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范例【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范例【通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篇【第一篇】志愿者是崇高而光荣的,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我承诺:1、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承诺;2、自愿成为社区志愿者服务岗志愿者,参加相关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3、我愿意在社区所要求的服务时间以及所供给的服务岗位上,为受助对象供给志愿服务;4、我同意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能够确保自身安全,对自我的行为负责;5、我同意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对受助对象进行安全、规范、有序的服务;6、我同意服务期内所拍的照片、录象及相关资料能够在相关的报道中使用;7、绝对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损害志愿者形象的活动;承诺人:日期:20xx年XX月XX日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篇【第二篇】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致:(招标单位名称)我公司已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现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回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如需要,均可直接作为合同条款,不再就有关内容提出调整;我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不以任何理由不签定该合同;1.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回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如需要,均可直接作为合同条款,不再就有关内容提出调整;2.我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不以任何理由不签定该合同;3.我公司优于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无4.我公司的其他优惠条件为:无5.上述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它相反说明,均执行本承诺书。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15年01月12日服务承诺我公司在参与贵公司的业务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1.我司会根据甲方要求,分期分步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并且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2.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在工作中履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3.保质保量,尽职尽责完成委托工作。4.严格提供科学合理的咨询5.保守秘密6.所有咨询工作全部由本所完成,绝不包给第三方第五部分:服务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2015年10月13日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篇【第三篇】1、公司服务宗旨:“严谨、专业、守法、高效、服务”。2、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3、严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公平对待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及时披露招投标信息。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投标的各项程序进行招投标活动。5、热情对待各投标人,尽情解答各投标人就招标事宜提出的有关疑问,并将有关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或网上公布。6、充分发挥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桥梁作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各方达到预期的目的和利益。7、为政府采购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采购人提供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咨询及相关服务,使采购人对招投标活动有更好的了解,并通过招投标活动既获得高质量的货物或服务,又达到节省资金目的。8、衷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司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一、形象承诺1、仪表整洁,文明办公,持证上岗。2、热情诚恳,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3、交易场所整齐、明亮,环境清洁、卫生。二、业务承诺1、认真负责,严格按招投标工作流程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2、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公司办事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被询问或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不管是否与已有关,都要热情接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属本职范围内的,严格按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负责及时介绍给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1)公司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规定的操作程序、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及注意事项;(2)对符合办理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所缺的相关资料后再办理。(3)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服务对象,做到态度平和、耐心解答,一次性告知其不能办理的原因及相应的依据。4、实行限时办结制度。(1)服务对象前来公司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承办人要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2)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招投标公司规章制度已明确规定(或承诺)办理时限的,必须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结,能提前办结的,尽量提前;(3)对上级组织批转交办的工作事项,要按规定的时限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5、发布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严格按规定期限、范围进行。6、认真做好开标前准备工作,杜绝出现人为失误造成失密、差错。承诺人: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篇【第四篇】为推进行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如下服务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一、优质服务制度规范的细则1、限时办结制是指办事人到本场办理属于本场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两局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或告之其不能办理及其原因。2、在处理各项行政事务中,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理完毕。3、对没有时限要求的,属基层单位呈报的请示件,且资料完整的,要从收到请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完毕。4、对基层呈送的转报件,经场领导同意后,要在收到转报件7个工作日内转报有关部门。5、对上级部门督办、交办的事项,要按照督办、交办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完毕。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要在收到督办、交办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因客观原因未能办理完毕的,应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原因及说明办结时限。6、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科室、部门负责人责任。二、服务承诺的内容1、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各项职能;2、办事公开,办理各类事项的程序、承诺时限、政策依据等通过窗口向职工公开;3、按时办结,各类事项要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4、方便群众,对来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必须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5、热情服务,对待服务对象要举止文明、讲究礼貌,热情周到;6、提高效率,对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三、违诺处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违反承诺制度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投诉办法场机关设立违诺投诉电话:6420152(党委办公室)。对受理的投诉,由场纪委人员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