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考核量化指南(试行)第一篇总则第一章原则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的章程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章实施本办法经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表决通过后实施。第三章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西南科技大学有学生会建制的所有学院、部学生会。第四章考核时间全年考核月份共7个月,9月至10月、11月、12月、3月、4月、5月、6月。考核时间为下一考核月第一星期。第五章分值介绍总分100分,三大板块所占分值百分比为:自我管理40%,自我服务40%,自我教育20%:各版块满足该板块的基础条例后得到基础分60,在此基础上再按扣分条例和加分条例进行加减分,加分上限为100分,减分下限为0分。单个板块所得测评分乘以所占分值百分比为其考核分,各版块考核分相加即为当月总考核分。第六章表彰加设明星学院表彰制度,对每月考核总分第一名的学院授以明星学院称号,在主席团例会上进行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第一板块自我管理第一篇组织建设第一章制度建设第一节基础条例学生会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部门职责清晰明确,有完善考核制度的,考核制度详细且量化,并依据考核制度落实考核工作。第二节减分条例第一条各学院学生会机构设置及主要学生会干部任职、换届等应不超过10月,其情况不按照要求向校学生会申请报批的,一经发现扣除该学院学生会10月组织建设板块测评分5分。第二条对工作作风随意,不按照学生会的章程工作的学生会在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主席团例会上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该学生会该月组织建设板块测评分10分。第二章干部队伍建设第一节基础条例第一条干部队伍应该包括班级班委会成员、年级委员、各学生会分会组织成员、部门干事、副部长、部长及主席团成员。第二条学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活动开展秩序井然,及时高效完成各级任务,并未受到任何学校行政处分。第三条各级学生会要按步骤的落实干部队伍建设相关事宜,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和建设工作。第二节扣分条例第一条学生会系统内学生干部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扣除当事人不低于3分/人次;学生会内部在十个工作日内没及时给予相应处理的,扣除所属学院学生会当月测评分5分/人次,以示警告、督促。第二条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错误的学生干部应当将予以留任查看或直接开除处分,扣除该学院测评分5分/人次,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处以严重警告处分。累计在工作中出现两次重大失误、错误的或两次受到警告处分的学生干部将直接予以开除处分,同时上级部门负责人应引咎辞职。重大失误、错误包括:不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在大型活动中出现场面混乱、观众集体退场甚至打架斗殴等一系列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行为。处分扣分依据为学校相关机构及上级组织下发的文件。第三节加分条例第一条学生或学生干部因舍己救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受到学校党政机关及以上机关行文表彰的,该学院学生会当月考核总分加5分/人次,集体获奖的加10分/次,以示表扬。第三章基层队伍建设第一节基础条例第一条各学生会要不断地加强和拓展各项机制建设,根据校学生会的统一部署有步骤深层次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力的开展班委会建设和年级分会建设,建立有力的联动机制,通过维权、学风建设等一系列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好基层工作。第二节加分条例第一条对于积极有力的开展班委会建设和年级分会建设,建立有力的联动机制,通过维权、学风建设等一系列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好基层工作的学院,由主席团评定后加该板块测评分5分/次。第二篇会议管理第一章主席团例会议第一节基础条例第一条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主席有权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召开会议,主席团成员有义务根据要求参加会议的义务。第二条主席团例会是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决策性机构。第三条学生会主席团例会必须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和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参加。第二节扣分条例第一条按规定需参会人员无故缺席的,应扣除该学院(部门)学生会当月考核总分5分/次。第二条按规定参会人员请假,由受委托人参会的,应扣除该学院(部门)学生会当月考核总分1分/次。第三条按规定参会人员请假,但没有受委托人参加会议的,应扣除该学院(部门)学生会当月考核总分4分/次。第二章例会及其他会议第一节基础条例第一条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例会是整个学生会系统的工作执行机构。第二条学生会各部门例会必须由校学生会相应部门部长和各学院学生会相应部门部长参加。其他会议包括开学全体大会、部门内部会议等,以例会标准进行考核。第二节扣分条例第一条按规定需参会人员无故缺席的应扣除该学院该部门当月考核总分5分/次。第二条按规定参会人员请假,由受委托人参会的,应扣除该学院该部门当月考核总分1分/次。第三条按若规定参会人员请假,但没有受委托人参加会议的,应扣除该学院该部门当月考核总分4分/次。第四条各类会议迟到、早退的扣1分/次。第五条按规定需参会人员若不能到场,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于会议结束前上交,逾期按缺席处理。第六条请假手续必须使用学生会制定的标准请假条,同时请应派相应人员参加会议并作好上情下传的工作,不按规定者按无故缺席计。第三节加分条例第一条对每月全勤的学生会予以加分3分/月。以上考核依据为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考勤表。第三篇材料上交第一章材料内容第一节内容上交材料分为常规性材料和临时性材料。常规材料包括学院学生会及各部门的学年计划、学年总结、月度工作简报、月度工作明细表、学生会各部门每月工作小结、品牌活动计划、品牌活动总结以及其它要求必须上报的材料。其他形式材料均为临时性材料。第二节要求材料若无特殊要求,每份材料应同时上交两份纸质材料和一份电子稿,均上交至校学生会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登记后将电子稿和其中一份纸质材料分发至校学生会直属部门,另一份纸质材料保留在秘书处。将各类校园活动材料分为基础性材料和品牌项目材料,基础性材料达到相关要求即可获得当月该类别考核基础分60分,如有额外基础性材料则作为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条例适当加分;品牌项目材料是单独一项加分项目,由校学生会相关部门对学院相关品牌项目的整体质量做考核评定,按照相关依据加分。相同一个活动的材料可按其性质归入相应部门材料中,但不可重复上报,以免造成重复加分。(例如:辩论赛相关材料可归为文体部或学习部上交材料中,两者任选其一上报,不可重复上报。)第二章材料上交时间第一节材料上交时间第一条每月工作简报于当月最后3个工作日内上交。不提倡提早上交,错过最后3个工作日属于晚交。自最后上交工作日5日以后一律不再收当月工作简讯,以未交处理。第二条活动计划应当于活动开始之日十五个工作日上交至相关部门;活动总结应当在活动结束三个工作日之内上交至相关部门。第三条临时性上交材料按通知时间上交,规定时间过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上交的属晚交,超过三个工作日的按未交处理。考核依据为上交材料登记表。第三章材料上交的管理第一节扣分条例第一条属晚交材料的扣除该部门当月考核总分1分/次;属未交材料的扣除该部门当月考核总分3分/次。第二条上交的各种材料书写格式不合格,有明显语言文字错误或者条理不清晰逻辑混乱的扣1分/次。第三条上交虚假材料的扣10分/次,同时该学院学生会当年学生工作视为不合格。若引起严重后果的则该学院学生会负责人应引咎辞职。第四条材料虚假是指:学院上报的文件、材料、数据等内容未经核实或存在故意隐瞒、夸大、失真等情况。第二节加分条例第一条上交活动总结及工作简报中必须包括有活动图片。若能包括活动参加人数及影响范围等相关数据和活动影音资料的将加予加分,2分/次。第二条品牌项目必须有策划书和总结书,其中总结书要求图文并茂,相关部门将进行核实并依据其整体质量进行加分,优秀3分/次,良好2/次。考核依据为相关部门对上交材料检查后的记录。第四篇其他工作第一章临时工作第一节基础条例第一条各类临时工作是指上级学生会或其它上级组织委托交由各学院学生会组织完成的各类突发性、临时性工作。第二条在临时工作完成过程中,各学院相关组织应就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请示或向校学生会汇报。第三条各类临时工作的交办学院必须要有校学生会的专门学生干部负责领办,并对其过程和结果进行考核。第二节加分条例第一条各类临时工作完成、执行情况的评定需由上级学生会根据各学院的工作绩效来评定,可根据情况加3-5分/次。第二条临时分配的会议、活动等后勤、准备组织工作(限一个工作日之内)加3分/次;晚会、大型活动的后勤工作经校学生会考核后加6分。其他的临时性工作若不属于以上范畴的,则需经校学生会研究后决定。第三节扣分条例第一条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根据情况扣3-5分/次。考核依据为校学生会的相关考核。第二章其它工作第一节其它工作的原则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各学生会根据实际、创新性的开展的属于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考核范围内的工作属于其它工作。第二节管理制度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各学生会根据实际、创新性的开展的属于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职责范围工作,校学生会应当给予相应的管理。以上的管理是指包括备案、支持、考核等在内行为方式。第二板块自我服务第一篇生活服务第一章维权工作第一节基础条例第一条学院应将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广泛收集同学意见,及时处理或反馈校学生会。每月不定时抽查归寝情况,对无故外出者进行教育,加强自我管理能力,切实做到自我服务。第二节扣分条例第一条学院学生维权工作未落到实处,未能及时客观收集同学们所反映意见的,或未能及时处理和反馈的扣除该学院学生会当月考核总分3分/次,并记为工作失误一次。第二条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会权益部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学院学生就寝情况进行调查,如无故外出未归者超过该学院学生总人数2%,则扣除该学院学生会当月考核总分3分/次。第三节加分条例第一条对于学生权益问题各学院应给予帮助或支持,学院维权工作做出成绩,及时为同学解决身边维权问题,为同学们分忧解难的,经校学生会核实后给予加分5分/次(例如:校权益部据广大同学反映北二宿舍楼下复印店乱收费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后并联系后勤相关部门对其做出停业整顿处分。)抽查结果以校学生会权益部抽查记录为准。第二篇学习服务第一章专业学习为鼓励学院学生会积极开展有利于本专业学习的相关活动,设置此加分板块。第一节加分条例第一条学院学生会主办或与其他学生会联办有关专业学习的活动,如专业培训班、专业讲座、学科交流等,按活动质量及面向同学范围评定,优秀加5分/次,良好4分/次,一般3分/次。当月专业学习类别加分累计不超过12分。相关品牌活动举例:校学生会学习部开展的免费考研班。以上考核依据为校学生会学习部工作记录。第三篇能力发展第一章文体活动第一节基础条例第一条淡化校级、院级活动概念,鼓励各学院积极开展高质量校园文体活动。学院自行申报并举办的校园文体活动由校学生会文体部统一考核加分。第二条校园文体活动须提前提交策划书,报备校文体部,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总结或新闻稿。活动需由学院划分为学院基础文化活动或品牌活动,在当月上交的材料中标注清楚。第三条每月要求至少要举办一个基础文体活动,此为基础分60分的得分标准。基础文体活动仅需上交活动总结或新闻稿,不需要活动计划(方案),总结或新闻稿要求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图片作为考核依据。校文体部对基础活动仅进行结果考核,不进行过程考核。第二节加分条例第一条品牌活动包括学院自身已有一定知名度的活动及举办的校级文体活动。品牌活动需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由学院主办或承办,校学生会文体部进行整体考核。第二条品牌文体活动需提交策划书,报备校文体部,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总结,总结要求图文并茂。舞台表演类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加15分,良好12分,一般9分/次;非舞台类校园文化活动优秀加8分,良好6分,一般4分/次。相关品牌活动举例:法学院举办校击浪杯辩论赛。第三节扣分条例第一条校园文化的活动,承办学院应有负责人带队组织开展。无负责人带队的扣3分/次。在活动中若负责人未到或迟到、早退的一律视为无负责人。第二条品牌文体活动中,活动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或者在活动中有大面积迟到、早退现象的扣3分/次。第三条品牌文体活动中,学生纪律差,秩序混乱的扣3分/次。第四条工作(活动)过程中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干部,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