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风险防控“十项”硬措施国企风险防控“十项”硬措施国有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类问题,但解决的问题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当问题无法解决或者发生既定事实的时候,往往会考验国有企业干部的担当和责任。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我们常常会发现部分国有企业干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存在着依法依规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程序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事后推诿扯皮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能有效发挥。有些问题的发生常常伴随着个人利益的考量,并未能有效发挥其对组织的积极作用或价值贡献。下面就做好国有企业风险防控提出以下防范措施:(一)加强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和可研分析。在建设项目初期,做好调查研究和可研分析,调查核实合作股东合作实力和资格,有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实施法律和财务尽职调查。以防因合作股东无合作能力导致出资款无法追缴,导致项目烂尾损失。(二)加强业务办理全过程管控。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及时向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报送是否存在合同倒签、合约履行不及时,业务发票开具不规范,业务办理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防范因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业务办理迟缓,合同义务履行不到位,未及时书面催告,诉讼时效过期,证据缺失,合同违约及擅自向合约方承认事实等问题发生。(三)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资产管理。建议企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公司会议纪要议定事项,及时委派公司管理人员,特别涉及到公司重大事项管理、财务管理、印章审批等关键事项的管理,应及时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范围、增资减资、股权转让、委派人员更换应及时履行变更程序,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财政局或国资委报批手续。防范因未委派管理人员导致项目监督不到位,致使建设管理失控、职务犯罪、越权代表等行为发生。加强资产管理,有效利用现有资产,充分盘活资产,及时处置闲置资产,防范造成资产贬值损失。(四)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在手续办理、结算审核、签证变更、隐蔽工程、计量取费标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付款进度和安全责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防范未经授权签署结算文件、取费标准不一致、未批先建等行为导致纠纷的发生。(五)规范用章管理和会议决策程序。在合同、章程签署,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等业务办理中,规范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的使用,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财政局(国资局)报批等程序。防范因未经审批擅自加盖用章,导致各类纠纷案件无法救济的法律后果。(六)规范招投标采购业务流程。在签署合同前,及时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招投标程序,对属于必须招标的业务事项必须招标,对属于竞争性磋商的是否履行内部规定程序,对市场询价比价采购的物品、服务是否履行相关规定程序。防范因未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导致施工单位、供货商、服务商等主体履约能力不足,工程质量、产品或服务质量欠佳而引发纠纷,同时坚决防范形式化招标或采购引发腐败问题的发生。(七)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和民主决策程序。在劳动用工过程中规范用工,对招聘人员严格审核档案、及时签署劳动合同,按时缴纳五险一金或社保,按时考核并发放工资,规范调岗调薪和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涉及员工利益的事项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对新招录人员严格履行入职培训和专业培训。防范因劳动用工不规范引发劳动仲裁、诉讼纠纷和信访事件的发生。(八)健全财务收支管控机制。建立健全应收应付账款内部动态管理机制。对公司应收应付款项全面梳理,由集团财务部牵头、各子公司负责人、委派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及时分析、更新账务动态信息,建立公司应收应付款台账,根据账龄对已到期应收应付款进行催收和支付。同时针对不同的客户关系,采取灵活的催收措施,必要情况下可采取法律途径予以追回。对应付账款提前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对合同付款事项提前做好预警机制,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筹措资金,对不能满足付款事项的合同约定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由合同双方及时谈判协商进行调整。防范因财务资金不能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引发纠纷。(九)加强法律事务管理。严格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同时重视合同履约管理和事后监督,加强对到期合同违约跟踪,及时掌握合同履约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证据材料,对履行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事实或行为做好证据保全,对对方违约行为及时按照业务部门需求协助催告留存证据,确保发生诉讼时能及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对已结案的案件跟踪督办确保按照诉讼时效及判决文书及时付款或申请执行,明确执行的时间节点,加强同法院及对方单位的沟通,并将沟通结果及时上报公司或集团会议决策,减少或降低因执行不力造成的损失。(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公司各类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内部审计,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及时安排若干专项审计,重点对项目管理、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成本管控、招投标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经济责任、经济效益、人员管理、绩效考核、“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合资公司权益等关键性事项进行审计。做好公司风险防控的“第三道防线”。防范因未能及时发现问题,致使有关事项不能得到及时整改,最终导致事态扩大,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不良后果。同时,在审计中对发现的失职失责人员、违法违纪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防范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