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通用8篇)在现在社会,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通过申请书,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以下是网友精心分享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通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第一篇】申请人:xxx。性别:男。年龄:26。工作单位:x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北京市xx区xx路。电话:xxxx。邮编:1xxxxxxx0被申请人:xx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性别:男。年龄:26。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tt区tt路。电话:xxxxxx。邮编:1xxxxxxx1劳动仲裁请求事项: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元;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诉人于xxx3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xxx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xxx3年11月22日由tt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xxx3年12月29日经tt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xxx3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元(税后)、xxx3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元,合计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xx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参考资料,少熬夜!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xx市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申请人在xxx3年8月6日住院治疗治疗手术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护理(见邻居肖某的书面证实).其中,从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方面均需要护理);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动方面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北京市xxx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045元/12个月=元.因此,被申请人须向申诉人支付护理费1400元.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北京市tt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20xx年xx月xx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第二篇】申请人:___。性别:男。年龄:26。工作单位:_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北京市__区__路。电话:_x_x_邮编:1x_x_x_x_被申请人:__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___。性别:男。年龄:26。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tt区tt路。电话:____x_。邮编:1x_x_x_x_参考资料,少熬夜!劳动仲裁请求事项: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元;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诉人于___3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___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___3年11月22日由tt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___3年12月29日经tt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____)。《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___3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元(税后)、___3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元,合计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__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__市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参考资料,少熬夜!申请人在___3年8月6日住院治疗治疗手术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护理(见邻居肖x的书面证实).其中,从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方面均需要护理);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动方面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北京市___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045元/12个月=___元.因此,被申请人须向申诉人支付护理费1400元.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申请人(签名):20__年__月__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第三篇】申请人:徐xx,男,xxxx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xx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xx省xx市xxxx村xx巷xx号;电话:13xxxxxxxxx被申请人:xx市x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x区xx街xx号(通讯地址:xx路xx号东鼎大厦xx号)法定代表人:陈xx电话:0355-7xxxxxx136xxxxxxxx请求事项: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xxxx元;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xxxx元;3、支付经济补偿金xx个月(每月工资xxxxx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xxxx元;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请人xxxx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参考资料,少熬夜!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xxx万元,实际回收xxx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xx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xxx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xxx市xxx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第四篇】申请人:邹_________,女,19_______年3月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户籍地址:广东省___市___镇_村____村35号。联系电话:1392945_________.被申请人:东莞嘉_________模杯厂;公司地址:东莞市道窖镇大岭丫村中心路旁。法定代表人:张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______年3月份的工资元(固定工资20______元+计件工资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540元(2160元×25%),共计2700元。2);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320元。3);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000元(从20______年12月18日到20______年3月31日,共3个月零13天)。上述3项请求金额总计元。事实经过:20______年11月18日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任“跟单”一职,入职时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口头约定申请人的工资底薪为20______元,另加计件提成;被申请人每月30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申请人支付上个月的工资;在20______年3月25号,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要求申请人写辞职书,申请人不愿意,说除非是本人意愿,别人是无权叫本人写辞职书的,后来被申请人出动各级负责人劝说申请人写辞职书,都无果,被申请人便在3月30号发出《辞退书》,强行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但以财务出差为由,说迟几天会转账2月份和3月份工资到申参考资料,少熬夜!请人银行户头。然而被申请人却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只支付了2月份的工资给申请人,故意拖欠申请人3月份的工资,后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都无果,20______年4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道窖镇劳动局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人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为2160元。申请人认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五十条等规定,申请人作为劳动者,在提供了劳动后,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及时足额向申请人支付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