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田协议书(精编5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对田协议书(精编5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田土互换协议书1田土互换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同意将白头坡土地调换给甲方作墓地,订立协议条款如下:一、乙方同意将白头坡土地调换给甲方作墓地使用,四至为:东至彭兴梅土,西至胡南土,上至胡又然土,下至胡荣土(其中由乙方任意选择两个墓地除外),甲方将纪巴库田,四至为:东至胡荣田,西至胡又德田,南至王国礼田,北至车路,一丘,白杨树弯原胡明发田一丘,共两丘,调换给乙方永久使用。(所留墓地)其中乙方(胡老四自己两个老人使用)。二、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有违约,一切责任后果由违约方负责。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土地纠纷甲方应负责调处。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中间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租田协议书2田地租用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了发展当地经济,解决剩余劳力的就业人员,乙方向甲方租用里塘稻田,共计亩,建茨葡萄红酒酒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租赁期限乙方租用甲方田地期限为30年(2018年5月1日至2048年5月1日止)。二、甲方租给乙方稻田每年每亩租金为1000元,乙方须在签订协议的同时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租金,不得拖欠。三、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场地的建设和使用,一旦有纠纷,甲方负责解决。四、如合同到期,乙方需延续使用田地,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并要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如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乙方必须恢复原来现状交还给甲方。(如果厂房到期未能搬迁的情况下,如甲方需用,乙方应无条件留给甲方使用)。六、甲方租给乙方的稻田,如乙方需用开挖、整平场地,甲方同意乙方动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执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租田合同协议书3租田合同协议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耕作形式,甲方将个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守信。一、土地名称。二、甲方自愿将农田租给乙方用于种植草皮使用。三、租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四、租田数量为亩。五、租金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租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亩/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租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亩/年)。六、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租金。七、租赁双方承诺条例1、甲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土地提供该承包地,在乙方使用土地过程中甲方不得干涉,并应尽力为乙方使用土地提供方便。2、乙方租用土地是种植草皮,如乙方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由甲方同意解除合同后方可变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在乙方使用土地过程中,如遇国家征收、征用,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必须服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该土地补偿的办法,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所租承包的范围内的青苗可编辑合同范文补偿款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款,每亩在壹万元以下归属乙方所有,超出壹万元以上和土地补偿款则归甲方所有。4、乙方如需用地建房,要经甲方同意方可建房,在使用过程中而需要筑路或其他,要经甲方商议后使用,甲方若要乙方复原乙方必须服从执行。在租赁期满后,房屋不能拆除,但周边杂物垃圾要清理好才可退出,如无执行,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及罚款。建房地甲方不需要乙方复原。(注:合同期满后,同等价钱的情况下,乙方优先。)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议,并确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群众代表同意签名如下:[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可编辑合同范文农村租田协议书4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2000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08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10年至2013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第六条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农村租田协议书租田协议书5租田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七里段处的粮田租给乙方种植花木,协商条件如下:一、甲方将粮田租给乙方按每亩800元,共亩,租用期为十年,从2004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3日。二、如市政工程规化使用粮田,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回租金,租用期满以后,必须重新签定合同,并按市场价涨加租金。三、乙方在使用粮田时,必须保证田埂的完整,如要变动,需要经过甲方同意,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四、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继续租用甲方粮田(在同等条件下)。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合同期满自动失效。望双方共同遵守,违约者罚款贰万元整。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