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质量活动方案(案例)4篇【导读前言】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施工单位质量活动方案(案例)4篇”多篇精选文档,供您参考学习,希望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施工单位质量活动方案【第一篇】一、总体目标紧密围绕总量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重点减排项目,确保各项重点减排项目按照内容要求和时间建成投运,形成实际减排能力,为改善环境质量、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打下基础。二、工作内容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xx年落实的重点减排项目。三、组织实施(一)县环保局职责负责重点减排项目的全面管理、督促检查和进展调度。(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重点减排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责任、筹措资金、督促检查、建设协调、定期通报等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减排项目在11月30日前建成,年底前实现稳定运行。同时,要提前谋划好xx年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打好基础。四、具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减排项目推进活动是xx年我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动机制,强力推进xx年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年活动的实施。(二)强化督促检查。县环保局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减排项目全面管理,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对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管理,制定专人负责,配合督导检查,督促任务落实。(三)做好前期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辖区内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工作,尽快完成项目建设所需各种手续文件,污水处理厂项目必须在1月底前开工建设,其他目标责任书项目必须在月底前开工建设。(四)定期调度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每月23日前,将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和进展调度表报县环境保护局;县环境保护局每季度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五)强化目标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重点减排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进行落实;对于逾期未按要求落实重点减排项目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节能安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施工单位质量活动方案【第二篇】一、整体目标建筑领域将以防范重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和机械伤害五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造“平安工程”,促进建筑业发展,为“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有效开展,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工局、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三、工作措施(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县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员与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结合滨建建字98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三类人员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3、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县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派送宣传单、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参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县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1、隐患治理范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隐患治理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情况;四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起重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和设备使用管理;五是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六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使用状况。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对象包括: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工程数量较多的工程项目;二是管理薄弱、被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施工、监理企业;三是外地入惠承接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三)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1、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2、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市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量化扣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工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上报市住建局。四、实施步骤“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20日)各施工企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员,扎实推进,分布实施各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使在建工程形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氛围。(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8月20日)各施工企业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各个负责工程,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落实专人跟踪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9月30日)各施工企业要对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施工单位质量活动方案【第三篇】一、工作目标通过全面、系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工程建设、建立和施工等参建单位、燃气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行为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近期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二、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建筑施工现场逐单位、逐环节、逐岗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发生。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经营单位。(二)检查主要内容1、有关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落实情况。2、施工企业各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记录,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3、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和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办理情况。5、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安全检验情况,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管理情况。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情况。7、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类机具安全使用、临时设施及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尤其是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9、燃气气质、加臭量等情况;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10、热源、热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热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备情况;热源、热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器等系统情况。四、检查工作安排本次大检查自本日起截止7月上旬,采取企业自查、县主管部门检查、全面总结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5月20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各企业将本公司在建工程一览表及自查自纠情况务必于30日前上报检查小组办公室且另存本公司待查。二是监督检查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在各施工企业不断自检的基础上,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三是全面总结阶段(6月21日—7月)。各施工企业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到每个工程。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施工单位质量活动方案【第四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