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工作通讯2007年第2期富阳市残疾人联合会20007年3月28日本期目录△政策:《残疾人就业条例》富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领导关怀:残疾小姑娘和市委书记的书信交流富阳市人大副主任华荣富看望结对残疾人东洲街道党工委书记夏芬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工作动态:市残联召开2006年度乡镇街道残联工作经验交流会杭州市残联来富阳考核残疾人工作市领导分赴各地访分问苦杭州市残联到富阳慰问特困残疾人市残联开展春风行动市残联继续开展助行工程市残联领导看望聋儿及语训部教职员工副市长方仁臻到市残联检查工作市文物馆爱心温暖复明女孩富阳市开展第八次全国爱耳日活动我市乡镇街道残联换届选举工作在新登试点等2《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残疾人就业条例》已经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第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应聘等多种形式就业。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残疾人应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3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责任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第十条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资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4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残疾人职工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第三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保障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应当优先考虑残疾人就业。第十六条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国家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5第十九条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面筹集资金,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有关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第四章就业服务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十二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一)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二)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三)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四)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五)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第二十三条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经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可以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第二十四条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当地法律援6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弄虚作假,虚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骗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第三十条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富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为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富阳市国民经济和社7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富阳残疾人工作的实际,编制本规划。一、富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富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全市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一)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十五”期间,通过“输血型”和“造血型”扶贫相结合的方法,努力解决残疾人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等问题。实行定额生活救助,对4267名低保残疾人、800名困难残疾人给予每月50元的救助;结合“春风行动”,对7120户特困残疾人家庭开展送温暖活动。启动“助残安居工程”,为全市281户特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总救助面积24300平方米。资助7200名农村持证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台特困残疾学生助学金补助制度,受助学生912人,全市盲、聋、弱智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8%。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连续三年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举办129期培训班,培训残疾人11998人次。举办“爱心助残送岗位”活动,帮助残疾人就业1466人,连续两年举行全市残疾人人力资源交流会,全市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率达87%。实施“光明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263人;开展“助行工程”,募集社会资金22万元,安装假肢64条,赠送轮椅506辆;开展“助听工程”,免费向30名聋哑儿童提供助听器;开展社区康复服务“达标创先”活动,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为残疾人康复提供服务。举办两次全市残疾人卡拉OK比赛和“七彩阳光”残疾人书画展,中残联艺术团来我市举行“我的梦,祝福富阳”大型文艺晚会。成功举办富阳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市残疾人轮椅篮球队四次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残运会和锦标赛,获得第四名的好成绩,受到中残联主席邓朴方接见。8(二)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残疾人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扶助规定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等政策,部分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了残疾人扶助优惠政策。建立宣传报导员队伍,建立市残联网站,大力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关爱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将《残疾人保障法》列入“四五”普法规划,市人大两次对《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信访工作制度,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处理信访800余件次,提供法律援助131件。对残疾人专用车进行专项整治,实施长效管理。设立便民窗口,规范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市政协两次对我市城镇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市政府专门出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使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在残保金收缴政策改革上实现了重大突破,从2001年起企业残保金委托地税代收,2003年起行政机关单位残保金由市会计核算中心代收,进一步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三)残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完善了残联组织网络,召开富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乡镇(街道)残联先后进行换届选举,成立了市肢残人协会、市盲人协会、市聋人协会、市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友会四大专门协会,在23个社区都成立了社区残疾人协会(小组),在11家福利企业建立了残疾人协会,611个行政村都明确了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每年举办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学习业务知识,拓宽工作视野。2003年建成集办公、培训于一体的残疾人培训中心,总建筑面积1054平方米,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各项目标任务9圆满完成,许多工作走在了杭州市乃至全省前列。先后荣获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市),2002年、2004年被评为浙江省先进残联,连续四年被评为杭州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有些方面甚至呈拉大趋势;部分残疾人贫困状况依然突出,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残疾人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建设残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务尤为繁重。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富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围绕富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加快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完善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总体目标:——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