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C全国高科技教工委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考评体系一、考评组织机构站长:1人副站长:1人办公室主任:1人考评组:由站长和副站长担任组长与副组长考务组:由各专家考评员担任考评工作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考评的全面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考评工作,并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考评员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料收集、统计及资料上报和证书的发放工作,并协调鉴定站内部日常工作。在考核鉴定中,由考评站站长与副站长分别担任考评组组长与副组长,全面负责指导和监督考核鉴定的全部过程。考务组具体负责鉴定的考核和评审工作。考评站实行严格的工作流程,形成了从申报程序到资格审查,再到考核鉴定,最后进行成绩确认和核发证书的工作流程。在每一项工作流程中,都具体规定了工作事项。做到事事皆有专人负责,职责分明,从而做到工作的顺畅。二、考评系统考评系统技术支持标准与技术支持系统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培训教材与考试大纲考评指导组织实施与实际操作系统考评管理考评人员与专家队伍考务管理与考评方法质量保证与证书系统考评质量保证系统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系统三、考评流程(一)、考前筹备1、根据资格认证考试项目的报名人员的数量和考场设置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场的选择和安排;2、根据待考项目的科目安排,分配考试时间,确定所需的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3、通知待考项目的报名人员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考试用具;4、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管理中心或考点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将联系人、考务员、保密员等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对监考人员、考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使其掌握考场管理制度,了解考试的有关安排,从而能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监督措施,确保做好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5、考务人员在考试的前一周内完成按照考场管理规定的考试所需的材料(包括理论考试所需的草稿纸、实践考试所需的考试工具、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的佩戴标志等)的筹备;6、考务人员提前一天使考试试卷到位,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7、考务人员提前一天印制“考试记要表”、“考生违纪情况记录表”、“考生缺考登记表”,便于考试情况的记录;8、按照考场管理规定,在即将进行考试的前一天进行考场的布置。(二)、考试1、考务人员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场,检查考场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2、监考人员于考前3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集中,听取考点负责人交待注意事项,核对钟表时间,领取试卷、专用草稿纸和实践操作中所需要的用具等。领取试卷时必须仔细核对应考科目和试卷份数,经查无误并办理手续后,方可领取。同时考务人员向监考人员发放“考生违纪情况记录表”、“考生缺考登记表”。3、监考人员于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清理考场后,于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入场,并检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两证是否齐全,人证是否相符,是否携带违禁物品。严禁双证不全、人证不符者参考;督促考生将带入场内的违禁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将电子设备调成关机状态)。并向考生宣布考生守则和考生违纪处罚规定;4、监考人员在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分发试卷。5、开考铃响后,监考人员向学生宣布本场考试科目、试卷张数和总试题数;提醒考生检查试卷有无缺页、缺题或重页;督促考生先将姓名、考号等填写在规定位置,防止错填或漏填。考试开始后40分钟内,监考人员逐个仔细检查核实考生证件,记录缺考考生的姓名和学号。如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或无证进入考场者,应立即收缴该生的证件和试卷,责令其退场,由专人护送到考点办公室,同时记入“考试记要表”、“考生违纪情况处理记录表”;6、监考人员如发现学生违反“考试守则”,应立即制止,并将违纪考生的姓名、考号及违纪情节如实记入“考试记要表”、“考生违纪情况处理记录表”。一般可让考生继续作答,令其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公室听候处理。7、监考人员不得对试卷内容作任何解释或对试题作任何变更。如考生对试题提出疑问或试卷印刷有误、模糊不清的地方,应及时报告考点负责人,经请示确认后,再当众说明。8.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始终严格监控考场,不得阅读书报、打瞌睡、会客、吸烟、闲聊或干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更不得擅离考场。9.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应令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在课桌上,离开考场。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认真收卷、复核、并按要求装订试卷,并交考点负责人清点验收,装袋密封。同时填写“考生违纪情况记录表”、“考生缺考登记表”。11、开考铃声响后,考务人员中除留守考点办公室的人员和考点负责人外,开始巡视考场,进行以下工作:(1)、检查监考人员的到位情况,填写“监考人员监考记录”;(2)、协助监考人员对考生的监考;(3)、如出现监考人员对考场监管不力的行为,应及时纠正监考人员的行为或者做出其严肃考场的措施;(4)、做好“考试记要表”、“考场纪录记录”、“违纪情况处理记录表”的填写和“考生违纪情况记录表”、“考生缺考登记表”的收集统计。(三)、考试后续工作1、考务人员将试卷送至全国高科技教工委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省管理中心,由全国高科技教工委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省管理中心在15日内组织专家、教师阅卷;2、考试工作小组组织本次考试的经验总结,提炼出对以后考试工作有益的经验,分析本次考试中出现的失误和不足,避免在以后出现类似的情况;3、在全国统一指定查询网站“国家教育技术网”()上统计本次考试的成绩合格名单,并向考生进行发布。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在各教学培训基地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向各教学培训基地提出成绩核查申请报省管理中心,并经全国高科技教工委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同意批复后,由全国高科技教工委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考试认证中心组织成绩核查。4、由考务处人员负责发放成绩合格学员的合格证书,并做好备档工作。四、注意事项(一)培训与考核分离原则坚持培训与考核分离原则,凡参与培训的授课教师在考评工作中不得承担本工种的考评员工作。(二)、严格考场纪律考评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为保证考场正常运转,每个考场应分别设置正副主考各一名,并按规范设监考员若干名。考评工作中,本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各考点检查。(三)、保证考评工作质量在上述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做好各工种考核大纲的修改(制定)、理论和实际操作考题的拟订、各考点考场的准备、复习资料的准备、考评员的确定和选派等方面的布置和跟踪落实工作。要为考评员独立评分、公正考核创造良好的环境和秩序,任何机构、任何人员不得干预考评员的独立评分权,以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四)评聘分离原则实施职业资格考评,是按照国家的技能鉴定规范对考生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聘任工作则由用人单位根据个人表现和岗位设置需要聘用,受聘者应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考评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技能人才开发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要做到在管理、服务、鉴定、评审等各个环节上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自的任务。考评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总结,并向站长报送书面总结材料。五、考评员工作职责1、在实施考评前,了解考评计划,熟悉考评项目的申报标准和本次考评的项目、内容、要求及考评标准等;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在实施考评过程中,依据考务管理体系,负责考场的管理。3.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程序、评分标准,独立完成评分任务,认真填写考评记录并签名。4.协助阅卷人员及相关考务工作人员做好阅卷工作。5.经常研究考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向上级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6、对成绩合格者的成绩进行管理,并及时进行公布。7、对通过考评者的证书进行管理,具体包括为对证书进行存档与发放证书。8、考评工作完成后,向上级部门提交考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