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警示教育大会讲话稿【参考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法院警示教育大会讲话稿【参考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法院警示教育大会讲话篇【第一篇】同志们:按照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运用xx等人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天我们召开以案促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这是院党组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直接体现,也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关键举措。刚才,通报了xx、xx、xx违纪违法案件和近年来查处的几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些反面教材足以发人深省,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重要意义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清醒看到,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威胁党和国家政治安全。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四风”成为腐败滋长的温床。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这个重要论述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这次市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是落实市委、市纪委对该项工作的部署。可以说,以案促改工作是当前一项必须抓好抓实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提升站位、端正态度、扛起责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一是清醒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从严从细从实管党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转变作风、严惩腐败为突破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包括党的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都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x月x日,刚刚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次提出新要求。习总书记在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基础上,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行稳致远。”“党员、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不会松懈、更不会回潮,只会越往后越严、执纪越严、问责越严。全体干警要清醒认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落实到中央的大政方针、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跟节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得更细更严。二要充分认识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对法院系统来说,干部违纪屡禁不绝、“四风”问题树倒根存、贪腐现象仍有发生,尤其是朱建英、宋世旭、梁冬花、何永钓、王峻违纪违法问题,教训深刻。我们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就我院而言,在办案中也存在“高难度,高风险,高诱惑”的问题。具体的讲,高难度表现在,新类型案件增多,审理难度大,案件涉及人员多,处理不当便会引发舆情,甚至发生群体事件或民事案件转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高风险,即办案中各类风险程度增大了,风险既来自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因为职业需要,我们会接触到社会上的点点滴滴,方方面面。风险又来自于我们手中的这种裁判权,可以说权力越大风险越大。法官执行法律,我们的言谈举止,一言一行均会引起社会、公民、政府的密切关注。高诱惑,反映在办案中,我院曾出现xx、xx案件,就是平时作风不严不实,顶不住诱惑徇私枉法,最终造成严重违纪违法后果,教训深刻,带来的警示,发人深思。三要谨防各种形形色色侵蚀诱惑。20xx年,我院监察部门接收信访举报件就有x件,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这说明我们工作中仍有不足之处,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要谨防三方面的侵蚀诱惑:1、找关系被“公关”。部分案件当事人,找人不找法律,找关系不找程序,相信人而不相信法治,他们认为只要将法官“搞定”,便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于是法官便成了当事人各种“公关”手段锁定的目标。2、面对“面子人情”关。人情关系常常困扰着司法人员,加之法院的大多数司法人员均产生于本乡本土,显然在这些屡屡出现的考验面前,并不是每一位司法人员都能顺利过关的。3、面对腐蚀诱惑关。由于法官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因此难免会面临人情往来、财物诱惑、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也就应运而生。二、突出以案为鉴,坚守廉洁底线xx、xx、xx曾是法院党员领导干部,他们置组织厚望、群众期待、纪律规矩于不顾,忘了初心、触碰了红线,一步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教训深刻。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要以此为反面教材,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坚守党性原则,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严从细从实要求自己,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一是讲政治,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法院干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法院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广大干警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党员干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各个党支部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二是敢担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平时,形成常态,担当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要领导带头,层层传导,以制度建设完善责任体系。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责任意识,院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普通干警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健全完善审执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加强对全院岗位目标责任的深化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强化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严肃责任追究,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三是守廉洁,始终做到自律自省。首先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纪挺法前。每位法官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思常议,并把廉洁司法落实到审判业务工作中。要坚持审务督察经常化、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和减少干警犯错误,防止犯更大的错误。要加强教育引导,时刻绷紧廉政弦。要通过经常性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引导广大干警增强从内心深处不想腐、不愿腐的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抓早抓小,坚持严管不放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宁可得罪人,让他不高兴,也要尽可能阻止他违法犯罪,身陷囹圄,这是对干警的真正保护。要树立廉洁家风,筑牢家庭反腐防线。我们干警面临方方面面的诱惑很多,一些人在我们的干警身上打不开缺口,往往会把眼睛盯上我们的家属子女,试图通过他们“做工作”,把我们的干警“拉下水”。作为法院干警,必须时刻警醒,严格家教、严明家训、严守家规、严肃家风,始终管好家属子女,共同筑牢家庭反腐防线。四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一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对司法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从制度上划出了红线,从源头上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规范。我院要坚持过问案件报告制度。尽快完善落实“三个规定”的网上直报系统,一旦有人干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要立即填写《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登记表》和《司法人员过问办案活动登记表》,这就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二要认真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廉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廉政监督员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我们办案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三要强化问责追责,健全落实“三个规定”的责任机制。按照“三个规定”要求,对于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案件情况或者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要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对于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对于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有关人员违规接触、交往的,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依规处理。问责要体现精准性和常态化,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三、深刻剖析整改,推进标本兼治在这次运用xx等人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项工作中,我院制定了《关于运用xx等人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我们要严格按照方案各个阶段要求,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强化教育警示。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对“三不”机制进行了反复强调,认知上也由最初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发展到“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再发展到现在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在实践中经过反复推敲,直到最后定型,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的,科学的提法。我们必须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全会精神,切实学深走实,在思想充分认识提高;我们必须要充分搞好思想发动,在以案警示上营造浓厚氛围,使全体干警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对标本兼治、以案促改的认识。我们必须要立足朱建英等人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闻警自省,将开展本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为维护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持续释放一刻不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二是深入剖析查摆。院党组要召开案件剖析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深刻剖析xx、xx、xx违纪违法案件发案原因,对照检查党组在学习、决定重大事项、监督提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深挖细查问题,联系领导班子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反求诸己,深刻剖析案发的深层次原因,深挖思想教育、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根源,切实做到问题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不护短、不遮丑,敢于正视问题、直面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支部也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围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