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GC32-2006 认证机构实施依据新版GB-T24001国家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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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GC32认证机构实施依据新版GB/T24001国家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指南TransitionGuidanceforCertificationBodiesonImplementingEMSCertificationAgainsttheNewEditionofNationalStandardGB/T2400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二〇〇六年六月CNAS-GC32:2006第1页共3页2006年06月01日发布2006年07月01日实施认证机构实施依据新版GB/T24001国家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指南1.目的与范围1.1为适应新版GB/T24001国家标准(ISO14001:2004)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的发布实施,特制订本文件。1.2本文件适用于认证机构依据新版标准对已获得GB/T24001-1996(ISO14001:1996)(以下简称“1996版标准”)认证的证书转换和开展环境管理体系(EMS)认证。同时也适用于CNAS对认证机构依据新版标准开展EMS认证的能力的认可评审。2.引用文件IAFGD4:2004《IAF关于获得认可的认证从ISO14001:1996到ISO14001:2004的转换计划》CNAS-CC3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3.1转换:已获得认可的1996版标准认证更换到新版标准认证。4.基本要求4.1认证机构应按照CNAS-CC3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条款4.3要求和本文件的要求策划对已获得1996版标准认证的证书转换和依据新版标准实施EMS认证。4.2认证机构应在转换时间或进度、人员能力、相关体系文件的制定或修订、审核的实施、认证决定和证书的换发等与新版标准实施相关的方面做出规定、安排并予以实施。4.3在2006年5月15日之后,认证机构不可再颁发依据1996版标准认证的认证证书。CNAS-GC32:2006第2页共3页2006年06月01日发布2006年07月01日实施5.人员5.1认证机构应确保其与EMS认证相关的人员具备与新版标准认证相适应的能力。其中:a)审核员应经过新版标准及依据新版标准开展审核的相关必要培训;b)认证机构参与认证活动的其他相关人员应经过新版标准及依据新版标准开展认证活动的相关必要培训。5.2认证机构应规定对认证人员能力的评定准则,并对其实施评定。6.文件认证机构应建立与依据新版标准实施认证相适应的文件体系。7.转换2004年11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为1996版标准到新版标准EMS认证的转换期。7.1转换准备期(2004年11月15日-2005年5月15日)7.1.1在2005年5月15日之前,认证机构应按照本文件条款4、5、6所涉及的要求为转换工作做出充分的准备和提供必要的条件。7.1.2如果在此期间,已获得1996版标准认证的组织申请按照新版标准实施转换认证,所采用的标准应在审核计划中予以标识。认证机构应确保其认证程序针对新版标准认证是适宜的。7.2转换实施期(2005年5月15日-2006年5月15日)7.2.1审核准则在此期间,对已获得1996版标准认证的组织的审核计划中,审核准则宜包括新版标准。7.2.2审核对已获得1996版标准认证的组织,认证机构可根据组织的申请,依据新版标准,结合年度监督审核和复评进行转换审核,或实施转换专项审核。7.2.3不符合CNAS-GC32:2006第3页共3页2006年06月01日发布2006年07月01日实施在此期间,对已获得1996版标准认证的组织,可能会因与新版标准中那些与1996版标准的要求不一致而出现不符合,这些不符合不影响原按照1996版标准认证的结果。7.2.4认证证书在此期间,认证证书中所标识的认证依据应与审核计划中标识的审核准则一致。并且:a)对已获得1996版标准认证的组织,认证机构可依据本文件7.2.2条款所述审核的结果对原认证证书进行转换。对于没有进行完整的复评的项目,其转换的认证证书不应改变原证书有效期。b)对于存在本文件7.2.3条款所述的不符合的项目,不能进行认证证书的转换。7.3转换结束截止到2006年5月15日,认证机构应确保:a)全部获得认可的1996版标准认证证书应已符合新版标准的要求,并进行转换。任何1996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有效。b)如果存在本文件7.2.3条款所述的不符合,不能颁发依据新版标准认证的认证证书。8.新申请认证在本文件7条款所述的转换期期间,认证机构可根据组织的申请发布依据1996版标准或新版标准认证的认证证书。其中:a)依据1996版标准认证的证书有效期应为2006年5月15日。认证机构应将此要求告之申请认证的组织,并按照本文件条款7的要求在证书有效期截止前实施转换。b)依据新版标准认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确保组织的EMS已符合新版标准的要求。如果存在本文件7.2.3条款所述的不符合,不能颁发依据新版标准认证的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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