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负责人预防学生受性侵“十严格、十不准”承诺书学校负责人预防学生受性侵“十严格、十不准”承诺书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教基一〔xx〕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xx〕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十严格、十不准”。一、严格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不准男性人员擅自进入。二、严格住校女生外出的审批权限,不准擅自外出或超时不归。三、严格教职工从业资格规定,不准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四、严格学校警务室登记审查制度,不准来历不明或精神忧惚人员进入校园。五、严格关注有异常行为的教职工动态,不准因疏忽大意让个别教职工出现不良行为。六、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有关问题。七、严格午间管理学生教师値班制度,不准留学生在教师宿言或办公室。八、严格落实家长或监护人的管理职责,不准家长和学校疏于联系让学生管理出现空档。九、严格性侵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的教育,不准出现学校未教育、学生不知晓的情况。十、严格学生网络防范知识培训,不准疏于管理让学生上当受骗。单位(盖章):承诺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