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513—2010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能力评定标准犛狋犪狀犱犪狉犱犳狅狉犲狏犪犾狌犪狋犻狀犵犮犪狆犪犫犻犾犻狋狔狅犳狊犺犻狆狊犪狀犻狋犪狋犻狅狀犮狅狀狋狉狅犾犲狓犲犿狆狋犻狅狀犮犲狉狋犻犳犻犮犪狋犲/狊犺犻狆犮狅狀狋狉狅犾犲狓犲犿狆狋犻狅狀犮犲狉狋犻犳犻犮犪狋犲犫狔犲狀狋狉狔犲狓犻狋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犪狀犱狇狌犪狉犪狀狋犻狀犲犪犵犲狀犮狔20100302发布201009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 业 标 准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能力评定标准SN/T2513—2010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www.spc.net.cn电话:68523946 68517548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字数17千字2010年5月第一版 2010年5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1600书号:155066·220827 定价16.00元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附录A、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微、朱玉兰、刘春晓、刘文正、周李承、施华文。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Ⅰ犛犖/犜2513—2010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能力评定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能力评定项目、评定原则、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能力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SN/T1244 入出境船舶卫生监督规程SN/T1343 入出境船舶压舱水消毒规程SN/T1415 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控制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标准。3.1 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 狊犺犻狆狊犪狀犻狋犪狋犻狅狀犮狅狀狋狉狅犾犲狓犲犿狆狋犻狅狀犮犲狉狋犻犳犻犮犪狋犲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出境船舶进行卫生检查,在船舶上没有发现有临床体症或症状和基于公共卫生风险事实或证据的信息(包括感染源和污染源),该船舶被免予控制措施而签发的一种证书。3.2 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 狊犺犻狆狊犪狀犻狋犪狋犻狅狀犮狅狀狋狉狅犾犮犲狉狋犻犳犻犮犪狋犲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出境船舶进行卫生检查,在船舶上发现有临床体症或症状和基于公共卫生风险事实或证据的信息(包括感染源和污染源),该船舶被认为受染需要采取相应控制措施而签发的一种证书。4 对象海港口岸检验检疫机构。5 评定项目与内容5.1 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能力包括下列内容:a) 船舶卫生检查基本能力:———人员配备;———规范性操作文件和疫情获取;1犛犖/犜2513—2010———卫生检查设备资料。b)船舶卫生检查现场操作能力:———船舱与公共场所卫生检查;———食品、饮用水卫生检查;———废弃物处理检查;———传染病管理检查;———媒介生物控制检查。5.2 签发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能力除具备5.1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a) 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服务机构及人员;———隔离、留验、转运设施;———预防接种服务。b) 港口卫生控制能力:———供船饮用水卫生;———供船食品卫生;———船舶废弃物处理。c) 医学媒介生物监测与控制能力:———人员配备;———监测及防控设施;———监测及防控计划;———监测档案。d) 实验室检测能力:———临床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医学媒介实验室;———人员及制度;———样品采集和运送。e) 受染船舶卫生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应急机制;———专业人员和物资储备;———船舶卫生控制措施;———卫生处理设施及药物;———出入境人员控制措施。6 评定原则6.1 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6.1.1 船舶卫生检查基本能力(45分)6.1.1.1 人员配备(20分)具备与港口出入境船舶数量相适应的卫生检查人员,得8分;人员配备与出入境船舶数量不适应,得1分;人员配备不足2名,终止评定。具备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且从事船舶卫生检疫岗位工作3年以上,具备船舶卫生检疫实践经验,得5分;不具备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但从事船舶卫生检疫工作3年以上,得3分;不具备2犛犖/犜2513—2010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且从事船舶卫生检疫岗位工作不足3年,得0分”。经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有培训记录,得7分;无培训记录,得4分;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得0分。6.1.1.2 规范性操作文件和疫情获取途径(10分)有明确的船舶卫生检查规程等规范性操作文件,得3分;没有明确的规范性操作文件,得1.5分;没有操作文件,得0分。有及时获得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的途径,得2分;不能迅速获得疫情信息,得0分。有与船舶运营者或代理人建立疫情相互通报机制,及时获知船舶航行期间船员及旅客健康状况,得3分,没有与船舶运营者建立疫情相互通报机制,得0分。疫情资料齐备,得2分;疫情资料不齐备或未建立疫情资料档案,得0分。6.1.1.3 卫生检查设备、资料(15分)有船舶卫生检查的设备,包括与船舶进行联络的通讯工具、微小气候检测仪、采样器具、封识、工作服、胶鞋、手套、手电筒、镊子、塑料袋、摄像(照相)机、交通工具等,得6分;缺一项扣1分;三项或三项以上不合格得0分。有放射性物质检测设备,得3分,没有得0分。有符合规范的船舶卫生检查记录表,得3分;记录表不符合规范或没有记录表,得0分。建立船舶卫生检查档案,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得3分;未建立档案,档案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得0分。6.1.2 船舶卫生检查现场操作能力(55分)6.1.2.1 船员宿舱、客舱、甲板、机舱与公共场所卫生(13分)能按照SN/T1244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检查和颁发船舶卫生证书的临时技术建议》对船员宿舱、客舱、甲板、机舱与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测,得13分;检测操作中每漏检一项或每次不符合规范操作扣1分,扣满13分为止。6.1.2.2 食品、饮用水卫生(13分)能按照SN/T1244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检查和颁发船舶卫生证书的临时技术建议》对船舶食品卫生的来源、储存、制备和服务进行检查,得8分;检查操作中每漏检一项或每次不符合规范的操作扣1分,扣满8分为止。能按照SN/T1244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检查和颁发船舶卫生证书的临时技术建议》对船舶饮用水卫生的来源、储存和配送进行检查,得7分;检查操作中每漏检一项或每次不符合规范的操作扣1分,扣满4分为止。6.1.2.3 废弃物处理(5分)能按照SN/T1244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检查和颁发船舶卫生证书的临时技术建议》对船舶废弃物的存放、处理和销毁进行检查,得5分;检查操作中每漏检一项或每次不符合规范的操作扣1分,扣满3分为止。6.1.2.4 压舱水管理(3分)能按照SN/T1343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检查和颁发船舶卫生证书的临时技术建议》对来自疫区的压舱水进行监督检查,明确来自疫区的压舱水应经卫生处理后方能排放,得3分;来自疫区的压舱水未经卫生处理即排放,得0分。6.1.2.5 传染病管理(8分)能按照SN/T1244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检查和颁发船舶卫生证书的临时技术建议》对船舶医疗设备和仪器、操作以及药物等进行检查,得8分;检查操作中每漏检一项或每次不符合规范的操作扣1分,扣满8分为止。3犛犖/犜2513—20106.1.2.6 媒介生物控制(13分)能按照SN/T1244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检查和颁发船舶卫生证书的临时技术建议》对船舶媒介生物密度进行检查,得13分;检查操作中每漏检一项或每次不符合规范的操作扣1分,扣满13分为止。6.2 签发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6.2.1 要求只在检验检疫机构具备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能力的,方可进行签发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能力的评定。凡不具备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能力的,不予评定。6.2.2 内容6.2.2.1 医疗服务能力(30分)6.2.2.1.1 医疗服务机构及人员(10分)港区附近有指定的医疗服务机构作为转运疑似患者的诊治医院,其检查、治疗设备完善,运转正常,配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得7分;没有指定的医疗服务机构,得0分。与医疗服务机构建立联络协作机制,有协作协议,有明确联络人和工作方案,有反应畅通的医疗救助网络,得3分;没有协作机制,得0分。6.2.2.1.2 隔离、留验、转运设施(10分)有符合规范的隔离、留验设施,隔离、留验场所配备必要诊疗设施,得4分;没有隔离、留验设施或设施不符合规范,得0分。指定配备用于病人转运及救助所需的专业工具(如:救护车、负压担架等)的医院,并建立畅通的联络机制,得3分;有指定配备用于病人转运及救助所需的专业工具(如:救护车、负压担架等)的医院,但未建立畅通的联络机制,得2分;未指定配备用于病人转运及救助所需的专业工具(如:救护车、负压担架等)的医院,得0分。有完整的隔离、留验、转运、医学诊疗、药品配发及诊断结果反馈的记录,得3分;无隔离、留验、转运、医学诊疗及药品配发的记录,得0分。6.2.2.1.3 预防接种服务(10分)能随时为国际旅行人员(包括船员)实施黄热病疫苗及其他传染病疫苗接种的服务,得10分;不能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得0分。6.2.2.2 港口卫生安全环境(10分)6.2.2.2.1 供船饮用水卫生(3分)供水单位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书,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得3分;供水单位没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或从业人员未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书,卫生知识培训不合格,得0分。水源应取自市政水网,如果采用其他方式供水(地下水等),水质达到GB5749的卫生要求,得3分;水质达不到GB5749的卫生要求,得0分。6.2.2.2.2 供船食品卫生(3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书,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得3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或从业人员未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书,卫生知识培训不合格,得0分。6.2.2.2.3 船舶废弃物处理(4分)与具备环保资质的垃圾处理站签订垃圾处理协议,得2分;没有相应的垃圾处理协议,得0分。有符合卫生要求、流程合理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和移运设施,得1分;没有相应设施,得0分。有液体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排放符合GB8978要求,得1分;没有相应设施或污水处理后排放达不到GB8978要求,得0分。6.2.2.3 医学媒介生物监测与控制(20分)6.2.2.3.1 人员配备(5分)有专业的媒介生物监测、控制队伍及明细分工,得5分;没有专业的媒介生物监测、控制队伍,分工4犛犖/犜2513—2010不明确,得0分。6.2.2.3.2 监测及防控设施(5分)配备科学、齐备的监测及防控设施,有专用的监测工具储存室,有符合要求的媒介生物防控药械库,得3分;有1项不合格扣1分,扣满3分为止;没有监测及防控设施,医学媒介生物监测与控制项得0分。港区内各种防控设施正常使用,并有适当的维护和保养,得2分;港区内各种防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得0分。6.2.2.3.3 监测及防控计划(5分)有覆盖控制范围(港区及周边400m防护带)的规律性防控计划和安排,符合综合治理原则,得3分;防控计划和安排不符合综合治理原则,得0分。监测方法符合相关的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规程的规定,得2分;监测方法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