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6-28-03-01水生产处理工(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1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水生产处理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水生产处理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本《标准》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的影响,完善了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同时考虑实际生产的需要,新增并调整了相关职业、相关专业等内容。——本《标准》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本《标准》以电厂水处理工为基础,同时对自来水生产工,海水淡化工,高纯水制取工,循环水处理工等不同工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整合,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和兼容性。——本《标准》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加了对全膜处理等最新水处理工艺的技能要求,同时强化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浙江北仑第2一发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泰安热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李维勇(编写组组长)、程瑜(主笔人)、赵加刚、宋杰、谢国峰。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冀分公司、国家电投中电国际芜湖发电有限公司、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碧水蓝天环境科学研究院(聊城)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荆门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主要审定人员有:张连芹、刘新崽、陈戎、赵荧、张纲、张耀军、张晨光、刘涛、周岁春、于汀、黄文、吕秀燕。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荣庆华、葛恒双、张灵芝,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张志锋、石宝胜、关琳,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赵鸣志,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技能培训中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学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技能培训中心等单位、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3水生产处理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水生产处理工1.2职业编码6-28-03-011.3职业定义从事自来水生产、高纯水制备以及海水淡化等水处理作业的人员。1.4职业技能等级本工种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部分操作会接触有毒有害化学药品。设备巡视检查时会接触高温、噪声或粉尘环境。1.6职业能力特征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以及言语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准确运算的能力;具有思维想象及绘图能力;有一定的形体知觉及较敏锐的视觉、色觉、嗅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1.7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8.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①相关职业:村镇供水员、锅炉操作工、水供应输排工L、工业废水处理工L、司泵工、化学检验员,下同。4(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②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应用化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化学、能源动力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与工程、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电厂热能动力技术、工业分析技术、水环境监测与治理、给排水施工与运行、城市水务技术、化工工艺、化工分析与检验、环境保护与监测、火电厂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下同。5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1.8.2鉴定方式采取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的方法。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事水生产处理岗位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事水生产处理岗位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在通过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的基础上,采用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1.8.4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不少于15min。1.8.5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和综合评审可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可在标准的试验室和水处理生产现场进行。6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2)按章操作,确保安全。(3)认真负责,诚实守信。(4)遵规守纪,着装规范。(5)团结协作,相互尊重。(6)节约成本,降耗增效。(7)保护环境,文明生产。(8)不断学习,努力创新。(9)弘扬工匠精神,追求精益求精。2.2基础知识2.2.1普通理论知识(1)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知识。(2)水质化验常用仪器、设备知识。(3)常用化学药品相关知识。(4)水质的主要控制指标。(5)水质处理基本工作原理及常见水质处理方法。(6)识图知识及制图知识。(7)转动机械及阀门相关知识。(8)常用的主要附件及测量仪表(如压力表、流量表、电流表、电压表等)知识。2.2.2电工知识(1)常用电气设备的种类及用途。(2)电气传动及控制原理基础知识。7(3)电工基础知识。(4)安全用电知识。2.2.3安全文明生产知识(1)现场文明生产要求。(2)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2.2.4计算机基础知识(1)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方法。(2)程序控制及监控系统的应用知识。2.2.5生产工艺流程知识(1)水处理系统的基本工艺流程图。(2)水处理系统的工作原理和基本操作方法。2.2.6法律法规(1)《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2)《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3)《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知识。(4)《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5)本行业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8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五级/初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作业前准备1.1作业环境准备和安全检查1.1.1能检查并确认单元设备的投、撤条件1.1.2能检查并确认单元设备的安全状况1.1.3能使用劳动保护用品1.1.1安全规程和运行操作规程1.1.2水处理设备、仪器、工具的安全使用方法1.1.3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使用方法1.2技术准备(图样、工艺、标准)1.1.1能识读工艺流程方框图1.2.2能识读运行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1.2.3能够使用上位机进行操作1.2.1工艺流程方框图识读知识1.2.2运行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1.2.3泵、风机和阀门的使用知识1.3物资准备(设备、工具、量具)1.3.1能使用便携式仪表进行水质分析1.3.2能按照要求配制凝聚剂、助凝剂、沉淀剂、阻垢剂等水处理药剂1.3.1便携式分析仪表的使用方法1.3.2化学药剂的配制和保管方法2.作业项目实施2.1水处理系统运行操作2.1.1能进行水处理设备的启停操作2.1.2能使用水处理设备的报警和事故按钮2.1.1水处理设备的操作方法2.1.2电工及热工知识2.2水处理系统巡检和运行监控2.2.1能按照巡检路线进行设备巡视2.2.2能记录设备运行参数填写运行报表2.2.3能实时监控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状况2.2.4能记录分析结果和设备缺陷根2.2.1定期巡回检查制度2.2.2水处理运行和监督规程2.2.3水处理设备的性能参数和控制指标2.2.4运行记录和报表填写知识2.3水处理系统运行方式调整2.3.1能根据指令要求,调整加药量和运行流量等2.3.2能进行泵和风机等切换操作2.3.1运行加药和流量调节控制方法2.3.2泵和风机的切换方法2.4水质的分析和化验2.4.1能进行规范取样2.4.2能进行pH、电导率、浊度、钠离子等指标分析2.4.1取样的基本要求和方法2.4.2分析仪器以及在线化学仪表的基本知识92.4.3化学分析药品的基本知识3.作业后判别和异常处理3.1运行异常原因分析和处理3.1.1能发现液位、流量、pH值等工艺参数异常3.1.2能发现跑、冒、滴、漏、异响等情况3.1.3能发现传动设备温度、密封、振动等异常3.1.4能发现仪表、电器运行异常3.1.5能按指令处理工艺和设备异常3.1.1设备、仪表、电器的分类及性能3.1.2设备运行知识3.1.3故障反馈和处理程序3.1.4设备异常处理程序3.2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应急3.2.1能接受指令,将异常的水处理设备撤出运行3.2.3能进行事故应急报警3.2.3能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3.2.4能进行中毒、烧伤、烫伤和触电等紧急救护操作3.2.1常用消防器材和用具的种类、名称、用途和使用方法3.2.2水处理设备的报警信号、联锁装置、事故按钮和应急处理办法3.2.3安全用电知识和中毒、烧伤、触电等的紧急救护知识3.3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