元、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四、组织领导党校成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评工作,人事科负责考评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